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子酒吧清凉照外泄,警方介入调查,竟是内部人员所为
原标题:广西一女子酒吧清凉照外泄,警方介入调查,竟是内部人员所为
文/江湖独白专栏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隐私权,故意拍摄他人私密照片上传,这是必须会被追责的。
此前就有人因为私下将好友的私密照分享他人,被勒令向当事人道歉和赔偿,这是一件值得重视的生活小事,劝告他人保护好自身的私密照片。
广西南宁的张女士向记者曝光,在本地的一家酒吧喝酒时,遭遇陌生男子的轻薄,还将她的清凉照片发在线上社交平台,这让她十分气愤,这让她想要弄清楚是什么情况?
张女士与朋友相约在酒吧里玩乐,由于酒吧内空气不通,大家都喝了一点小酒,穿得比较厚的她选择将外套脱下,只剩下一件小背心。在座的几个朋友都是熟人,也没有在意张女士的小动作。
就这样玩了一阵子,张女士和朋友都有点累,坐下来聊聊天,这个时候张女士和朋友都收到一些不正常的聊天信息,聊天记录上多次谈到张女士的身材,伴随着几声询问,把张女士形容成坐台小姐。
酒吧的现场很吵闹,张女士并不知道是谁发来的信息,没想到之后传过来的信息还拍下她的小背心,这让她更加气愤。
张女士表示聊天记录上很多污言秽语,对她很不尊重,其中更是提到“姐姐今晚穿低胸装”的字眼,起初还以为是发错信息了,毕竟对方发的是聊天消息,可是在看到自己的照片后,张女士认为一定有人在偷窥她们。
张女士站起来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发现二楼就只有他们一桌,问题可能出现在酒吧的监控上。
想到有可能是监控拍下的画面,张女士有些后怕,担心陌生男子是否拍摄了很多清凉照片,上传给其他人观看,一想到私密照外泄的后果,她一阵后背发凉,和朋友商量之后,选择了报警解决。
在酒吧是来轻松的,张女士没想到自己的一个小动作会引起他人的注意,只能说美丽动人让人沉醉。
在二楼的位置上,张女士和朋友等待民警的到来,回想订座之后的奇怪现象,怀疑拍摄人员是否是介绍他们过来酒吧的内部人员,因为照片和信息就是他发过来的。
民警很快到达现场,对张女士的情况进行简单了解,张女士表示自己只是脱了一个外套,便遭遇到陌生男子的辱骂,期间更是将自己的照片保存,认为有人侵犯她的隐私权。
听到张女士的说法,民警联系了给她发消息的工作人员,男子承受了自己利用监控画面偷拍的犯罪事实,表示只是和张女士闹着玩的。
这个说法遭到了张女士的反驳,在聊天记录中,明显她已经表示了拒绝。民警询问是否有发给其他男子浏览,工作人员也给予了否定。
听到男子在耍无赖,受害者张女士直接拿出手机,翻看刚才收到的三名陌生男子的信息,他们也看了张女士的私密照片,前来与她搭讪,这让她很困扰,担心被熟人看到这些照片。
她要求男子删除手上的视频,并且登报道歉,男子表示可以删除视频,不愿意登报道歉。酒吧也给出了赔偿方案,可以将张女士一行人的消费免单,她拒绝了这个方案。
协商未果之后,张女士将此事曝光,表示会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次的隐私侵犯案件中,张女士无缘无故被偷拍了私密照片,引来了三名男子的搭讪,虽然是在公共场合,但是已经触犯了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酒吧的内部工作人员对张女士进行偷拍,利用操控现场的监控自下而上的多角度拍摄,偷窥他人的正常生活,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张女士完全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恶劣影响。
至于张女士提出的登报道歉,个人认为法院很难支持,男子只是小范围地传播,只要及时地删除视频,就可以消除侵权带来的后果,一旦登报,那就是公开男子的恶行,有些不妥当。
酒吧有没有责任?
按照《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性、管理者必须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
酒吧作为营利性质的公共场所,经营人员应当尽到对消费者的人身保护,没有管理好自己的员工,导致侵犯他人隐私权,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不管是酒吧还是其他公共场所的监控都是为了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而不是监视,更不是偷拍。除了警方需要,其他人是没有权力随意查看监控的,更别说把监控内容私自传播出去,请相关从业人员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