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小伙被控强奸:宁愿不减刑也不认罪
生活中有不少男人女人因为年纪大了,还没有对象的,就会在家人或者婚介所的介绍下认识一些年龄相仿,条件合适的对象,有的人一见钟情,迅速就确定了关系,随后发生了关系,本以为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没想到竟然身陷牢狱之灾。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近日,曾引发广泛关注的“相亲当天发生关系,小伙被控强奸”一案,在唐山中院开庭再审,将择期宣判。
案件原委:
在2018年2月,唐山滦南一家婚介所,给小邸(被控强奸的小伙)介绍了25岁的女孩王某,见面后双方比较满意,共进晚餐后,就在车上发生了关系。
当晚,就在二人分开之后,婚介所老板称女方又不愿意了,还让小邸拿几万块钱补偿女方,可是小邸觉得当时是她自愿的,就拒绝了这种无理的要求。
次日,婚介所老板带人上门索要补偿,仍遭到拒绝,继而选择报警。
7天后,小邸因为涉嫌强奸被刑拘,同年3月13日,小邸被逮捕。
2018年12月,滦南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小邸有期徒刑3年,2019年2月,小邸上诉被驳回,唐山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8年2月22日17时,小邸与被害人王某通过某婚姻介绍所相识并共进晚餐,当日20时,小邸驾车载王某到地势偏僻的滦南县北苑华府北侧空地,小邸意图与王某在车内发生关系,在王某明确拒绝后,小邸使用按手、压身体等手段,强行与王某发生了关系。
小邸辨称,和被害人王某是情侣关系,并没有强迫被害人王某,不构成强奸罪。
小邸的辩护人则提出,被害人王某与被告人小邸通过婚介所相识并彼此产生好感,二人在车上发生亲昵行为后被害人主动将副驾驶位置放倒,小邸趴在被害人身上与被害人发生关系,未对被害人实施任何暴力、威胁等行为,双方发生关系时完全是自愿的。
公诉机关指控小邸实施了“压身体、按手”等行为不能评价为暴力行为,二人发生行为时不可避免有身体接触,车内空间狭小,出现压身体等情形属正常,且被害人身体未受到伤害,车内物品未损坏,也无因被害人反抗形成的任何痕迹。
小邸供述始终一致,其从未否认与王某发生关系,且在王某、婚介所老板(王总)向其索要钱财时未给付对方索要的四五万元,反而就其行为是否构成强奸进行咨询,足以证实小邸在侦查阶段及庭审阶段供述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双方发生关系过程中被告人接到其家人来电,此时被害人完全有时间离开车辆寻求救助,二人发生关系后,被害人完全可以在被告人回家后选择报警,但被害人并未实施上述行为,而是委托他人以报警相威胁向被告人索要钱款,因此不排除王红存在敲诈小邸的合理怀疑。
婚介所老板(王总)曾多次因盗窃、强奸被判处有期徒刑,可以看出其品格存在严重瑕疵,其报案的真实目的让人感到怀疑。
河北滦南县法院认为,小邸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小邸犯强奸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意见正确,该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及辩护人关于被告人不构成强奸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被害人陈述证实被告人使用了暴力手段,其不自愿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有证人王总证言相佐证。
同时案发后被害人与王总、被告人小邸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被害人一再声称其不愿意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被告人对其使用了暴力手段,足以证实被告人小邸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故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辩解及辩护意见理据不足,该院不予采纳。
服刑期间,小邸一直让家人为他申诉。
2021年2月,服刑3年的小邸刑满释放。
2021年12月,河北省高院指定唐山中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小邸说,“(监狱领导)想要让我获得减刑,我知道减刑很美好,但是减刑的代价,是我这个没有犯罪的人,承认自己犯了罪,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感觉这样做,很不符合我内心的真实想法和意愿,我想要的是还我自己清白,我绝不能为了一时的自由出卖自己。”
小邸还表示,时隔这么久,再次看到王某和婚介所的老板(王总),他还是觉得很生气,“那个女的推给中介所,说是中介所要钱,中介所又说是那个女的要钱,反正就是谁也不承认,完了相互推卸责任,满嘴跑火车。”
这件事情对小邸的影响很大,不仅害得他服刑3年,他也因此丢失了工作,出狱以后只能打零工维持生计,同时他的心理也有了影响,对婚姻有阴影,他很惧怕和女性的进一步交往,小邸现在就希望法院能给他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他希望自己能够回归正常的生活。
此事一经报道,瞬间就在网上炸开了锅,网友都不淡定了,纷纷觉得小邸是被冤枉的,都很同情小邸的遭遇,觉得他不认罪不减刑是对的,因为他很有可能是遇到了仙人跳,被别人陷害了。
网友:可能中了局。
网友:警方应该好好查查那个介绍人和那个女的,很可能存在更厉害的犯罪行为。
网友:估计那女的和婚介所合伙敲诈勒索,估计不止他一个人被坑。
网友:说实话在车上女的不配合应该很难操作吧?
网友:不管在哪?只要不配合,又咬又踢他,把求生的本能拿出来,只要他还有一点点良知,肯定犯不了罪。
网友:只要不配合,咬踢抓伤,男方肯定会留下痕迹,这也是一种证据。
虽然事情现在还没有一个具体的结果,但是大家都希望小邸能够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因为如果他真的触犯了法律,他不可能用“宁愿不减刑也不认罪”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对此,你有什么样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