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中,国军俘虏日军及缴获武器后,会发多少奖金?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中日两军上百万军队在数千里战线上展开大战。战争中无论是从宣传角度,还是从获取情报的角度来说,捕捉俘虏缴获战利品都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由于日军深受武士道精神的灌输,再加之我方在战场上处于不利态势,因此日军俘虏并不好抓,而战利品的缴获也为数寥寥。
日本方面登记在案的首名被俘士兵是1937年10月4日被俘的佐藤佐一,此时距离中日全面开战已经近3个月时间了。
平型关之战的缴获
到1938年初,设立在西安的第一战俘收容所最初只有少量日俘;设立在常德的第二战俘收容所也仅有30名日俘,战利品更是寥寥无几,以至于要借助八路军在平型关的缴获作为广泛宣传。
但在当时,各部队于战报中所提及的日军俘虏及战利品却是不少的。而这些俘虏和战利品真正能解送到后方的却没有多少。
因此国军高层专门发文称:
自抗战以来,各部队所报俘获俘虏及战利品,为数虽多,但实际解送来会者,尚属寥寥,若非随意处置,即系谎报军情。若随意处置,既违国际公法,尤乖人道,不合民族抗战之旨,若系谎报军情,则军法在所严禁。
然而尽管三令五申,由于全面抗战初期的日军战力较强,俘虏的确较少。在台儿庄大捷中,中国军队取得大胜,缴获战利品颇多,虽然战报统计俘虏日军719人,但实则为宣传数字,至徐州会战结束,第二战俘收容所仅收此方向日俘8人。
鉴于俘虏日军极少,对了解日军状况产生极不利的影响,蒋介石在1938年11月的第一次南岳军事会议上说道:
对敌谍报工作不完备,侦探不健全,甚至战斗了几天,连对面敌人部队的番号都不知道。明了敌情的最良要诀就是奖励生擒俘虏、优待俘虏。须严禁残杀俘虏或擅放俘虏,要从俘虏口中探听敌人种种内容,这是收集敌情、判断敌情最主要的一种办法。
1939年3月,国军制定了处置俘虏及搜集敌文件之特种教育暨奖惩办法,对于俘虏日军及缴获战利品出台了相关的奖惩规定。可尽管是有明确的奖惩规定,俘虏及战利品的缴获依然困难。
1940年5月4日,国府渝字第774号训令颁行,修订了俘虏及战利品处置奖惩办法。
其中修订的俘虏日军的赏金为:
俘虏将官1名,奖励法币2000元;俘虏校官(即佐官)1名,奖励法币800元;俘虏尉官1名,奖励法币300元;俘虏军士1名,奖励法币100元;俘虏士兵1名,奖励法币50元。
这个只是概略的赏金规则,但对日军高级军官的俘虏赏金标准偏低,因此实际上还有一套更为详细的俘虏日军赏金原则,总体的赏金比这一个还要高很多。
如俘虏日军总司令官及与之相当级别的军官赏法币10万元,如刺杀成功有确实证明者,也予以同等赏赐;俘虏日军军或师团长及与之相当级别的军官赏法币3万元;俘虏日军旅团长及与之相当级别的军官赏法币2万元;俘虏日军联队长及与之相当级别的军官赏法币1万元;俘虏日军大队长及大中佐军官奖法币5000元;俘虏日军中队长及少佐军官奖法币1000元;俘虏日军中队附及大中少尉军官奖法币500元;俘虏日军曹长赏法币100元;兵卒则仍是法币50元。
当然规定是这么规定的,实际上在抗战中俘虏的多是日军兵卒及下级军官,因此上述联队长以上的赏金都没人能拿到。
在缴获的武器装备方面的奖励标准如下:
我们首先看看枪械类的标准:
缴获1支步骑枪,堪用者奖励法币15元、待修者奖励法币1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5元;
缴获1挺轻机枪,堪用者奖励法币1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5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30元;
缴获1挺重机枪,堪用者奖励法币2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10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40元;
缴获1挺高射机枪,堪用者奖励法币3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15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60元;
缴获1支手枪,堪用者奖励法币1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5元,废坏者奖励法币2元;
接下来看看缴获轻重火炮的标准:
缴获1具掷弹筒,堪用者奖励法币5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25元,废坏者奖励法币10元;
缴获1门步兵炮/迫击炮,堪用者奖励法币2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10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40元;
缴获1门战防炮,堪用者奖励法币3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15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60元;
缴获1门山(骑)炮,堪用者奖励法币4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20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80元;
缴获1门轻榴弹炮,堪用者奖励法币5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25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100元;
缴获1门重(10加)炮,堪用者奖励法币8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40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200元;
