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男子花38万买一套毛坯房,2年后要装修却发现房子变成精装修
男子以为是房开送的装修福利,可没想到冲进一个人说房子是他的!男子傻眼,后来才知道物业看房子没人住就把房子卖了!物业负责人认为这不能怪他们,是男子的错!
王先生和妻子经过多年打拼,终于攒了一笔积蓄,在房开那里花38万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房子买完以后,王先生没有多余的钱装修,于是他又和妻子外出打工,想着存够钱了再回来装修!
但是2年后王先生来到自己买的房子,却发现房子里家具齐全,他很纳闷,难道自己之前买的是精装修房吗?这些装修是开发商送给自己的?
王先生越想越高兴,觉得自己能省下一笔钱,可美梦还没有几分钟,却从外面冲进来一群人,其中一个田先生质问王先生为什么要闯入他的家?
王先生一听傻眼了,他说:“什么你的家啊,这是我买的房子,怎么就成为你的家了?”
田先生见王先生不信,从家里拿出一份购房的合同甩在王先生面前,上面房号确实是2602!
王先生看后也纳闷了,自己买的房号肯定是不会记错的,难道是房开一房两卖了吗?
而田先生说这房子是物业卖给他的,反正这房子是他的,有问题的话让王先生找物业?
可物业负责人说就是一个误会,他们以为这个房子是无主的,所以就把房子给卖了!但这要怪的话,只能怪王先生不来登记!
原来,物业从房开那接手小区以后,发现业主的资料有缺失,于是就通知小区的业主拿合同来登记,看哪套是谁的!结果通知发出来后王先生一直没来登记,所以他们就以为这套房子是卖漏掉的!
而开发商又欠田先生工程款,田先生拿不到钱就一直来小区闹,后来物业就和房开商量,把王先生的房子抵押给了田先生,而田先生拿到房子以后就马上装修了,所以这就是一场乌龙!
但物业负责人认为,这个乌龙是王先生造成的,谁叫王先生买了房子一直不出现呢?
这下王先生急眼了,他说我买了房子想什么时间装修就怎么装修,我有购房合同在,这房子就是我的,他让田先生搬出去,自己也不占田先生的便宜,田先生可以把房子拆成毛坯还给自己!
而田先生也不是好惹的,他扬言房子已经装修好了,自己是不可能让的,如果王先生敢住进去,他就打断王先生的腿!
王先生听了以后也怕了,他不明白自己花钱买的房子为什么就不能住了!于是他找到记者帮忙!
记者出面以后,物业负责人改了说辞,她说这房子确实是王先生的,这个是不争的事实,而田先生就是个强盗,强占王先生的房子!她会配合王先生,让王先生住进去!
不过王先生提出自己住进去不安全,怕田先生会来闹事,而负责人让王先生不要担心,放心住进去,她会派个保安24小时守着王先生的家门,直到事情解决为止!
至于事情怎么解决,物业负责人表示自己不会让田先生吃亏,而王先生就不需要担心了!
1、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王先生有没有权利要求田先生搬出去呢?
王先生的合同是跟房开签订的,而田先生合同是跟物业签订的,虽然合同上都是同一套房子,但是王先生签订合同的时间早于田先生,所以房子肯定是王先生的!
至于物业将王先生的房子抵债给田先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房子是王先生的私人财产,任何人无权处置!
2、那么田先生买了王先生的房子,他的损失该怎么办呢?
物业以为这房子是没有主人的,而田先生也不知情,所以他和物业签订的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下签订的,而且这个合同本身也是违法的,所以根据《民法典》第147条的规定,双方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以,田先生有权要求物业取消合同或者重新赔给自己一套房子!
3、田先生的装修损失要由谁来承担!
物业在没有了解清楚房子归属的情况下,擅自把王先生的房子卖给田先生,从而造成田先生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 行为人因自身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物业还要赔偿田先生损失的钱!
最后,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