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穷人没钱娶妻,又想要后代怎么办?清朝有个办法令人难以接受
妻子在婚姻期间与其他男子有暧昧关系,给丈夫“戴绿帽”这种行为,不论是放在哪个时代都是令丈夫无法接受的。
所以很难想象“典妻”这种现象的发生,这种在极度贫困中出现的畸形产物,除了对当时女性感到同情之外,更多的是庆幸当今社会的包容与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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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妻顾名思义是将妻子以货物形式典当给有需要的人家,期满再回归原生家庭的行为。可见典妻表面上是一种临时性的婚情方式,实则是买卖婚姻的一种封建陋习。对此现象形成的原因,有诸多学者进行过研究,尤其是针对盛行典妻的清朝时代,其背后原因更是令人胆寒。
首先是清军入关抢夺大量妇女,上层社会与普通民众之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导致民间兴起买卖妇女之风。即便是号称康乾盛世,还是出现过“至卖儿贴妇以偿”的情况。
其次是极度贫困的社会环境下,正常结婚无法满足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典妻。封建社会的富人生活自然是锦衣玉食,但这些人总是少数,大部分的穷人温饱尚且不能解决时,又何来成家立业传宗接代呢?
毛伟人曾在《兴国调查》这一文中清晰写道:兴国的富农不仅有妻有子,有的还有姬妾。相反那些贫农衣不蔽体,温饱难以为继,更枉论妻子。
再次是恶习俗成风,《琢县志》里面有这样的记载:当地有一种约定成俗的恶习,那就是夫家贫困,可以随意买卖妻子,女方家庭不得干涉。对于那些被买卖的妇女,世人也不能对她们进行礼教的训斥。当所有人都认为买卖典妻“合法”时,自然这种现象也就无法阻止了。
还有便是传宗接代封建思想的根深蒂固,中国古代大部分人认为只有生下男丁,才算是延续了本家香火。所以当家中妻妾无法为男主人生下男丁时,自然也就把目光打到了外面那些能生“儿子”的妇女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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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原因最终导致典妻这种畸形婚姻文化的出现,最主要原因还是贫困。这些穷人无法靠自己娶妻生子,但又碍着封建礼仪文化不得不选择典妻。
虽然典妻这种行为不光彩,但还是非常讲究仪式。和正常娶妻需要的媒证,订约,下聘,迎娶流程一样,只不过多了一个签订契约的过程。
契约上要明确写明典妻的时间,价格,还有“典妻”的个人基本情况。通常时间为3-5年,价格会以妇女身高年龄外貌还有曾经是否生育过来决定。
为了“血脉”纯正,承典人可以向出典人提出要求。比如在承典期间妇女不允许再和曾经的丈夫有染,原本有孩子的妇女也不能在承典期间回去照看小孩,对于未曾生育过的妇女,也可以要求对方做出能够生育的保障,如果最后典租到期还未生下一儿半女,承典人有权要求出典人进行赔偿。
从这份契约中可以看出妇女在此的地位十分低下,甚至可以说是没地位。与其说是一份保障双方权益的契约,还不如说是一份妇女的卖身契,因为一旦这份契约签订生效,就意味着该妇女将会沦为一个素不相识人的生育工具。
而且一般来说妇女给承典人生下孩子后,最大任务也就完成,大多数就可以结束契约。但孩子显然是不能让她带走的,去母留子是绝大部分“典妻”最后的下场。
试想一下刚刚生育不久的母亲,立刻就要面临和骨肉分离的痛苦。可想而知对于母亲与孩子身心健康,是一种多么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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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典妻自汉代有记载以来,就一直没有消失过。到了清代更是直接达到一个顶峰,特点也最明显不仅有文字传世,还有画报。当年《吴友如画报》中的一幅〈典妻贩婢〉就生动形象表现出了典妻的现实情况。
在画报上我们可以看到两男对立而站,一个粗布麻衣,一个衣着华丽。身着粗布男子身后站着一个捂脸羞涩的年轻女子,正在被衣着华丽的男子上下观看。在两男子拿着一张契约的背景里,通常还有不少仆人装扮模样的人窃窃私语。这便是典妻,可以看出被典当出去的妇女毫无尊严,犹如货物被人指指点点,还不能反抗。
典妻是封建余孽重男轻女思想的一个缩影,也是贫富分配不均匀的一个表现。这种表面婚姻实则买卖现象,现代人是绝对不可能接受的。
在了解典妻的由来与过程后,也不免为那些身不由己的妇女感到同情,也庆幸如今我们能够生在这个男女平等的社会。虽然典妻在新社会不存在了,但对曾经的弊端我们也要引以为戒,以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