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临时”“副省长”,能宣布中国的领土归属吗?
来源:静思有我(ID:jingsiyouwo666)
上一期我们分析《旧金山和约》的非法和荒唐之处。其中,从程序上讲,根本就没有邀请中国参加。从内容上说,严重违背从《开罗宣言》到《波茨坦公告》,到日本《无条件投降书》,到《盟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77号》所规定的,日本将台湾、澎湖等地归还中国。因为《旧金山合约》只说了日本放弃台湾等地,而没有说台湾等地归谁,直接导致现在的台独分子还在拿这个合约说事儿,说台湾地位未定,想方设法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地为他们的台独主张找依据。
《旧金山合约》损害中国利益的第2点在于钓鱼岛问题。
本来《旧金山合约》里面没提到钓鱼岛,只说了北纬29度以南的什么岛、什么岛,跟钓鱼岛没有一毛钱关系。可是《旧金山合约》签订两年之后的1953年12月25日,琉球托管当局副长官、美国陆军少将奥格登发布“第27号令”,即《关于琉球列岛地理界线的布告》,称“根据1951年9月8日签署的对日和约,有必要重新指定琉球群岛的地理界线”。此公告扩大了《旧金山对日和约》所规定的托管范围,将中国的钓鱼岛莫名其妙地划入琉球托管区域,成为美国海军的靶场。这个“第27号令”就是今天钓鱼岛争端的源头。在此之前,钓鱼岛一直属台湾管辖,并无主权争议。
美国此举,说起来真的是荒唐透顶。如果按照美国的这个逻辑的话,那么当下只需要中国东南沿海某个省的副省长(请注意,还不需要省长,只需要副省长就行了,因为当时美国发布将钓鱼岛算作琉球群岛范围的“第27号令”的人,只是美国托管琉球的当局的副长官,美国陆军上将奥格登),那么,比照他这个做法,只需要中国的某个副省长签署一个文件,发布一个公告,说美国的夏威夷岛是中国某省的一部分,于是美国的夏威夷岛就成中国的了。
如果把这种做法应用到当下俄乌冲突的克里米亚问题上,那么只需要俄罗斯的某一个州的副州长签署一个文件,发布一个公告,克里米亚就归俄罗斯了。
你说这荒唐不荒唐?
中国自古以来的领土,一直被中国台湾省宜兰县管理的钓鱼岛,被一个临时托管琉球的外国地方当局的副长官发布了一个公告,就变成别人的了,你说美国人有没有国际法意识?有没有国际规则意识?他现在还有脸口口声说“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
我们在前面说《旧金山合约》的荒唐之处,就在于本来应该由联合国安理会决定的事情,美国随便找几个国家就把它定了,这就好比是中国、俄罗斯随便找几个国家,商量商量,最后决定美国夏威夷归中国一样。
然而,美国的那个27号公告,把中国的钓鱼岛划归琉球群岛就更加荒唐。《旧金山合约》好歹还纠结了47个国家签订了协议,而把中国的钓鱼岛莫名其妙的划归琉球群岛,连一个国家都没纠集,就他美国一家说了算。真心想请问一下美国人,你这符合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吗?
更为可笑的是,这还不是由美国这个国家来决定这件事情,而是由美国托管琉球的一个地方当局来决定的,而且还是这个地方当局的一个副长官决定的。
还有更为关键的是,这个地方当局本质上是个外来户、临时工,他是受联合国的委托临时来管理这个地方的,所以我说他是一个外来户、临时工。就这么来,他就把别的国家的领土说成另外一个主体的。
这样一趟分析下来,你觉得美国有国际规则意识吗?你觉得美国遵守国际法吗?你觉得他今天口口声声谈国际法,还有脸?有资格吗?
归纳一下,中国和日本之间本来就根本不存在的钓鱼岛争端,臭名昭著的《旧金山合约》做了一个导火线,美国托管琉球的地方当局的副长官发布了一纸公告,就变成了一个争端。我们经常说美国(还有之前的英国)喜欢搞一些稀里糊涂的条约或者公告,来让世界各地充满着矛盾。这算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说实话,钓鱼岛和琉球群岛的性质完全不一样,琉球群岛不是日本的,但是历史上也只是中国的藩属国,而钓鱼岛在历史上一直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台湾省宜兰县管理的中国领土。
时至今日,中国和日本之间原本应该根本不存在的钓鱼岛争端,如果再争下去的话,我作为一个中国人,严重提议,不要只说钓鱼岛,要把钓鱼岛和琉球群岛的事,一起拿出来说一说,看看到底是谁的。争取把钓鱼岛的问题和琉球群岛的问题一并彻底解决。
这样以来,对于日本来说,或者说还涉及到美国,就不仅仅是钓鱼岛不属于日本的问题了,而是琉球群岛也不属于日本的问题了
那么,如果日本和美国坚持跟中国扯钓鱼岛的问题,它将可能面临的后果是,钓鱼岛他们自然是别想了,问题是琉球群岛他们可能也保不住了。
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和日本是不是也要三思一下?如果他们要扯,我们就跟他们扯到底。如果他们想想琉球群岛的事,从而不想刺激中国,那么他们也就可能在钓鱼岛的问题上,闭一闭他们的臭嘴。
在钓鱼岛的问题上,我觉得我们不能只是防守反击,我们要主动出击。毕竟,最好的防守是进攻。
我的这个想法,才是我连续做几期关于琉球,日本称之为冲绳,是不是属于日本的这个主题的根本原因。朋友们可能也发现了,这几期中,我重点关注的问题是琉球是不是日本的,不是在讨论钓鱼岛。其实首要的用意还是在于钓鱼岛,其次才是琉球。
你可以说这叫声东击西,你可说这叫围魏救赵,你可以说这叫“你打你的,我打我的”。
正如在解放战争时期的1948年,中共中央刚刚搬到离北京很近的西柏坡,当时驻守北平的国民党傅作义集团用了一个毒招,派军队围剿在西柏坡办公的中共中央。这个时候毛主席亲自修改和撰写了几篇新闻稿在人民日报刊登。新闻稿的核心意思就说了一条,就问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体现在1948年11月2日那篇新闻稿的标题上,标题是这样的:《蒋傅匪整个北方战线只有几个月就要完蛋,妄想偷袭石家庄,究竟他们要不要北平?》
今天,我们可以借用一下主席当年的句式,问一下美国和日本:你们妄想钓鱼岛,究竟你们还要不要冲绳?
