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荒诞剧:母猪的居住问题竟然成为考验最高法院的宪法难题!
来源:微博 作者:樊百乐
前不久,美国最高法院开庭,认真探讨了母猪的合理居住面积。这事关一个重要的宪法议题:一个州有没有权力对另一个州长臂管辖?
2018年,美国最白左的州之一加州,以超过60%的赞成票,公投通过了一项《防止虐待农场动物法》,对肉用小牛儿、繁殖用母猪和蛋用母鸡的饲养居住面积,进行了最低限度规定。
其中,规定用来产猪仔的母猪,必须居住在猪均至少24平方英尺(大约2.2平方米,也就是一米五见方)的环境中,否则,母猪产下的小猪儿的肉制品,不得在加州境内出售。
这种无微不至关怀的先进法案在加州出现,大家也属于屡见不鲜了。我之前还写过一篇微博,就是加州在总统大选的选票上,同时还印了一个本州法律的投票,后来通过了,这个法律就是禁止在拍A片的时候不戴套。
但这个母猪福利法案触发了一个巨大的宪法争议。如果加州在本州内规定养猪场必须如何如何,那谁也管不着;问题是,如果别的州没有给母猪提供这么好的条件,那么小猪的肉也不能在加州卖。
有人认为加州这是在变相插手别州事务,僭越联邦政府的权力,管理跨州贸易。
一个冷知识:加州几乎不养猪,但却消费了全美其它州生产的至少13%的猪肉。一些养猪大州的养猪产业者,例如密歇根州,觉得非常不爽。
有人算过一笔账,如果严格按照加州的母猪福利法案,每头猪的饲养成本至少要增加13美元,相当于涨了9.2%。
更离谱的是,肉联厂的人在杀猪的时候,也不知道猪身上哪块肉将来会卖到加州。所以,为了保住加州这个大市场,大家只能被迫全部把饲养标准提升,这将会大大引起猪肉价格变动,甚至猪肉短缺。
果不其然,法律大战开幕。
2019年12月,国家猪肉生产商理事会,联合了全美农场协会共同起诉,声称《防止虐待农场动物法》违反美国宪法关于禁止各州规制跨州商业的条款。
但是,败诉了。因为法官认为加州这部法律主要不是在针对别的州,而是一视同仁,再上诉到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不料又败诉了。肉联厂的兄弟们锲而不舍,一直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10月11日最高法院开庭审理。
这几年,美国最高法院的党性越来越强,一般大法官都是根据自己的意识形态站队,但是这次猪肉案让所有法官都有点左右为难。
如果放行加州法律,等于最高法院变相允许一个州可以肆意为难另一个州,被为难的州也不会善罢甘休,用卡根大法官的话说就是:“我们就会生活在一个州和州互相掐着脖子厮打的世界里了。”
但如果直接推翻这部法律,也会有问题。因为虽然宪法判例和学说禁止州自行管制跨州商业,但其实五十个州,两百多年以来,颁布了无数关于商业的法律,多多少少都会涉及其它州。你今天把加州法禁了,明天可能雪片般的起诉状就会飞来。
所以只能精细划出一条界限,避免一刀切,为了测试出这条界限,法官们争相向律师抛出各种假设性问题。
卡根大法官说:“如果我们今天同意加州关于猪妈妈居住环境要求的法律,明天也许某个州就说,在我们州卖的产品,都必须是加入了工会的工人生产的。这不就应验了国父们的担忧,咱们五十个州的大家庭,突然在经济问题上陷入了巴尔干化吗?”
“经济巴尔干化”是1979年最高法院关于跨州商业的一个判决书里的用语,表示当年国父为什么在宪法这么规定,就是怕各殖民地 / 州掐架。
巴雷特大法官呼应这个担忧,举了其它例子:“律师同学,请问你觉得加州有没有权力通过一项法律,说如果一个养猪场没有全员接种疫苗,或者不为员工的变性手术提供资金补贴,就不许卖猪肉?”
无论各位大法官举什么例子,其实没有说出口的一个词就是:“堕胎”。
今年,在举世震惊的美国最高法院不再承认堕胎权的判决之后,很多自由派公司就公开声明,员工如果有堕胎需求,公司会补贴她去允许堕胎的州完成手术。而对于堕胎的态度,也成为很多公司乃至公民来区分敌友的试纸。
那么,如果今天放行加州的猪妈妈福利法,各州对堕胎的态度,会不会演化成贸易战的导火索?我相信,大法官们不是没有担忧的,但这也是自作自受吧。
当然,这种举例论证,对反方辩友也拷问了半天。这次,除了原告猪肉生产商理事会之外,拜登政府也派了司法部的埃德温 · 尼德勒作为“法庭之友”出庭,希望推翻加州的这部法律。
卡根大法官问了一个很犀利的问题:“既然您觉得,一个州无论如何都不能干涉另一个州的商业行为,那么,假设我们回到了奴隶制时代,你觉得一个州难道也不能去抵制另一个蓄奴州由奴隶生产的商品吗?“
尼德勒非常刚猛地回答道:“根据我们的逻辑,我们觉得那确实还真是这样的。当然,咱们宪法后来有了第十三修正案,所以这种商品是应该被禁止的。”
这是一个非常妙的回答。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是南北战争之后林肯主导通过的,明确规定禁止奴隶制。尼德勒的回答,既坚守了自己逻辑的自洽,又避免了自己逻辑推演出荒谬的结论,真是急中生智的大牛。
其实,这个案件还涉及了一个更哲学的问题——一个州应不应该把自己的道德标准,加诸其它州?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认为,这个案件其实涉及的是不同道德观的碰撞。你们加州觉得,让成为食物的动物,在有生之年过得舒服一点,是一种高尚的道德;但也许艾奥瓦、或者北卡罗来纳、或者印第安纳州,人家觉得一种高尚的道德,是为人民提供低成本优质蛋白质。
我听了这段儿都想起立鼓掌了。衷心希望下次美国人劝我们别吃海鲜的时候,也能想起他们首席法官的这一番雄辩。
这个案子给我最大的感触是,美国在考虑自己家务事的时候,挺明白也挺审慎的。
从猪肉产地的猪妈妈的居住条件,就能想到会不会纵容一个州的长臂管辖,会不会坏了联邦的江湖规矩?你在通过棉花产地制裁外国公司,甚至你自己国家公司的时候,可没这么纠结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