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枪决前高喊:我要戴罪立功,企图“逆天改命”不料罪上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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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997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在执行死刑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2008年7月21日,新疆博乐市,年仅28岁的死刑犯奔赴法场即将被执行死刑。
他的表情极为镇定,脸上一点都没有将死之人的恐慌。就在法警验明正身之后,一直淡定的死刑犯突然大声高喊:
“法官大人,我要检举揭发,我知道一桩凶杀案的真凶是谁,请给我一次戴罪立功的机会!”
绑票杀人
2007年3月6日凌晨,新疆博乐市达勒特镇村民史维春睡意朦胧中被电话铃声吵醒,他不耐烦地接通电话,对面却传来一个陌生男子恶狠狠的声音:
“你侄子史新进在我手上,想让他活命,你必须在4小时候拿出15万赎金,否则就撕票。”
史维春听后破口大骂:“你他M黑帮电影看多了吧。”随后直接将电话挂断,准备继续入睡。
史维春的确有个侄子叫史新进,但他压根就不相信侄子会被绑架,反而还觉得荒谬至极。
他作为一个以种地为生的农民,既不富裕也没有存款,怎么会有绑匪给自己打勒索电话?这不摆明了就是诈骗了吗?
可15分钟后,电话又再次响起,对方语气中充满了威胁:“如果你不拿15万,你侄子就死定了。”
史维春早已默认对方是个骗子,所以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回绝:你瞎了眼了,敲诈到老子头上来了,要钱没有,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这回挂掉电话后,史维春彻底睡不着了,思来想去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给弟弟打了一个电话,得知侄子史新进一夜未归且联系不上人后,他脑子“嗡”的一声炸响,赶紧向警方报案。
博乐市警方仅用一天就通过目击者得知,当天晚上史新进和一个叫张得月在一起。
当警察进入张得月租住的民房时,张得月竟然吓得两腿一软脸色苍白地跌坐在床上,警察觉得此人行为十分可疑便把张得月带到了刑警大队。
张得月早年间在贩卖棉花时涉嫌诈骗,被判过缓刑,有过犯罪前科的他面对审讯十分有经验,三个小时一声不吭。
仅靠目击证人的证词是无法证明张得月就是绑匪的,而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警方传唤嫌疑人的时限最多为24小时,超过就得放人。
在没有获得张得月任何口供的前提下,趁着拘传时间还没有结束,一批技术人员赶到张得月暂住的地方寻找线索。
因为案发那天晚上,目击证人看见就是张得月带着史新进进了他租住的房屋。
那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民宅,内部摆设杂乱无章,现场的痕迹专家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始工作。
就是在这样一个几乎找不出任何疑点的普通房间里,技术人员经过反复筛查还是发现了一个非常细小的可疑之处。
在屋子里的一个花盆边沿,找到一处低角度喷溅上去的疑似血迹。
警方推测形成如此低角度的喷溅状血迹,极有可能有人在这里用利器砍过人或者进行过切割行为,再加上怎么都找不到史新进的行踪,因此判断,史新进很可能已经遇害,而这个民房就是破坏尸体的地方。
现场血迹依靠技术手段只能初步判断为人血,但无法马上确认是否是史新进的,DNA的坚定数据最快也得3天,可是另一边警局内对张得月的审讯时间即将结束,所以现场勘査工作不得不一直持续到深夜。
警方对线索证据的査找,也从屋内到屋外,逐步扩大勘察范围。终于在下半夜,技术人员在院外墙角下的一处炭灰堆里翻找出了几块烧焦的人骨和牙齿。
凭借搜集到的证据,警方正式对张得月进行拘留和展开调查。
后来DNA检测也证实了,花盆上的血迹和残骸正是属于失踪的史新进。在铁证面前,一直保持沉默的张得月只得乖乖认罪。
绑架始末
张得月是甘肃人,一直在新疆打工为生。2007年元旦,他结识了家住博乐市达勒特镇的史新进。
史新进当时22岁,年纪不大虚荣心很强,平时很爱吹牛,在与人交往中,经常以富二代自居,总说自己的父亲和叔叔年入几百万,家里根本不差钱。
富有的家庭条件为史新进赢来了许多羡慕的目光,他也在这种炫富中得到了虚荣心的满足。
而张得月生性懒惰,总嫌赚钱太慢,恰逢这时认识了“富二代”史新进,他便决定铤而走险。
2007年3月5日,张得月以联合做化肥生意为由,将史新进骗到了出租屋内,好酒好菜款待之后,趁史新进昏睡之际将其绑架。
让张得月猝不及防的是,史新进家里根本就没前,而且在打勒索电话时还被史新进的叔叔一顿嘲讽,这让张得月恼羞成怒,感觉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为了干这一票,他掏心掏肺地和史新进交往铺垫了三个多月,到头来自己竟被耍了,越想越气的张得月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在了史新进身上。
张得月不顾史新进的苦苦哀求,将其杀害分尸。为了掩人耳目,他还对尸体进行了焚烧,并仔细地打扫了现场。
张得月自以为清理得很干净,即使警方前来勘察也不会找到相关罪证,所以他一开始就计划以沉默来对抗审讯。
可让张得月万万没想到的是,警方仅靠一点血迹就还原了整个案发现场。由于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张得月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羁押了一年多后,2008年7月21日,在天山脚下的新疆博尔塔拉戈壁的刑场,犯下绑架杀人案的28岁死刑犯张得月即将被执行枪决。
就在这时,一场突如而来的意外阻止了正义的枪鸣!
