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丈夫索要10万元,给弟弟结婚做彩礼,被拒绝,妻子:你答应我的
刘向,32岁,他的妻子叫孔芳,小舅子叫孔庆和,岳母叫冯美玉。
事情的起因是孔庆和要结婚了,但是缺少10万元彩礼钱。
于是,冯美玉就让女儿找刘向要钱,刘向不愿意给,接着,孔芳就拿出了婚前协议,协议的内容大致如下:
在刘向和孔芳结婚后,刘向作为孔庆和的姐夫,需要在5年内向孔庆和支付10万元,如果做不到,就需要额外赔偿10万元。
我们先不管这份婚前协议是否有效,我们先回忆一下,刘向为何要和周佳签下这份协议。
婚前协议的签订
刘向本来是一名工人,后来挣了点积蓄,就在街边开了一家快餐店,生意虽然不算多好,但也还行。
后来,他经过朋友的介绍,认识了孔芳,两人一拍即合,很快就到了要结婚的地步,而这时,周佳也怀孕了。
刘向就带着东西去孔芳家里那里提亲,并见到了岳母冯美玉。
冯美玉是一个非常高傲的人,她在得知了刘向的来意后,便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首当其冲的就是10万元的彩礼钱。
而刘向却面露为难之色,因为他把所有的钱都投入到了快餐店里,手中根本没有几个钱,所以他就说,“阿姨,我现在真的没钱,要不,这彩礼钱能不少?。”
高傲的冯美玉,说什么也不肯将彩礼钱降低,没办法,刘向只能先回去,可是看着孔芳已经怀孕了,冯美玉也不能不管。
这时,她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那就是分期付款。
她告诉刘向,可以在未来五年之内付清10万元,不然就别想结婚,没办法,刘向只好同意,这就是那份协议的到来。
结婚后,为何高先生又公然撕毁协议呢
按理说,刘向和孔芳结婚时,一分钱彩礼都没有支付,既然他已经答应会在5年内向岳母支付10万元彩礼钱,可他怎么就公然反悔了呢?
原来,从他跟妻子签订婚前协议,到小舅子结婚,已经过去了4年,他的儿子也快4岁了,什么都需要钱,而他开店挣的钱,大多都用于了家庭开支,另外还要归还房贷,再加上生意并不好做,所以,他根本就拿不出10万元给岳母。
可是妻子却说,“我就这么一个弟弟,我要是不管他,就没有人管他了,没有这10万,他就娶不上媳妇了。”
刘向还是得拒绝,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妻子孔芳却回了娘家,还声称不出钱,就离婚。
然而,刘向刚到岳母家里,就被岳母一顿批评,说,“你还有脸来啊你,我把女儿养这么大,嫁给你,还给你们高家生了孙子,你就不管你小舅子了。”
这时,妻子孔芳也从里屋走了出来,她对刘向说,“这10万元是你承诺给的,怎么又不给了,你这不是言而无信吗?”
刘向只好极力地解释,他是真的拿不出来这么多钱,可是妻子和岳母根本不管这么多,而是拿出了协议,质问刘向,到底该怎么办。
刘向也没有办法,只好先行回家。
岳母要拿着婚前协议,去起诉女婿
本来,儿子结婚,让女婿出彩礼钱,这本就离谱,而冯美玉居然又做出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她居然拿着婚前协议去找律师,准备起诉女婿刘向。
然而,律师的一番话却让冯美玉改变了主意。
律师说,刘向和妻子婚前协议约定的内容,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有违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是不被法律承认的。
没办法,冯美玉只能选择放弃起诉女婿,可是就这样放弃了,她又觉得太亏了,毕竟,当初女儿结婚时,她可是一分钱彩礼钱都没有要,怎么办呢?
接着,冯美玉就给女儿下了死命令,必须把10万元拿回来,不然就断绝和女儿的母女关系。
冯美玉的话让孔芳一时很难办,而她又是爱丈夫刘向的,她在娘家待了几天,越想越觉得对自己很不利,所以她就想回家了,可是没想到,母亲会以断绝母女关系来威胁她。
而一直等不到妻子回来的刘向,也再次来到了岳母的家里,他表示,作为姐夫,他也不是不想管,只是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不过,他愿意支付2万元,算作小舅子结婚时的随礼了。
冯美玉还是不满意,这时,孔芳终于说话了,她说,“妈,这钱,你要是要就拿着,不要就拉倒,周斌是你的儿子,难道我就不是你的女儿了吗,难道我的幸福就不重要了吗,反正不管你要不要,我都要跟我丈夫回家了。”
事已至此,冯美玉也只能答应。
结束语:
纵观整件事情的发生和结束,作出最大改变的就是孔芳,很明显,她在这件事情中已经意识到,丈夫才是她最亲近的人,她自己的小家才是她的所有,所以,她最终选择和丈夫站在一起。
再说刘向,此人做事确实有些不地道,本来答应的事情,却在事后反悔,多少让人觉得没有诚信。
至于岳母冯美玉,就更离谱了,因为女儿结婚索要的彩礼钱,是要让女儿带走的,而不是留下给儿子做彩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