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校长
来源公众号:蒋校长
已获转载授权
刚刚过去的这个假期,对“乱港分子”黎智英来说,可实在是不好过。先是23日,黎智英在被审判“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时,提出保释,然后就被香港国安法指定原讼庭法官李运腾批准保释外出!黎智英保释期间,得意洋洋地举办了“汉奸大会”,但是还没高兴两天,报应就来了。香港律政司早前就黎智英获准保释的决定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终院31日批准上诉许可,并排期于2021年2月1日审理,期间黎智英须还押。公认的乱港分子,为什么迟迟判不了?为什么频频还能保释出狱?这背后有什么故事?看过港片的都知道,就算所有人都知道他是罪犯,但现在的身份还是嫌疑人。除非是严重伤人的案件(怕嫌疑人再去行凶),其他案件,香港法律都允许保释。保释是门槛很低,某电商平台老板可以保释,某沪派主持人可以保释,跪杀黑人的警察也可以保释,甚至美国连抢劫犯、谋杀犯都有保释的。当然,保释是有条件的,一般分为保释金和保释条件,法官觉得被告财力越高,弃保潜逃概率越大,人身危险性越大,就会设置更高的保释金,设更多条件。- 1000万港元现金及3名人事担保共30万港元;- 须居于住所及不准离家(到警署报到及法庭应讯除外);- 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访问,包括电视、网上社交媒体;- 不得发表文章,直接或间接要求外国制裁及参与敌对行动。说到底,“保释”是香港一项固有的法律制度安排,被保释不意味黎智英无罪。即便保释成功,黎智英也不得随意外出、会见外国官员、接受外界采访,甚至连上网直播、发推的权利都没有,当然他也可以尝试用其他方式继续与美国联络,但一经被警方发现,必将取消其保释资格。但毕竟,黎智英脱下身上的镣铐,走出法庭大门重获自由!今年54岁的李运腾在香港出生,也在香港获取法学士学位与律师资格,曾担任检察官,2005年晋升为副首席政府律师,2013年出任区域法院法官,2019年担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香港前特首梁振英甚至直接质问:“法官又错了!”,“若黎智英逃离香港,法官要负责吗?”事实上,黎智英获保释后的第4天(12月27日)一大早,香港警方就在黎智英家门前下山路口设置路障,要求所有驾驶经过的司机落车检查,连后备箱都要检查。
黎智英,老实点,我盯着你呢!
而黎智英最大的靠山美国,此刻也靠不住了,原因很简单,黎智英把当选美国总统拜登得罪惨了。美国选战打得最激烈的时候,一份署名为“台风调查”公司所写的“情报调查报告”,一个多月前在网站广为流传,是针对拜登之子亨特的丑闻,目的是为了打击拜登的选情。结果美国一调查,发现这份报告是黎智英的私人助理马克·西蒙花了1万美元请人写的!虽然黎智英否认自己知道此事,但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是黎智英对特朗普政府的投桃报李!可是谁能想到,黎智英压错宝了,自己狂黑的对象,竟然成了美国总统!拜登再有20天就当选了,这时候逃往美国,不是找着让拜登报复的么?现在英国也自顾不暇,疫情让英国处于封国的边缘,而香港也早已停止了英港航班,黎智英就算有胆子去英国,那怎么去呢?坐飞机?黎智英这样的,到安检严格的机场,肯定第一时间就被截下来。其中重点在第二条:自8月11日零时起,向其在内地的运行合格审定机构报送机组人员名单和身份信息,未经审核通过的航班将不被接收。虽然国泰航空随后表态不支持其旗下员工参加“乱港”集会,但其却在8月13日,悄悄派了一架飞机“搞事情”。8月13日,国泰航空CX899航班按时从纽约飞往香港,但并没有按照民航局此前在公示中提出的要求报送机组人员名单和信息。然后,这班飞机“毫无意外”地遭到了禁入中国领空的惩罚。最终,在空中盘旋18小时后,飞机不得不借道俄罗斯,降落在了日本大阪。本来飞香港的航班却飞到了大阪,按说飞机的乘客应该一肚子怨气吧?用一班没有搭载任何乘客的空航班,试探国家民航局的公告是不是认真的。如果这班航班被拦下,国泰航空的经济损失可以控制在最小,无非就是一点油钱。而如果航班没有被拦下,那说明国家的命令就是一纸空文!不得不说,国泰航空真实脑回路清奇,国家民航局又不是台湾的政客,说话自然是算数的。而国泰航空不仅敢以一己之力挑战一国底线,还敢在底线附近疯狂试探。结果,求锤得锤,不但飞机飞机被禁止入境,而且还闹得股价大跌。2020年10月,国泰航空集团发出公告,宣布重组计划,裁员8500人,占员工24%,旗下港龙航空即日起停止营运。香港继承了英美法系是判例法,审判需要“打个样”,才好决定未来审理案件的尺度。而李运腾虽然是由香港特首选定的专审国家安全案件的指定法官,但国安案件怎么审、怎么判才算合适?既让中央满意,又不太得罪“乱港分子”?国安法不是说国安公署可以直接管辖案件吗?到底是真是假,中央是否真的会做这样的决定?和国泰航空的空机一样,李运腾的试探同样是“最小成本”,他虽然决定黎智英虽然可以保释,但这个决定是可以上诉的,最终的决定权在终审法院。如果中央不管,那他以后可以肆无忌惮地让更多乱港分子保释。如果中央反对,那么也很好办,律政司一上诉,终审法院再裁决把黎智英抓回来就是了。因此,不管李运腾怎么动作,只要有终审法院兜底,他都不会是最大的背锅侠。稍微明白点的人都能看出来,黎智英案已经不是法律问题了,而是政治问题。果然,《人民日报》很快表态,对于这次香港法院批准黎智英保释事件,对香港法治伤害太深。在文章中,配图质问“香港法院:你是不是管辖有困难?”,并附上了国安法五十五条。只要出现“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或“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得到中央政府批准后,驻港维护国安公署就可以对案件行使管辖权;而第56条则写明,由驻港维护国安公署侦查的案件,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法院行使审判权”。黎智英根据《港区国安法》成为第一个移交内地审讯的乱港分子,也不是不可能!结果香港终审法官很快就怂了,推翻原裁定,把黎智英抓了回来。可是,既然我们选择将黎智英诉诸法律制裁,而不是扔到海里喂鱼,那就要对香港法治一波三折有充分的思想准备。黎智英所涉案件事关国家安全,在香港具有标志性意义,众目睽睽之下,我们要相信国家有充分的惩办决心。倘若香港司法机关不能秉公处理、依法办事,那么就送给了我们启动国安法55条的契机。毕竟,黎智英的气数已尽、结局已定,偶尔“回光返照”一下,我们也不用大惊小怪。现在,是国安法出来后的立威阶段,下一步,我们只需要静待黎智英被定罪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