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来了,嫌犯李某利当街捅刺女子致死,挥刀自伤倒地,现场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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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如果遇事不冷静,不明白冲动是魔鬼的道理,甚至发展到动刀伤人,触犯法律,毫无疑问,他就走上了一条人生的不归路。
6月30日7时50分许,在郑州市南阳路与弘润路交叉口处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一名黑衣男子持刀追上一名女子,将女子捅刺数刀,后经赶到的120医护人员救治无效死亡。
昨日(7月1日)当地警方发布警情通报,通报中称,犯罪嫌疑人叫李某利,男性,48岁,河南驻马店汝南县人,因情感纠纷致一人死亡,已被控制并送医救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当时的目击者透露,这个黑衣男子追上女子后,女子连声发出了求饶,大意是我错了,放过我吧,求求你了!
丧心病狂的犯罪嫌疑人,丝毫没有被女子的求饶声所打动,极其冷漠残忍地挥刀捅刺,直到将女子捅得毫无动静,不再挣扎为止。
嫌犯自知罪孽深重,不可能逃脱掉,就在原地没动,拿刀猛捅自己,最后也倒在地上,与女子倒在一起。
现场围观群众不少,看来都被吓坏了,没有一人敢上前去制止,都远远地惊恐地看着犯罪嫌疑人在作案。
遇到这种突发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手持凶器,一般人手无寸铁,还真不敢冲上前去制止凶手。
记得在四川某地,就发生过围观群众手持各种工具,与手持菜刀行凶的犯罪嫌疑人打斗的事件。最终,嫌疑人被群众集体的力量打倒在地,成功制止了犯罪行为,保护了无辜群众的生命安全。
这次,如果有群众发出救援呼喊,大家找到简易的比如板凳、笤帚、木棍等工具,大家一起冲上去,打翻犯罪嫌疑人,或许就能救了那个女子的命,犯罪嫌疑人就会被群体的力量所震慑,或许就会停止犯罪。
遗憾的是,我们没有看到那一幕激动人心的场景。
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穷凶极恶,杀人不眨眼。女子既然与他有情感纠纷,就一定与他有这样那样的关系,有了纠纷不去利用正当渠道去解决,却选择这种极端方式去持刀杀人,这就是自我毁灭之路,就是一条人生不归路。
从李某利自杀行为来看,他也早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所以,他就是一个没有责任心,自私偏执狭隘的人,这样的人是不配做人的,已经丧失了起码的做人的底线和良知。
李某利为什么不想想自己的父母呢?为什么不想想自己的孩子呢?
所以,女同胞们交朋友或找对象时,一定要多方考察一下,遇到类似这样类型的男人,马上要远离躲避,他们就是一个定时炸弹,随时会引爆自己,炸毁身边的人。
最近,发生的多起刑事案件,无一起不是当事人的极端行为才导致的,他们从不会考虑父母的感受,从不会考虑此行为带给自己什么严重的后果。
尽管,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但是,受到伤害的人们呢,他们为此丢掉了自己宝贵的生命,难道不值得我们去认真反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