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婷姐妹要求法办没动其父一根指头的侯强,这不是无理取闹?
叶婷姐妹为父申冤的事情,最近几天又有了一些新的进展:
一个是被取保候审、走出拘留所的叶婷和家人在马路上上演了一出闹剧。这个过程因为网络上相关的信息、视频很多,我在此就不具体描述了。
其二,叶婷姐妹的母亲李树香女士前两天发布了一个质疑性的通告。从网友们的反应来看,大多数人对这份通告都不太认可,特别是这份通告的最后一段、最后几句话被很多网友批评。
不过以上内容都不是我今天要说的重点,今天我想探讨一下关于侯强的问题。
在叶婷姐妹最初的发声中,她们的诉求就是要把刘某彦和侯强绳之以法。刘某彦是刘氏叔侄三人之一,叶婷姐妹认为,刘某彦也是打人凶手,她没有被抓是不合理的。
关于这件事,我个人的观点很简单,如果叶婷姐妹能够拿出确实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人证、物证、视频录像,足以证明刘某彦确实参与了殴打其父,那么她们的要求就是正当的。
不过,根据网上已有资料看,叶婷姐妹手里并没有这种十分过硬的证据。
下面我想重点谈一谈叶婷姐妹对于侯强的指控,我们先来看一看叶婷姐妹的发文:
上面这个截屏字迹很小,我们再来看另外一段文字转换之后的截屏:
对于上面这段文字,我个人有个总体的印象,那就是叶婷姐妹对侯强的指控,或者说要求法办侯强,理由明显不足。对于她们的这个要求,我个人觉得确确实实有些无理取闹,为什么这么说呢?我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第一,刘氏三人是谁给侯强打了电话?
在叶婷姐妹的自述中,当刘氏三人与其父叶洪青发生矛盾、撕扯、打斗之后,刘氏三人中有人给村支书侯强打电话,大意是向他求援求助。
那么这个信息是谁透露给叶婷姐妹的,透露这条信息的人是否能够确认这个电话,就是要求侯强来帮忙打架?
个人觉得这个电话求助似乎有一些可疑,因为在1 : 3的情况下,这三人还有必要再找外援吗?所以,我对这个电话是否存在、电话的内容是否如叶婷所述个人表示存疑。
第二,加油站监控拍到了什么凶器?
从客观角度分析,加油站监控拍到侯强一行画面,我猜测可能是他们的面包车去加油了,如果只是从加油站门前的马路上一闪而过,那么,不可能看到车内人拿着什么所谓的凶器。
那么即便说这一伙人到加油站加油了,他们到底拿了什么凶器,凭什么可以定性为凶器?
这是厨具还是凶器?
如果说他们拿着砍刀、片刀、匕首,或许可以称之为管制器械或管制刀具。但是,如果他们仅仅拿着菜刀、棍棒、砖头,那么这些生活中的常见物品并不能够称之为凶器。
第三,如何定性面包车内的人就是非法分子?
加油站能够呈现的画面,无非就是侯强(或者其他司机)开着面包车,车里坐了几个人,他们手里或许带了一些东西。那么在叶婷眼里,这些人就是不法分子,可以这样定性吗?
我们说不法分子应该是根据行为定性,那么请问这些人做了什么?难道他们去加油站加油就是不法行为吗?难道他们手里拿了一些所谓的家什就是不法行为吗?在他们没有任何行动、行为之前就定性为不法分子,请问叶婷的根据是什么?
第四,叶洪青真的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吗?
对于这个说法,我就不去详细解读了。如果你说一个十五六的大姑娘手无缚鸡之力,我们或许还可以相信,但是一个50多岁的壮汉却手无缚鸡之力,你不觉得这种说法可笑吗?
第五,群殴一说从何而来?
根据这段文字,我们可以有个大致的分析和判断,那就是侯强带着这伙人根本没有与叶洪青直接见面。
换句话说,侯强这些人可能都没有动叶洪青一手指头,那么群殴这个说法到底来自哪里?真是叫人匪夷所思。
第六,黑恶势力谁能定性?
在这些人拿了什么工具都不明确的情况下,在这些人与叶洪青根本就没有见面更没有动他一手指的情况下,叶婷姐妹却把他们定性为黑恶势力,请问依据是什么?是凭空想象和臆测来的吗?
综上所述,我认为叶婷姐妹在她们最初的两大诉求之中,其中对于村支书侯强的指控是没有道理的,至少是缺乏事实依据的。
就事论事说,现在我们能够肯定的事实,只是侯强和一些人开着面包车去加油站加油了,然后他们手里可能带了某些工具,别的什么也确定不了。
在这种情况下,叶婷姐妹要求将侯强抓捕并绳之以法,这不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并贻笑大方吗?难道这不属于无理要求吗?这不属于胡搅蛮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