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刘汉双眼含泪被押赴法场,神情恍恍惚惚
2014年5月23日,是刘汉被法院终审的日子。当天上午,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口,每隔几十米就有一位民警在值勤。
数名全副武装的武警战士,端着钢枪实弹站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和来往的行人。
上午8时30分左右,刘汉被法警押解着走上了法庭,看到旁听席上的亲属后,还微笑着和他们一一打招呼。
人们注意到,本次庭审中透露的很多细节,表达出了法庭对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和司法的文明进步。出庭受审的所有被告人均未戴手铐、未穿囚服、未剃光头。
走在最前面的刘汉,身穿深褐色外套,眼神有些落寞迷离,向旁听席上环望了片刻,随后又低下头,在法警押解下进入了被告席。
比如说刘汉,多年前就患有耳疾,在这一次的庭审中,法庭允许其带着助听器出庭,并根据刘汉的要求,法庭为其座椅安排了一张坐垫。
不止如此,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给予了刘汉充分质证、自辩的时间和机会,刘汉结合自身经历,进行了一个长达140多分钟的自行辩护。
在法庭上,刘汉一直表示“这人我不认识”、“这件事我不知道”、“这是其他人干的,后来才有人告诉我”、“这都与我无关”……
这些否认指控的话,被刘汉挂在嘴边。但是这些话,和其他被告人的供述自相矛盾,法庭上所有人都觉得很诧异,感到有一些意外。
实际上,检方已经掌握了大量关于刘汉的犯罪事实,而此时刘汉的死扛,完全是他自己企图死不认账,负隅顽抗到底。
法庭上,刘汉强烈要求一个叫“孙某某”的人和他对峙,此人是刘汉犯罪团伙的一个主要人物。
对于刘汉的一系列发问,孙某某均做了明确的回答,导致刘汉多次语塞,手中拿着一大沓儿提问材料,结果却不知从何问起,只好深深地叹气。
此时此刻,面对昔日手下的指认,再结合检方提供的诸多确凿的证据,刘汉已经是理屈词穷、辩无可辩,最终只能长叹不已。
出人意料的是,孙某某突然开口,说了一句和案件无关的话来:“汉哥,我觉得你要选择面对。”
刘汉低着头沉默不语,心里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而这句话,也是孙某某和刘汉在法庭上说的最后一句话。
经历了长达3个多小时的审判,法官最终当庭宣判,判处身负多项罪名的刘汉死刑。
听到这个判决结果,刘汉的脸色大变,他痛哭流涕,一再请求法官能够从轻判决,饶他一命。
刘汉被带出法庭的那一刻,还在庭上的孙某某,看了一眼刘汉,低头抹去了夺眶而出的泪水。
说两人之间没有感情是假的,毕竟他整整跟随了刘汉17年,而这一次的离别,是他看到“汉哥”的最后一眼了。
对于本次一审判决的结果,刘汉当庭表示不服,并且提起了上诉。
2014年8月7日上午,湖北省高院对刘汉上诉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
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判结束后,刘汉依然在痛哭,这位昔日风光无限的大富豪,身上的嚣张气焰已经是荡然无存。
值得回味的是,刘汉为了给自己辩护,还表达了自己的“金钱观”:“几十万上百万,这些钱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大钱,但对我来说是小钱。”
为了辩解自己不在乎“小钱”,刘汉还举例称自己和朋友玩牌,赢了上千万元,结果直接表示当晚的输赢都不作数。
“我把自己的名誉,看得比什么都重要。钱是什么东西?”
对于刘汉的这种说法,公诉方出示了刘汉的保镖,以及多名相关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证词证实,刘汉涉足收放高利贷,以放贷每10万元抽取5000元的方式获利。
对于一个自称几十上百万是“小钱”的人来说,又为什么要去做那种5000元一单的生意?所以刘汉的这种狡辩,只是他在黔驴技穷后,自导自演的一出荒唐大戏。
在法庭上,刘汉的前妻杨某也曾出庭作证。面对杨某之时,刘汉的情绪几度失控。
杨某是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在她出庭作证前,审判长作了如下说明:“鉴于杨某和被告人刘汉的关系,希望被告人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配合法庭做好案件事实的调查。”
在得知杨某要出庭时,刘汉的目光便一直盯着法庭的被告人、证人出入口。随着审判长宣传,杨某在两名女法警的押解下走上了法庭,被带到证人席上坐了下来。
杨某是刘汉的前妻,两人曾经共同生活了16年之久。而这一次的见面,是刘汉在2013年3月被捕以后,二人的首次见面。
等到刘汉发问时,面对与自己相隔咫尺的杨某,刘汉泪流满面,过了一会儿直接哭出声来说:“我觉得最最最对不起的就是你!”
杨某急忙回答道:“没有啊,你没有对不起我。”
对于刘汉和杨某之间的对话,因为和案件毫无关联,审判长立即对其进行了制止,并且临时终止了情绪失控的刘汉发问,等待其情绪平稳后再发问。
刘汉的情绪平静以后,审判长允许他再次对杨某发问,但是刘汉一直在说着和案件无关的话,多次警告无果后,法庭终止了刘汉对杨某的发问。
在杨某被带离法庭时,刘汉声音哽咽着说道:“我很对不起你,你不要不理我,你要好好带我们的小孩,把妈妈照顾好……”
杨某也多次回头,流着泪回答道:“我不会不理你,家里的事情你放心,我出去后一定会把小孩好好抚养成人,把妈妈照顾好……”
此情此景,似乎有种生离死别的感觉在里面。然而刘汉流下的眼泪,并没有换来任何人的同情,因为一想到被他伤害过的那些人,他们也有家庭亲人,所以刘汉的眼泪,最多只能被称之为鳄鱼的眼泪。
2015年2月9日,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刘汉执行死刑。
当天上午,从法庭上走下来后,刘汉被带到了法院安排的见面室,和他的近亲属见了最后一面。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最后的人生权益。
在会面室里,刘汉哭着和亲属说了一些诀别的话,做了一些交代。之后被押到了另一个房间,在自己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下了名字。
几分钟以后,刘汉被法警押解了出来,此时的他走在走廊上,明显能看到他双腿发抖,神情恍恍惚惚的,内心肯定充满了对死亡的恐惧。
随着刘汉被押赴法场,执行了死刑以后,这起曾令上千家媒体争相报道,让国内老百姓无比关心的刘汉案,算是划上了一个真正的句号。
咸宁市民魏先生,参加了法院对刘汉案的宣判,他表示这次审判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像刘汉这种危害社会的人,应该受到法律严惩,这是对受害人和他们家属的交待和抚慰,也会让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更有信心。
如今在这个社会上,还有一些像刘汉这样的人存在,他们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之中。
据权威数据显示,从2019年到2022年5月,公安机关三年以来,成功打掉涉黑组织2285个、恶势力集团8683个,为人民群众挽回了大量损失,为这个社会除掉了大量毒瘤。
由此可见,像刘汉这种人是绝不会长久的,因为只要他们一冒头,就会被代表正义的公检法部门所铲除。
而刘汉的伏法,不仅仅是给这个社会敲响了一次警钟,更是给全社会带来了一个巨大的警示:
那就是,作为一个国家公民,我们一定要遵纪守法,千万不要因为金钱,走上歪路邪路,更不能产生任何伤害他人的心思,因为害人终害己,因为等真到了无法挽回之际,所有的眼泪和后悔,都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