本来,琉球(日本人叫冲绳)不属于日本,但是美国和日本蝇营狗苟,这么多年由日本实际控制。现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很忙,有点顾不上说这个事儿。但是,如果日本和美国跟中国死磕钓鱼岛,那就逼着中国拿出宝贵的时间精力,跟他们死磕一下琉球(或者叫冲绳)是不是属于日本。死磕一下,日本占领琉球这么多年,到底符不符合国际法和国际规则。碰巧俄乌冲突爆发以后,美国和西方突然一反常态的想说国际法,那我们就好好跟他们说一下国际法。
这是我做这几期讨论琉球(或者叫冲绳)是不是属于日本的最根本的用意。
那么,我们就继续说琉球(日本人叫冲绳)是不是日本的,继续说《旧金山合约》。
《旧金山合约》当中损害中国利益的条款有很多。由于我这几期专门讨论”冲绳是不是日本的“这个话题,而且着重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说。所以我们不多说《旧金山合约》里面那些损害中国利益的条款。
我只想告诉朋友们,《旧金山合约》严重违反国际法。所以在《旧金山合约》签署后的第10天,1951年9月18日,周恩来总理发表《关于美国及其仆从国签订旧金山对日合约的声明》,声明中说:
“《旧金山合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这么说来,我们在讨论冲绳是不是日本的这个问题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必要讨论《旧金山合约》。
但是,如果我们讨论一下,会有新的收获,那就是能够更加清晰的看到冲绳是不是日本的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顺便也进一步地揭露一下美国和西方不遵守国际法、不遵守国际规则的丑恶嘴脸。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们还是说一下吧。
中国、苏联等国家,不承认《旧金山合约》;因为它不符合国际法和国际规则,所以是非法的、无效的。但是,参与签订《旧金山合约》的48个国家,比如美国和日本,他们认为有效,那么我们就顺着他的思路往下看,看看按照他们的思路,冲绳是不是日本的。
那《旧金山合约》里面关于冲绳是不是日本的这个问题是怎么回答的呢?
请看《旧金山合约》第2条第4款,原话这么说:
“日本放弃国
际联盟委托统治相关之所有权利、名器与请求权,同时接受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于1947年4月2日所采取有关日本前述太平洋岛屿委托统治地之信托统治安排。”这一条是与冲绳有关的,因为这一条里面所提到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于1947年4月2日所采取的那个安排,就是指的将琉球群岛等地交给联合国托管,而日本在这一条里面也明确说了,日本放弃所有权利、名器与请求权。简单的说就是,冲绳不是日本的。
不仅如此,在《旧金山合约》的第3条“信托统治”里面又再一次强调:
“日本同意美国对北纬29度以南的......等地送交联合国之信托统治制度提议。”
也就是说,美国提议将北纬29度以南的那些岛交给联合国托管,日本明确表示同意,那也就是说这些岛不是日本的。这些岛的地理位置标志是北纬29度以南,而琉球群岛就在北纬29度以南。
我在上一期提到了,在《波茨坦公告》里面提到的是日本的主权仅限于北纬30度以北,那也就是北纬30度以南的地方就不属于日本了。到了《旧金山合约》他们把30度改成29度了,这个事儿我们今天不扯,只能又一次说明他们不把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当回事儿。
但是,即便是改成了北纬29度以南,也不影响我们对琉球群岛归属的判定,因为不管是北纬30度以南,还是北纬29度以南,反正琉球群岛在北纬29度以南,自然也在北纬30度以南。这个事儿,即便是把国际法当废纸的美国,还有日本鬼子,也没法扯皮。
总之,《旧金山合约》的第2条第4款和第3条都明确无误地说明了一个事,琉球或者冲绳,不是日本的。
也就是说,严格按照国际法(在这个问题上具体是指《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无条件投降书》和《盟军最高司令部训练第677号》),琉球或者叫冲绳,不属于日本。
同时,按照那个不符合国际法和国际规则,但是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签署的那个非法的《旧金山合约》,琉球或者叫冲绳,也不属于日本。
总而言之,即便是非法的《旧金山合约》也规定,琉球,或者叫冲绳,不属于日本。
这事算是彻底说清楚了,不留一点死角,不留一丝盲区。所以我在上一期特别强调,我们说冲绳不属于日本,前面要加三个修饰语:没有一丝含糊,不带一点杂质,斩钉截铁。
那么接下来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从《开罗宣言》到《波斯坦公告》到日本《无条件投降书》,到《盟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77号》说清楚了,冲绳不是日本的。联合国安理会1947年4月2日通过的《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进一步具体规定琉球这个地方交由美国代表联合国托管。而那个非法无效的《旧金山合约》也决议琉球交由联合国托管,也就是说冲绳不属于日本,国际法规定得这么清晰,那为什么现在这个地方又由日本实际管理呢?
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美国违反国际法、不遵守国际规则的丑恶面目。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我们下一期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