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一男子被警方刑拘,其所作所为令人气愤不已!
作者 :中华军事 2020-06-29 19:25:04 审稿人 : admin 围观 : 次 评论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一男子被潮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那么此人到底犯了啥罪?
据悉,此犯名叫张某旭,现年32岁,案发当天,张*旭驾驶无号牌三菱小型轿车从潮南胪岗往潮阳和平方向行驶,行经潮阳区和平镇粤华路丰兴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门口路段处与行人马*香(女,74岁,和平人)、马*英(女,71岁,和平人)发生碰撞,造成二人受伤入院,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张某旭驾车往潮南胪岗吕厝方向逃逸。
为迅速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潮阳交警大队民警通过走访、采集沿途线索资料,开展案件研判,经过连续侦查、取证,初步确定肇事者的身份信息,并得知肇事车辆被卖到潮南陇田一废品收购站。于是,警方对肇事者展开追缉。
受制于警方强大的缉捕压力下,张某旭最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张某旭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汕头潮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候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张某旭因为自己的一丝侥幸心理,付出的是沉重的代价,更要面临高额的赔偿。
不得不说,肇事逃逸,害人害己,令多个家庭就此分崩离析,借此案例,我们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路上遇到交通事故时,还是应该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并尽最大努力积极抢救伤员,切莫抱着侥幸心理,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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