缴获1门重(15榴)炮,堪用者奖励法币10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50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150元;
缴获1门攻城重炮,堪用者奖励法币40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200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1000元;
缴获列车炮1列,堪用者奖励法币60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300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1500元;
我们再看看缴获坦克、汽车的标准:
缴获1辆装甲汽车,堪用者奖励法币7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35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175元;
缴获1辆轻型坦克,堪用者奖励法币10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50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250元;
缴获1辆中型坦克,堪用者奖励法币15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75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375元;
缴获1辆重型坦克,堪用者奖励法币20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100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500元;
缴获1辆汽车,堪用者奖励法币2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10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40元;
缴获1辆三轮车,堪用者奖励法币1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5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20元;
缴获1辆机器脚踏车,堪用者奖励法币5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25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10元;
缴获1辆普通脚踏车,堪用者奖励法币1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5元,废坏者奖励法币3元;
缴获1辆载重汽车,堪用者奖励法币2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10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40元;
缴获1辆牵引车,堪用者奖励法币1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5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20元;
缴获1辆炮兵弹药车,堪用者奖励法币5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3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10元;
缴获一些军用设备和物资的标准是:
缴获1具炮队镜,堪用者奖励法币1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5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20元;
缴获1个经纬仪,堪用者奖励法币20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100元,废坏者奖励法币40元;
缴获1座电话机,堪用者奖励法币30元、待修者奖励法币15元,废坏者奖励法币10元;
缴获1公斤电线,奖励法币20元;
缴获1个钢盔,堪用者奖励法币4元、损坏者奖励法币2元;
缴获呢军装/大衣,堪用者奖励法币10元、破旧者奖励法币5元;
另外对日军旗帜的缴获也有规定,如缴获联队旗奖法币1000元等等,其他军用物资还有刺刀、马刀、军服、驼具等等,不再
细列。
在文件方面,缴获会战命令的文件,每册奖法币100元、师团命令簿每册奖法币100元、密码本每册奖法币500元、阵中日记每册奖法币20元。
而在备注栏中同时说道,因为军品种类繁多,如果没有特殊标注的话可以由战区司令部酌情予以奖赏,但是价格以原武器物资价值的十分之二为上限,如果有特殊物品的话则送交重庆予以核定。
虽然说起法币来,大家肯定能想到其购买力很坑爹。
不过在1939年时法币的购买力尚且不是特别差劲,100法币可买1头大牛;1940年时,100法币仍可买1头小牛。
以当时国军军饷来说,普通士兵不过10余元,排长级的少尉军官月薪为42元,俘虏日军及缴获物资的奖赏对普通士兵和低级军官而言,是有相当吸引力的。
然而尽管如此,由于在作战时国军胜少败多,缴获及俘虏数依然很少。即便真的缴获了,奖金也未必真能发到士兵们手中。
以第九战区的第二次长沙会战为例,虽然宣传俘虏日军269人,但实际上连10人都没有。
蒋介石在1941年10月的第二次南岳军事会议上大发雷霆:
这次长沙会战,我们有这样雄厚的兵力,有这样良好的态势,我们一定可以打败敌人,一定可以俘获敌人很多的官兵,一定可以缴获敌人无数的军械;即使没有一万俘虏,也总应该有一千;一千没有,总要有一百;一百没有,少而言之,也应该有十人。但是现在你们连十个俘虏都没有,如何对得起自己的职守?
