90后拜金女为傍富豪机关算尽针扎安全套只为怀孕生子 弄巧成拙掉火坑
恒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公羊传·隐公元年》。
封建社会时期,讲究嫡长子继承制,若是原配无子,不管是原配之子还是妾室之子都是未来遗产的继承者,因此母以子贵。
但在21世纪中,以婚外情为主的,恐怕难以母凭子贵。
杭州便上演了一场荒唐闹剧。
郑女士大学毕业后就在北京工作,因为工作性质经常都需要出差,在外打拼了一两年依旧是一事无成。
2019年,郑女士去郑州出差,邻座的杨先生忽然向她搭话,并询问她是做什么工作的;出于礼貌郑女士简单地答复了几句,杨先生当即就表示像她这么大的时候也经常外出跑业务,跑了几年,又下海经商,总算是做出了一番事业。
郑女士看杨先生虽然穿着一般,但戴着一块名表,而且谈吐不凡,不像是一般人,郑女士就跟他交谈了一番,郑女士发现这位杨先生虽然年龄比她大16岁,但是事业有成,在杭州是一个大老板。
下了飞机之后,郑女士主动留下了杨先生的联系方式,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郑女士得知杨先生从商经历非常丰富,投资过房地产、开过酒店、饭馆、超市,每一项投资都让他大赚了一笔。
杨先生还跟郑女士倾诉衷肠,说自己虽然已经结婚但是跟妻子并没有什么感情;杨先生的意思郑女士自然也懂,她做了一番思想挣扎,就在她考虑的时候,杨先生又采取了金钱攻势,发来了一个一个大额红包。
这种少奋斗十年甚至二十年的诱惑力并非所有人都能够抗拒,郑女士决定见杨先生一面;两人约在了酒店,并发生了关系。
杨先生并没有提一个月给她多少“包养费”,郑女士也没有询问,她觉得自己如果问了就是自降身价,这件事必须由杨先生来提,这样才能掌握主动权。
虽然郑女士一直在旁敲侧击,但是杨先生始终都在装糊涂,只是偶尔给她发几个红包,不过杨先生经常在朋友圈发自己出行的照片,他过着开豪车、打高尔夫、出入高档场合的体面生活。
郑女士也想过上这样的生活,也询问过会不会带她一块出席,但是杨先生却说自己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口碑,要是被发现有婚外情他名下的产业就会遭受冲击。
郑女士自然不愿意一直偷偷摸摸下去,她为了跟杨先生保持密切联系,辞掉了北京的工作,搬到了杭州;想要登堂入室,就得让杨先生离婚,郑女士用针扎破了安全套,最终怀上了杨先生的孩子。
郑女士将这件事告诉了杨先生,她本以为杨先生会看在孩子的面子上考虑考虑,但是杨先生却让她打掉孩子。
郑女士辞掉了自己的工作,又怀上了孩子,她已经为杨先生付出了一切,现在唯一的寄托就是这个孩子,她不愿意打掉孩子,甚至选择跳下了西湖。郑女士当然不是自杀,她只是想要让杨先生心疼。
令人遗憾的是杨先生并没有任何回应,一次又一次的打击让郑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了,她找到了媒体,希望调解员能够找到杨先生,经过媒体的查找,最终确认了杨先生的真实身份。
媒体所找到的杨先生并不是什么公司的老总,也没有经营过酒店、房地产,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职工,郑女士自然不相信。
为了确定真相,调解员带着郑女士找到了杨先生居住的小区,这里并不是什么豪华小区,杨先生居住的地方只是一栋老旧的单元楼,当调解员敲开家门时,杨先生开了一下门,但他看到郑女士立马就关上了门。
调解员站在楼道上向里面喊话,希望杨先生能够出面协商一下。
杨先生没有回话,回应的是杨先生的妻子,听她的口气就像是已经知道杨先生出轨一样,她说:“她大你16岁,何苦呢?找个正经人嫁了不好吗?”
在进一步的沟通当中,杨先生也承认了这段婚外情,但他表示自己并没有花过郑女士一分钱,两个人发生关系都是你情我愿,孩子是郑女士扎破避孕套怀上的……
虽然杨先生有“骗人”之嫌,但是这里面没有涉及到金钱,无法构成诈骗罪;两人发生关系也是你情我愿,不构成QJ罪,至于“骗色”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能给予道德上的谴责。
郑女士听后都快崩溃,富豪没傍上,反而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郑女士觉得自己损失了名誉和青春,她要求杨先生进行赔偿,如果上了法庭,郑女士只能以抚养费加以起诉。
郑女士跟杨先生的这个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根据《民法典》婚姻编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抚养费一般是按照总收入了20%至30%的比例给付,郑女士的诉求是100万,这个诉求可能得不到回应,这场调解也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