戴罪立功的死刑犯
法警就位,法院法官对张得月验明正身,确定行刑的地点之后,准备将其就地正法。就在法警举枪准备扣动扳机的前一刻,张得月突然大喊,枪下留人,说有重大命案要检举揭发,自己要戴罪立功。
在场的执行人员瞬间懵在原地,一时不知所措,毕竟遇上临刑前有重大案件要检举揭发的事情还是第一次。
根据当时执行颁布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张得月如果说的是真的,他的死刑判决就很可能会被裁定撤销,并且相应的减轻处罚。
但这一切也可能是张得月出于对死亡的恐惧导致他在胡言乱语,可既然法律有如此规定,参与执行的法官就必须当场叫停执行。
张得月在刑场供述,两年前也就是2006年,一名叫杨艳的棉花厂女工被人杀害,并被埋在了当地的一个棉田的渠道里。
由于张得月对命案的时间、地点说得都特别详细,这让在场的办案人员感到了不安,他的话必须要进行验证。
最终经最高院同意后,决定对张得月暂时终止死刑执行。
警方当即带着张得月去命案现场进行指认,结果很快就找到了埋藏杨艳尸体的具体位置。
张得月说尸体大概被埋在棉田旁的渠道底部,大约1到1.2米的深度。
为了保护现场,警方只能用铁锹、镐头这些工具进行挖掘工作。
炎热夏季,午后的阳光炙烤着戈壁,地表温度接近50度,民警们挥汗如雨,奋力挖掘,却始终进展缓慢。
因为渠道里带有黏性的泥土,混合着坚硬的鹅卵石,坚硬程度不亚于混凝土,导致挖掘难度很大,甚至铁锹都挖到卷刃。
这也让在场的民警们感到疑惑,作为埋尸地点既然如此难以挖掘,嫌疑人当年真的是将尸体埋在这种地方吗?这起检举的命案,会不会是张得月垂死挣扎的借口呢?
毕竟张得月这个人非常的狡猾,诡计多端,在关押期间还曾妄图劫持看守警员实施越狱,并且还制造了一些越狱的工具,但就在他准备越狱的过程中被当场识破,所以他的话所有人都没有把握。
挖掘工作一直持续到了晚上9点多,张得月声称的女尸仍然没有踪影。多位警员不间歇挖掘一天只挖掘不到一人深。
因为地域关系,即便是晚上10点过后,新疆的太阳还没有落山,在场所有人汗流浃背。随着体力达到透支边缘,警方对张得月的信任也陆续被掏空。然而就在这时,案情出现了转机。
一位民警又挖了一锹深之后,兴奋地叫了起来。他的铁锹粘到了黑色的泥土,泥土发出的腐烂味臭气熏人。
警方赶紧把铁锹镐头全都撤走,拿来小铲子一点点拨开泥土,一具已经骨化到难以辨认的遗骸终于得以重见天日。
尸体被掩埋两年多,已经高度腐烂,呈白骨化状态,尤其面部就是一个骷髅,根本无法辨认。和尸体一起被埋的还有一张身份证,身份证上的主人名叫杨艳。
尸检后法医认定,死者的舌骨根部又骨折现象,推断应该是外力导致的窒息死亡。
这就奇怪了,从死因来看的确是起凶杀案,但如果死者就是杨艳的话,为什么这两年没有任何人报警寻找这个女人呢?
