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财产全给次子,生前债务都让长子偿还,此举合法吗?
引言
老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我们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有借有还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但是有的人不按时还钱,催债的人就会说负债子偿。那么就有的人会有疑惑,为什么作为子女,就一定有为父母还债的义务呢?那么老人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所有财产都留给次子,但是自己的债务全部让长子来偿还,这样做合理吗?
要知道,在我国遗嘱是受到法律认可的,在财产继承上秉持的原则就是,遗嘱比法定继承更加具有优势,换而言之,如果老人生前留下了遗嘱,那么其死后的财产分配,一律按照遗嘱展开,但是财产分配是一回事,债务偿还又是另外一回事,这并不意味着老人生前的所有债务一律让长子偿还就是合理合法的。
继承人在按照遗嘱继承财产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履行相关的义务的,就好比不可能让某一个人继承全部遗产,也不可能让某一个人承担所有债务。
举一个真实的案例,有一位老人生前有20万的存款,除此之外名下还有房产,按照市场估价,大概在80万左右,总共财产大概在100万左右,但是抛开这些来看,老人还有30万的债务未偿还。但是老人偏爱自己的小儿子,在立遗嘱的时候写到,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小儿子,并且自己生前所有的债务由自己的大儿子来偿还。
虽然按照常理来说,老人过世后的全部财产分配,理应按照遗嘱来分配,但是站在法律的高度来看,老人将自己100万的资产全部留给自己的小儿子,那么老人的债务理应由小儿子来承担,哪怕老人的遗嘱里面明确写道由大儿子偿还,但是这种做法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可以视作无效。
正常的逻辑下,遗嘱的意义在于,财产拥有者在过世以后将自己全部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不应当把自己全部的财产留给某一位继承者。
如果老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按照我国的法律,走相关的法律程序,法院会按照平均分摊的原则,对老人生前的所有财产和债务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接下来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如果老人生前有50万的存款和10万的债务,并立下遗嘱,在自己过身后,给大儿子留20万,小儿子留30万,但是并没有写下自己的债务由谁来偿还,那么大家就会有疑惑,这10万的债务应当由谁来偿还呢?
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当按照财产继承的比例分配,大儿子偿还4万,小儿子偿还6万,并非由两人之中的一人来承担。
那么如果出现老人留下的遗产相比负债远远不够的情况,又应当如何处理呢?这种情况在普通家庭应该是少见的,但是对于那种经商的家庭来说,这种情况倒是比较常见的。那么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是这样的,如果老人留下的财产低于负债,那么继承者只需要偿还继承财产的数额即可,剩下的就无需处理。
举例来看,如果老人生前的财产有500万,但是债务有600万,过世前立下遗嘱,给两位儿子一人250万,那么面对这600万的负债,两位继承者只需要每人偿还250万即可,至于剩下的100万,是不需要偿还的,如果在后续发现老人还有除了遗嘱上的其他遗产,那么继承者需要先继承这部分遗产,然后再去偿还这剩下的债务。
那么就会有人有疑问了,这种做法对于收款方来说是否不公平呢?明明被欠了600万,最后到手的只有500万,这又是凭什么呢?
难道这剩下的100万就人间蒸发一般不见了吗?的确,这种情况收款方确实只能自认倒霉,所以在此也劝诫把钱借给别人的朋友,需要慎重考虑对方是否具备还款能力。
结语
虽然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但前提是要根据其父留下的遗产进行衡量,倘若其父的债务超出了继承的财产,那么也就意味着剩下的债务是不需要继承者来偿还的,其实不管是欠款方还是收款方,只要与金钱挂钩,我们都必须理得清清楚楚的,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随时拿起法律这把武器,要时刻做一位知法懂法守法遵法的好公民。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