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朱玲玲的烦恼:二儿子39岁仍未婚,小儿子34岁不学无术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苏轼。
很多事情就如同一柄双刃剑,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因此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而应该辩证看待,毕竟很多事情就如同一座山峰,从不同的角度看去,会有不同的景色。
在我们的印象中,会认为富婆的生活很幸福,但事实上,这些富婆也面临着这样的山峰,不一定都是幸福快乐的。她们也要为自己的儿女操劳,比如说朱玲玲,就为两个儿子操心不已。
很有才华,女友多个
霍启仁是朱玲玲的第二个儿子,他继承了母亲的颜值和性格,非常有才华。
最终霍启仁果然做出了不一样的成绩,虽然有父母的帮助,但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能力和付出,因此很多人对这个富二代刮目相看。
虽然霍启仁不管是事业方面还是在学业方面都取得过很大的成就,但大家最关心的往往不是这些东西,而是霍启仁的恋情。
说起来霍启仁的恋情也比较曲折,一共有过三段,这可能就是富家子弟的独有选择权,能够和多个对象谈恋爱,而且也能够自主选择。
霍启仁的第一任女朋友就是大家所熟知的章子怡,那个时候的两个人简直是郎才配女貌,十分般配。
而且他们两个人当时的恋爱也非常高调,因此就被一些媒体给拍了下来,最终众人皆知。
但像霍家这样的大家庭,他们一般都不喜欢明星,哪怕这个明星的知名度很高,不仅是对儿子要求这样,对女儿也是如此,他们家不欢迎明星。
显然章子怡那个时候的知名度也已经数一数二的,但是财产实力远远不能和霍启仁相比,最终两个人在种种压力下和平分手。
在这之后,霍启仁还和一位外国的女朋友交往起来,但他的家里依旧不同意,既然中国的女人都不接受,外国的女人自然不会接受。两个人在结婚之后也会产生越来越多的矛盾,比如说文化方面的。
最后外界还传出霍启仁和赌王的女儿何超莲在一起,这似乎是一对非常完美且般配的婚姻。
但这次却是霍启仁高攀人家了作为赌王的女儿,何超莲自然是十分优秀,而且地位也非常高,分分钟能够配得上霍启仁。
最后何超莲并没有选择他,反而是选择了男明星窦骁,两个人的流言也就这样不攻而破。
不学无术,渣男一个
比起二哥霍启仁,小儿子霍启山的恋情和婚姻更是母亲朱玲玲所关心的。
霍启仁是非常有才华的,而且也很有能力,但是霍启山却不行,霍启山从出生就是那种典型的纨绔子弟。
他不仅对学习不感兴趣,对商业更不感兴趣,一天只知道吃喝玩乐。
在找女朋友这件事情上,霍启山倒是十分的辛苦,他和哥哥一样,同样找了一位外国女朋友。
两个人在一开始的时候也非常甜蜜幸福,但是不久后这位富家少爷就移情别恋,喜欢上了女朋友的闺蜜,而把女朋友抛到一边。
这位女朋友也是一位非常重情重义的人,一下子的突然打击让她反应不过来,甚至陷了进去,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非常不好,最后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症。
所以霍启山其实是一个非常渣的男人,不仅抛弃了自己的恋人,甚至把这个女孩儿给逼得生了病。
除此之外,霍启山更是一个花花公子,而且有很多不良的习性,在外面花天酒地,惹是生非,大家对霍启山的评价非常不好。
如今34岁的他仍没有对象,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正常的父母是不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的。嫁给他的一般都是出于不得已,为了利益,另一方面就是为了财富和地位。
母亲勇敢,雷厉风行
霍启山之所以变成这个样子,与他的母亲是分不开的众所周知。小时候的朱玲玲就非常厉害,不仅长相漂亮,而且也很有手段,最终成为了富豪的老婆,并且在生下了三个孩子。
但这个女人一点都不安稳,虽然嫁入豪门,有很丰厚的物质,但是朱玲玲却感到自己的精神受到了限制,尤其是婆家对朱玲玲的各种限制特别多。
而且朱玲玲本来就是娱乐圈的人,婆家就认为娱乐圈的女人不踏实,因此无论朱玲玲做什么,都会遭到大家的反对。
所以那个时候的朱玲玲一点都不自由,就如同笼中的鸟一样,虽然看起来是锦衣玉食,但是却没有自由和灵魂。
作为儿媳妇,朱玲玲其实手里头连一点权力都没有,包括花钱。朱玲玲其实并不能想什么时候花就什么时候花,必须要得到老公或者是公婆的同意。
因此长此以往,朱玲玲就逐渐厌倦了这种生活,在这个时候,另一位男士对朱玲玲表示了爱慕。
与现任老公相比,这位男士的财产实力和地位都比不上现任老公,但是他却百分百宠爱朱玲玲,基本上朱玲玲的什么条件他都能够答应。而且也允许朱玲玲从事自己的事业,这样一来,朱玲玲就感到无比轻松。
但是在现任老公的眼皮子底下,他们两个人也不敢做什么,不过因为生意往来,这位男士经常会到朱玲玲家里做客,两个人就这样表面上打着客人的旗号,其实已经成为很亲密的朋友了。
最终朱玲玲不顾所有人的压力,和现任老公离婚和这位男士走到了一起,最终收获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不得不说,朱玲玲这一做法虽然面临着很多个争议,但不能否定的是朱玲玲的勇敢,为了自由,她能够舍弃掉这段本就不幸福的婚姻,另嫁他人,这需要很大的勇气和实力。
豪门生活,同样不易
豪门生活虽然看起来光彩,但其实也充满了勾心斗角,长此以往,令人疲惫。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作为豪门太太和子女,就应该承担,那么大家还有何看法?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