带着重重疑问,警方赶往了杨艳的老家新疆伊犁。
杨艳的家庭条件很差,全家务农,每年也只能又几千元的收入,收入水平属于全镇的最低层次。虽家境贫寒,但杨艳却是当地公认的美女。
杨艳的母亲告诉警察,女儿在2006年9月到博乐市拾捡棉花时失踪,两年来家人四处寻找,但得不到任何音讯,最后也只能放弃,安慰自己是女儿或许在面已经有了依靠,不想回家而已。
根据杨艳的家人回忆,杨艳的失踪时间刚好与法医尸检的死亡时间大致吻合。但仅凭一张身份证是不足以证明死者就是杨艳,因此办案民警提取了杨艳母亲的血液样本和死者遗体样本进行DNA比对,结果证实死者就是失踪了两年之久的杨艳。
2008年7月22日,本该执行枪决的死刑犯却活过第2天。受害者史新进的家人不明所以却气愤万分,他们不断上访,想要为死者讨回公道,当地群众也是议论纷纷。
警方顶着死者家属和来自社会上的种种责难再次提审了张得月。
既然要戴罪立功,张得月就必须要交代他所知道的所有涉案内容,死里逃生的张得月自然是想要牢牢把握住这次立功赎罪的机会,为了让自己活下去,他将知道的案情经过非常详细地向警方描述了出来。
案中案
张得月说,杨艳是被一名叫阿杰的22岁蒙古族青年杀害的,杨艳死后,阿杰胁迫自己一起将尸体掩埋。
2006年9月,杨艳受雇与张得月的哥哥张得年,在其棉花地里捡棉花,并与同是雇佣工的阿杰恋爱。
一个月后,阿杰告诉张得月,自己和杨艳发生矛盾失手杀死了杨艳,尸体就埋在了砂石料场,但是他怕那个地方不安全,就过来找张得月帮忙,想把尸体转移一下。
张得月本想拒绝,但见阿杰拿刀威胁,只好前去帮忙。俩人一起将尸体转移到了棉花地,挖了1米多的深坑重新掩埋。
根本张得月的供述,警方很快调足警力准备出动抓捕阿杰,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通过调查,阿杰早在一年前就已经死了。
阿杰是死于一起交通事故,在2007年4月28日,他因为酗酒驾驶一辆无牌照摩托车在公路上狂奔,致使车辆失控翻下路基,撞死在树林带里。
当天,张得月正因绑架杀人案在狱中关押,按理说,他根本就无法知道阿杰的死讯。
张得月说凶手是阿杰,但现在死无对证,杨艳被害案件成了死案,那张得月对这起案件的供述还算不算是立功表现呢?
这就需要对案情细节进行证实,如果一切都成立,凶手指向就是阿杰,张得月才算是戴罪立功。
目前凶手已死,作案动机无从考证,而且据张得月交代,凶案第一现场是一间废弃的民房,可警方勘察过现场后并没有提取到什么有价值的无证。
更让警方不解的是,阿杰为何要将尸体转移重新掩埋?
根据当地的地质结构来看,张得月说阿杰最初掩埋杨艳的砂石厂和转移后的棉花地,都是戈壁地质,坚硬程度极为相似,阿杰为何不直接就地深挖呢?毕竟转移尸体的过程中暴露的风险更大。
警方带着各种质疑开始了摸排走访工作。在杨艳和阿杰工作的地方还真找到当年的一位同被雇佣的知情人士。
而知情人的一席话却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对方说,当年阿杰和杨艳只是一般朋友,远没有上升到恋人关系,反而杨艳和棉花地的户张得月的哥哥张得年的关系比较密切。
张得年平时经常和杨艳在一起,对她的生活起居也格外关照,还将自己捡棉花的钱装进杨艳的口袋里。
杨艳因为和同住的女工发生了口角,张得年还特意腾出一间房子,安排杨艳住到了自己的家里。
得到这样的信息,让警方不得不怀疑张得月是否刻意隐瞒了哥哥和杨艳之间的感情经历?
如果杨艳的死和张得年无关,张得月为何要隐瞒?难道张得年才是杀害杨艳的真凶吗?
