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与贾乃亮一样,同为偷税被罚公司股东引关注,她发声明卖惨
贾乃亮合伙公司在16日被爆出偷税漏税,这一事情在网上发酵开来之后,17日贾乃亮的前妻李小璐也摊上事情了,李小璐被网友发现,她和贾乃亮同为因偷税被罚的公司的股东,李小璐在该公司持有4%的股份。
随后,随着事态不断地发酵,李小璐本人也卖惨转发了她的工作室的辟谣声明,声明的大概意思就是:因偷税被罚款的该公司,从成立到注销,除了一开始她投入过资金,后面她根本就没有参与过公司的任何相关事情,如今她却惨遭池鱼之殃,实属惨得很。
而李小璐的事情闹大了之后,网友们倒是也没去深究她究竟是不是属于“违法艺人”,毕竟李小璐自从婚内出轨事件之后,现在都已经属于半退圈的状态,而且她也只是那家出事公司的一个小股东,与娱乐圈中那些动辄偷税漏税过亿的大法制咖们来说,李小璐这一点事,还真的激不起太大的舆论水花。
不过,花哥觉得吧,违法就是违法,不管违法的事情严重程度,都是属于违法,从任何角度来说,违法的事情因为程度不深就该被忽略吗?李小璐之前婚内出轨的事情就已经属于思想道德极其败坏了,现在只因为占股只有4%就可以忽略不计吗?对于李小璐的卖惨,花哥真的是看不下去,如果说在公司成立的时候你入资占股了,然后公司其他的运作你没参与,但是你参与分红了吗?如果说你既然参与了分红,你凭什么撇开自己和该公司的关系,出来卖惨博同情呢?还真是从棺材里伸出脑袋来,死不要脸。
当然了,网友们现在对于李小璐这件事情,真正比较感兴趣的不是她到底是不是“违法艺人”,而是她和贾乃亮都已经离婚好几年了,为什么两人还是同一家公司的股东,这是不是说明李小璐和贾乃亮两人还是利益共同体呢?
实际上吧,当初李小璐虽然闹出了“做头发事件”,以至于她和贾乃亮的“恩爱夫妻”形象,一下就变成了“离婚CP”,虽然很多网友一直都在为贾乃亮鸣不平,但是贾乃亮和李小璐两人,私底下的关系还一直比较和谐的,并没有从“爱人”变成“仇人”。
贾乃亮和李小璐的关系之所以能够这样,不仅仅是因为两人有着共同的女儿甜馨,作为两人联系的一座桥梁,贾乃亮和李小璐两人还有一些共同投资的项目和商业公司,包括了贾乃亮的直播公司,其实李小璐也是有投钱入股进去的。花哥也只能说一句,现在的人,真是为了利益,什么都可以不顾。
不过,虽然李小璐占有贾乃亮直播公司的股份,但也不妨碍贾乃亮利用拉踩李小璐,来给自己制造流量和博取眼球,之前贾乃亮为了给自己的直播间涨一些人气,他不就和李小璐两人,配合着玩了一把“疑似复婚”的戏码吗!
除此之外吧,贾乃亮也在很多时候,还会利用李小璐婚内出轨这个事情,暗暗地自我卖惨,给自己立“绿帽侠”的人设,大家不要觉得奇怪,反正贵圈的人和事就是这么奇奇怪怪,甚至更奇奇怪怪的事情多着去了,非常魔幻吧?归根结底,魔幻来魔幻去,就是为了一个“利”字。
讨论:对于李小璐,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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