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财经女疑与上司不正当交往,剧情不输戴副局长;网友:可悲
上至老人下至小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一些不愿意与人分享或者是不愿被太多人知道的秘密。这是一种自我保护行为,也是本能反应。不过客观来讲,有的隐私是确实受道德认可和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有的情况下,你意识当中的秘密也会被很多人知晓;在必要的时候,个人隐私也是要在法律面前如实交代。
前一阵子网络上有一些极为讽刺的言论,“有了戴副局长就再也容不下陈副区长”之类的话,这是对也颜值形象的肯定,也是对事件严重情节的对比。在多起该类桃色事件中,不免有很多人在加油添醋和推波助澜。为此,扬州事件中的戴璐疑似曾在朋友圈表达忏悔并宣称自己与家人遭受了网暴。只能说,家人是确实无辜的,然而制造这些伤害的,并不是别人,而是当事人自己。
对于家庭与婚姻的背叛注定会给自身和家人带来极大的伤害,自古以来出轨等不检点行为也注定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国遵循的是一夫一妻制,这也完全符合我们的道德观念,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谁去践踏这个规则,谁就要受到事件本身产生的众多影响以及受到法律的制裁。常言道,有因必有果,既然有当初的执迷不悟,就将承受产生的后果。
有一件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近日有人在社媒上自爆出轨男上司,并且将事件经过描述得很详尽,更是附带了相关聊天截图和视频资料。仔细一看这些内容,简直是颠覆三观,画面感和尺度完全不输戴副局长。还有人自己爆料自己的?这个世界真的是太疯狂了吧。有人想到这是要收割流量吗?这也完全不必以这样极端的方式,因为这样完全是自寻死路;也有人猜测,这可能出于悔过心理,但是就算金盆洗手也要向仲裁部门交代才对啊。
某财经女与上司不正当行为。
涉事女子蔺某,是某知名财经主持人,也是基金经理的身份;五官端庄、身材性感、皮肤白皙,整体颜值似乎完全不输于大部分的一二线艺人。而她出轨的对象据称是其直属上司夏某,一个已婚且有一个5岁女儿的基金公司市场部负责人。通过描述可知,两人的不正当交往始于一次去南京的出差时候,夏某半夜三更以工作为由进入蔺某房间,而后表达了更为深入的暗示,而蔺某不仅没有拒绝,反而主动答应了。自此,两人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夏某承诺只要两人保持这种关系,年底会给蔺某30万作为奖励。
是何人对此事这样清楚并曝光?
该事件既没有狗血的婚房,也没用什么水电费;有的只是酒店与豪车,似乎更加与时下年轻人的快捷消费更加吻合。那么是谁对事情怎么清楚并且曝光出来的呢?除了当事人好像也并没人会知道这么多了,但是就算是两人闹翻,也不至于将事情全盘托出,会把自己的前途也搭进去。这还得从蔺某的未婚夫说起,也就是与蔺某同居3年的李某;两人该办的事都办了,也见过了双方家长,就差领证了。然而有一次,李某在家里发现了蔺某网购的某计生用品,好奇之中翻看了蔺某手机才知道的这一切。想到才刚答应自己求婚的未婚妻,转身就与他人作出这样无耻的事情;气不打一处来的李某,直接用蔺某的社交账号将整件事曝光了。
在整件狗血事件当中谁是谁非?
几乎在所有的同类事件当中,当事人都会诉说自己的委屈,口口声声表明这是爱情。不可否认,不少人都是以爱之名自欺欺人,也算是一种安慰。然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就算不谈法律、纪律等因素,其中的是非,大家也是心里有数的。
该事件中有一个较为特殊之处,那就是当事人蔺某是未婚女性。虽然蔺某与李某是未婚夫妻的事实,但是不等同于“事实婚姻”。尽管在道德层面,蔺某与李某之间都有履行夫妻义务的责任,但是得不到法律认可;蔺某与李某都有恋爱自由的权利。
基于这个女当事人未婚的事实,那么她的未婚夫李某就没有约束蔺某的任何权利。而更为严重的是李某将蔺某手机内容泄露并造成传播扩散,这都是构成了侵犯个人隐私。虽然李某在整件事情上好像是受害者,但是他侵犯个人隐私和传播不雅视频是构成违法的。
既然女当事人是未婚,那么她就有自由交往的权利,那么她和男上司出轨也是个人自由吗?并不是的,男方夏某是有家室的,那么蔺某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破坏他人家庭的事实。而夏某虽然在对方自愿的前提下,发生了这种关系,但是都是以工作职责便利为前提,这就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