这时,前去杨艳家调查的民警带了来一个新线索,他们在杨艳居住的房间里搜集到了杨艳的大量的信件,写信人不是别人,正是张得月的哥哥张得年。
从张得年给杨艳的写的信中可以发现,俩人保持了6年的恋人关系。
早在2000年,年仅18岁的杨艳就曾跟随母亲来到张得年的棉花地里拾棉花,那是已经23岁的张得年百般讨好杨艳母女,试图追求杨艳,但都遭到了杨艳母亲的极力阻止。
但回到伊犁老家后,杨艳依旧瞒着母亲偷偷地和张得年谈着恋爱。而这段关系还是在杨艳结婚后终止。不过两年后,婚后不幸福的杨艳草草地离了婚。
2006年秋,杨艳背着母亲再次来到张得年家拾棉花,可能她是想通过这次见面和张得年再续前缘,然而这时的张得年早已娶妻生子。
难道是因为俩人的地下恋造成了杨艳的直接死亡?那张得月为何要指认无辜的阿杰呢?偏偏巧合的是阿杰还死了。
张得年被带到刑警队后,面对一踏情书物证,他不得不承认了自己与杨艳之间的恋情。
张得年说杨艳结婚后一年,自己也结了婚,与杨艳不同的是,他和妻子的感情很好,还有一个1岁的儿子。
2006年8年,离婚后的杨艳写信告诉张得年想再次来他家拾棉花,看在多年的感情份上,张得年同意了,而且对杨艳也多有照顾,希望帮助这个曾经的爱人分担一些生活压力。
但是期间,杨艳提出想和张得年重归于好,张得年拒绝了,他对杨艳的感情已经淡化,不想让这段逝去的关系破坏现有的幸福。
在拾棉季结束之后,张得年支付了杨艳 1500元钱就让她回家了,此后,他再也没见过杨艳。
在警方步步紧逼的询问下,张得年有些气急败坏的发誓道:
“我有房子,有老婆孩子,我不可能为了杨艳一个人,为了几年前的这段感情,赔上我一生去谋害她的性命,这样做不值得!”
警方经过认真分析,确实觉得张得年不具备谋杀杨艳的各种因素,毕竟从动机到证据,都不能证明张得年是凶手。
这边张得月在知晓警方怀疑自己哥哥后,又开始保持沉默,不再多说一句话。反正他已经检举凶案“戴罪立功”,侦破案件的事跟他没有关系。
案件进展陷入僵局,警方只好把调查重点重新放在凶案现场唯一当事人张得月身上。
通过秘密观察,警方发现张得月在监狱里很少与人交谈,经常一个人独处,若有所思。如果这一切都是张得月的进行策划,他又是通过什么渠道获取了外界阿杰的死讯呢?
监狱里每天都有固定的放风时间,这天,一直暗中监视张得月的警员突然发现他在和旁边的一个在押犯人进行交谈。
警方突然意识到,想要获取外界信息并不一定是要与外面联系,从外面进来的人就可以带来最新的消息。
如果有一个新被羁押的犯人同时认识张得月和阿杰,并把阿杰的死讯告诉张得月,那张得月把罪名嫁祸给死人的操作就可以解释通了。
想到这一点后,警方连忙翻找在押人员记录,很快锁定了一名叫科尔吉特的囚犯。
这个科尔吉特正是在张得月入狱,阿杰死后进来的,经过审讯,果不其然,他同时认识张得月和阿杰,而且他也交代了是自己把阿杰之死告诉了张得月。
真相大白
2008年9月,警方再次提审张得月,让他重新复述了一遍曾经的供词。
当张得月开始供述自己和阿杰的抛尸细节时,警察突然插话问道:“你为什么说是阿杰杀的人?”
张得月不假思索地回答:“阿杰死了。”
刚说完,张得月就反应过来自己自爆了,又连忙否认“不是”。但此时的警方心下明了,这起命案终于侦破了。
在警方播放了科尔吉特的交代录像视频后,张得月浑身瘫软,脸色煞白。缓了好半天,才一五一十的交代了自己杀害杨艳的全部经过。
原来在杨艳带着张得年给的1500元准备离开时,觊觎杨艳美色的张得月便主动提出骑摩托车去送杨艳去车站。
途径张得年的棉花地时,他开始调戏杨艳,遭到拒绝后,张得月恼羞成怒,用双手残忍地掐死了杨艳并就地掩埋,拿出了杨艳的1500元。
仅仅4个月之后,张得月就又犯下了绑架杀人案,被警方抓获。
在羁押期间,张得月又无意间听到了阿杰的死讯,之后便一直冥思苦想,怎么将杨艳之死嫁祸给阿杰以骗取活命的机会。
直到2008年7月21日,被带到刑场执行枪决的前一刻,张得月开始了自己“逆天改命”的表演。
这个骗局虽然让张得月苟活了一段时间,却也让深埋地下两年的杨艳重见天日。
这场自导自演的戴罪立功,还是没能逃过正义的裁决,张得月罪上加罪,最终还是被一颗正义的子弹终结了他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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