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女子盗窃时被抓获,不慎走光被主管拖到楼梯,强行发生关系
原标题:湖北一女子盗窃时被抓获,不慎走光被主管拖到楼梯,强行发生关系
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荀子
这里的礼指的是规矩,也可以延伸到律法,只有人人遵守法律才可以避免恶性案件的出现。
湖北的一名女小偷因盗窃罪被抓,她认为自身只是拿走别人不要的东西,可是在监控中显示,她频繁出现在楼道之中,顺手牵羊地将住户的东西拿走。
由于她盗窃的东西价值不高,住户没有报警处理,民警也只是以教育为主,到了2003年的某一天,她因为这行为付出代价。
2003年8月,晓晓独自一人外出,在汉江区吃完饭后就四处逛街,进入一家大型的超市之中游玩。
在超市的货架上,晓晓看中了一个小玩意,盗窃的念头再次发生,由于兜里一分钱都没有,她只能选择偷偷拿走这玩意。
据晓晓回忆,她当天是穿着红裙子,为了方便还在物件处来回走动,观察到监控的盲区,于是直接拿出来放在裙子之中。
只是晓晓没有想到,她的小动作被一旁的上货员看到,按道理来说,大型超市之中都会有监控和工作人员巡视,可是晓晓按捺不住内心还是选择冒险。
得手之后,晓晓自顾自地来到出口准备离开,出门时防盗锁响起,后方的工作人员阻止其离开,并将其带到主管处。
超市的规矩是偷一赔十,而晓晓并没有任何支付的财物,她向保安求情,一时贪心才会偷东西,保安无法决定,只能送到超市防损科处理。
负责超市防损科的主管徐某,看到保安带女子过来,从动作上已经看出是女子偷东西了,看着晓晓没有说话。
保安将问题简单地说了一下,晓晓才知道这名男子是主管,连忙向其解释缘由。
晓晓将口中的小玩意拿了出来,只是一个小玩偶,价值不到几十块,十倍赔偿就是几百元。
徐某看着晓晓的表情,就知道她是一名惯犯,警告赔偿五百元,要不就报警,晓晓此前已经被办案人员警告,再犯就要被拘留了。
徐某让晓晓演示一下如何藏起来小玩偶的?
只见晓晓将小玩偶塞进裙子内的一个角落,就是这个小动作让徐某色心大起,小眼睛一转就想到处罚晓晓的办法。
徐某谎称小玩偶的价值不高,看到晓晓可怜,可以放她离开,不过要从后门楼梯离开。
晓晓只能听从徐某的安排,准备从楼梯离开,没想到徐某趁着她不注意,按在角落实施侵犯,心虚的晓晓不敢发声,被徐某得逞。
事后徐某威胁晓晓不许外传,否则就会将盗窃行为一同曝光,此次就是惩戒,希望晓晓能够改正。
晓晓被徐某的话语吓住,回家之后考虑再三,拿出手里的小玩偶,为自己盗窃行为懊悔,为了惩戒徐某的行为,她走向派出所报警。
到了派出所后,晓晓将一切都说了出来,民警立即对正在办公的徐某抓捕,徐某看到警方的架势,顿时明白是他犯罪了。
经过民警的调查,徐某未经晓晓同意,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已经构成QJ罪,加上之前还违法过,将面临累计犯罪的重罚。
1995年,徐某看上工厂的女员工,趁下班后将女子拖到无人处侵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还对其进行棍棒攻击,之后女方报警,民警将徐某抓捕,法院判处故意伤害罪和QJ罪七年,2002年初才放出来。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由于徐某此次犯罪是在出狱之后5年再次犯罪,属于累犯,应当加重惩罚,加上到案之后坦白从宽,对于受害者晓晓积极赔偿,最终被判四年五个月。
晓晓的小偷小摸,极有可能是一种心理疾病,对于想要的东西采取偷摸的行为,价值均不大,主要是满足自身的恶趣味,最后她也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