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7名嫌疑人抓8000余只野生蟾蜍,出售获利上百万被警方查处
原标题:四川:7名嫌疑人抓8000余只野生蟾蜍,出售获利上百万被警方查处
文/江湖独白专栏
案例:7名嫌疑人抓8000余只野生蟾蜍,出售获利近百万元被警方查处
谁能想到野生蟾蜍会成为一个谋生手段?
以前在农村时,经常会看到雨后有蟾蜍出没,下意识会有石头砸过去,可是只有内行的人才知道,它可以提取出很高价值的重要成分蟾酥,相关公司会高价回收。
这一起涉案金额高达上百万的牟利,给不少人提了个醒,面对野生的三有动作,是不能大量抓捕和猎杀的,否则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严重的话还会进行刑拘。
四川的姚某和谢某是好朋友,他们发现野生蟾蜍在农田之中随处可见,只要趁着夜色将其抓捕,从它身上提取出药用价值很高的蟾酥,之后变卖给中药公司,就可以有不少的回报。
两人均认为这个方法可行,于是购买了夜行灯和抓捕工具,在田间搜寻野生蟾蜍的踪迹,确实如他们所设想的,抓捕过后的蟾蜍生意不错,受到相关人员的青睐。
为了扩大经营范围,姚某和谢某还邀请了关系不错的5名村民,7人在短短的时间内就获利不少。
蟾蜍实际上就是人们口中的癞蛤蟆,因为两人所处的山村环境不错,森林和田间都有它们的踪迹,7人在抓捕的过程中,还向其他人提出100元一只的收购价格。
在紧急的抓捕过程中,数月之内7人已经牟利上百万,抓捕的数量也达到了8000只,这已经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态环境,可是他们对此一无所知。
姚某和谢某等7人对于三有动物不能大量抓捕的法律条款并不知情,在他们为自己的成就欣喜若狂时,惩戒也正一步步靠近。
在这里需要强调什么为三有保护动物?
三有动物指的是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在“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中,受保护动物包括兽纲88种、鸟纲707种、两栖纲291种、爬行纲395种、昆虫纲120属所有种和另外110种,共计5纲46目177科1591种及昆虫120属所有种和另外110种。
我们印象中的麻雀、壁虎、野鸡、野兔等都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在法律上是不允许大量抓捕和残害的。
夜间巡逻的民警发现有人用夜行灯在田间行走,上前查看后发现三名男子正在利用工具抓捕蟾蜍,随后带回派出所调查。
在男子的桶里,查获蟾蜍共计59只、作案工具3套,另外还查获大量未出售的蟾酥,属于非法狩猎行为,据民警审讯后才知道,7人已经因此牟利上百万元。
因为涉案金额巨大,行为影响恶劣,该案主要嫌疑人姚某某、谢某某已被执行逮捕,其他五人被依法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有人提出质疑,野生蟾蜍在田间活动,具有一定的攻击性,万一有小孩不慎触碰到,还会引起皮肤的溃烂,几人进行猎杀应当是不违法才是!
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此前是有数量限制,只要数量不超过20只,就属于行政拘留处罚,一旦超过这个数量,就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可是为了保护三有动物,司法规定已经更改为按照野生动物的价值进行判断,抓捕的野生动物价值越高,刑事处罚越严重。
在本次案例之中,姚某和谢某通过抓捕和收购,数量已经达到惊人的8000只,牟利上百万,属于情节严重的地步,他们将面临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
从此次的高调处罚之中,可以看出我国对于保护野生动物的决心,只有真正做到和它们友好相处,才能避免出现影响生态环境的错误行为。
不止是非法捕猎,还有大量杀害野生动物,只要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价值2-20万元的,将会面临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还会达到5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