尽管在南岳军事会议上受到了批评,不过第九战区在战报上依然虚报严重。
司令长官薛岳在自己的总结电报中称:生俘敌炮兵大尉松野荣吉以下官兵390余名,军马780余匹,夺获武器、被服、装具尤多。
而在第九战区正式的战报中则称敌军官兵遗尸56944具,马1232匹,其敌其已焚化之阵亡及重伤官兵则遍地皆是,其轻伤能随队行动逃回者,则尚不在此数之内。生俘敌松野荣吉炮兵大尉以下官兵139员名,军马268匹。
当然这个数字还有水分,在《第九战区第三次长沙会战各部队解抵本部俘虏一览表》中真正确认的是64名俘虏(后9人伤重而死),对照日军资料来说,这个数据是相对真实的。
而在战利品方面,第九战区报告,此次会战共计缴获:
步骑枪1122支、轻机枪101挺、重机枪13挺、手枪9支、掷弹筒20个、山炮11门、望远镜8具、无线电机9架、电话机6具、枪弹45095发、炮弹131发、钢盔260顶、防毒面具289具、皮弹盒44个、刺刀29把、毒烟筒106个、军马268匹、机密文件168件。
第三次长沙会战是抗战中期国军在正面战场上最大的一次胜利,虽然宣传敌负重伤23003人、阵亡33941人,合计伤亡遗尸为56944人,但缴获数量也只有这些了。
军法执行总监何成濬在其日记中记述:
(军事委员会)会报时,主席宣布关于湘北三次会战,第九战区薛司令长官之报告云,我军伤亡官兵二万九千余,倭寇死伤五万余,在场诸人均笑斥之,主席亦言其过于虚妄。各处作战报告,本多有不确实处,然向无如此之人之甚者。
而第九战区司令部参谋处处长赵子立也承认,关于会战经过部队,是真实的;关于战果部分,如日军伤亡、我军所获战利品等夸大了。
也就是说,在上述战报的战利品中,也是有夸大的。
所以当时虽然对俘获日军及缴获战利品有奖赏规定,但实际上真正能抓到日军俘虏,并缴获到相当物资,其实是非常难的。
而且由于法币在1940年后急剧贬值,原有的赏金也很难有多大吸引力了。
据抗战时参加国军的著名学者黄仁宇回忆,其在14师当少尉排长时,军饷每月42元法币,但在云南村镇吃碗面都得3元法币。
高山上的土匪出资收买逃兵带去的轻机关枪,每挺7000元,等于我们一个上等兵40年的薪饷。
在当时,国军连自己的武器都看不好,以至于不断遗失,至于缴获日军武器如何,其实倒并非各部队真正关心的事情了。
因此在1943年,国军再度调整奖励办法,将赏金提高了数倍,但此时100法币的购买力仅能买1只鸡,这些奖金也是在不好激励官兵。
抗战后期,滇西的远征军和缅北的驻印军对日军作战屡屡获胜,才开始较多地俘虏日军并缴获其武器、物资。
前些年,网上还有段子称孙立人将军活埋了1200名日军,而且这个说法广为流传,以至于个别专家学者也信以为真。
但实际上,滇西和缅北部队战报共计俘虏日军647人,即便这个数据没有任何水分,也远凑不出1200人,而是这是驻印军全体和滇西远征军的战果,如仅以新1军而计,则俘虏数还要大为缩减。
曾在新38师谍报队服役过的老兵梁振奋就日俘问题说过这样的话:
第一,日本人非常顽强,生俘的很少,所谓活埋是胡说八道;第二,活捉俘虏可以奖励,为了邀功,也不会这么做;第三,为获得情报,任何一名被俘的日本士兵都有价值,为防止他们自杀,常捆绑在门板上,战俘待遇很高,有时甚至用飞机押送,如果要杀,根本没必要浪费时间。
实际上在抗战中,日军战俘不是没有过被杀掉的案例,但都属于个别情况。在高层的三令五申及奖惩制度下,一般来说俘虏是要押解后运的,成规模性的屠杀是不存在的。
至抗战结束,国军移交日军战俘总计1000多人,包含死于战俘营者也不到2000人,而战利品的缴获也不算甚多,所以总的来说抗战时期国军俘虏日军及缴获方面的成绩不是特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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