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单位的人来说,自己交社保划算吗?原来被骗了这么长时间
个人与公司社保缴纳项目
想必这个大家都知道。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保的项目,区别还是很大的:单位缴社保,包含的项目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个人缴社保(特指有城镇户籍的居民)的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三险个人无法自己缴纳。在缴纳金额上,要视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而定。
而如果你个人缴纳,那么连同单位缴纳的比例你也要自己缴纳,总共是2919.09元,退休之后与在职员工领取同样的养老金,但是你交的钱要比他们多很多。
当然你也可以缴纳较低档次的养老金,但是同样的你需要缴纳更多的钱,回本需要的时间也更久。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23条第2款对医疗保险也有类似规定。
从缴费来说企业职工的好处,单位会缴纳很大一部分,比如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工资的20%进统筹基金。
将来从统筹基金里领基础养老金,然后作为企业的职工只需要缴纳缴费工资的8%进入个人账户。
相当于统筹账户钱是单位给交,将来我们去领。
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缴费基数是5600元,其中有5600*8%=448元打个人账户里,有5600*12%=672元打入社会统筹基金里。
如果按着100%档位缴纳的话,一个月一共缴纳费用672+448=1120元。按年缴费是1120*12=13440元。
如果按着100%档位缴纳养老保险,共计缴纳是201600元,每个月可以领取养老金是1420元,一年可以领取1420*12=17040元。最后计算出需要几年回本201600/17040=11.8年。
刚开始80640/17040=4.7年是领取自己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如果4.7年把个人账户余额领取完的情况下去世了,统筹基金里面的12%是不可以继承的,只能领取。如果个人账户余额没有领取完去世的,可以继承给子女。
城镇居民个人无工作单位,不能参加职工社保的,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向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参加“社保”;其个人可以选择60%社平工资基数档,按“社平工资”基数的20%缴纳保费,其中12%纳入社保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社保账户”
如果我们是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自己承担社保费用的话,建议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缴费的基数。
一般来说,缴纳的社保费不超过本人收入的30%是比较合理的。
这个比例实际上也是参照单位用工成本来的,单位的社保缴纳比例是职工工资的40%,而职工发到手的工资是职工工资的90%,所以,社保缴纳比例占职工的总用工成本百分之30。
网友回答:从现在来看自由职业者是按社评工资的20%为基数进行缴纳,如果选择100%这一档,每个月至少要交1000元,其中只有8%进入个人帐户,12%进入统筹帐户,如果年纪轻轻,以30年为限,最少得交40万,因为社评工资每年都涨,退休后最少十年能领回来,如果早逝剩下的大部分就和你没有关系了。
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为劳动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居住在城区内具有城镇户口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
当然,以上都是按照现在的基础养老金算,这个是逐年增加的,到了我们那个时候估计一千多都不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