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2015年江苏宿迁一起伴娘太漂亮引发的伦理悲剧
伴娘的这种说法来源于西方的婚礼,相传古时的西方为了防止新娘在成婚当日被恶魔诅咒,因此便在婚礼当日找了一些女子穿着跟新娘差不多的衣服,这样恶魔找不到谁是新娘就只能无奈的离开了。但在现在自然不会有这种想法,不过这种习俗倒是被流传了下来。
新娘一般都会选择与自己关系最亲密的人做自己伴娘,让她见证并陪伴自己最幸福的时刻,身为伴娘自然也是非常开心能够以这种身份陪在朋友身边。然而在2015年江苏就发生了一场伴娘遭遇性侵的案件,而这起案子的犯罪嫌疑人竟然是新婚当时的新郎。这场震惊三观的案件的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竟让新郎在婚礼当天对伴娘进行QF?
2015年4月15日,新郎小李和小芸经过了几年的爱情长跑,在双方父母的的商榷下,在江苏泗洪的一个村子上就举行了隆重的婚宴。正如其他女孩结婚一样,都想着让自己从小到大最亲密的伙伴见证自己这美好的一刻,于是小芸请来了小静当自己的伴娘,小静自然满是欢喜的赶来了。
婚礼上,由于小芸有点紧张,因此只要没什么事就都牵着小静的手,有个人陪在自己身边就不至于显得那么束手无措了。然而却没想到也正是因为这样,新郎小李立马就注意到了小静。
小李能够注意到小静不仅仅是因为小静一直陪伴在自己的新婚妻子身边,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小静长相十分出挑,即便是作为伴娘的她也能让别人忽视不了她的存在。见到这么漂亮的小静,小李不由得对小静想入非非。
由于结婚当天新郎新娘是不能分开的,因此知道小芸紧张害怕的小静便也无声的跟在小芸的身后,默默的给予她陪伴,好让她不要过于紧张。可这让本就对小静有意思的新郎却认为,小静肯定是看上自己了,不然为什么一定要跟在自己身边呢,还总是时不时地将眼光瞥向自己这边。想到这里,小李内心有一丝窃喜,原来自己的魅力这么大。
到了最后一个步骤——闹婚房,小静为了保护新娘,因此一直站在小芸面前。看着新郎不顾自己的新婚妻子在一旁玩的正嗨,有些恼怒对着新郎说:“今晚可是你们的新婚夜,你便不管小芸了,倘若我走了小芸岂不是肯定要被你们欺负”。
新郎听到这话,以为小静是在怪自己只顾着跟朋友玩闹,而不理她。心中暗想,果然是对自己有意思,不然也不会吃醋说自己不理他。新郎因此更加坚定了小静对自己的喜欢。
等到所有流程都结束之后,婚房也该留给这一对新婚夫妇了,毕竟洞房花烛夜可是人生三大乐事之一。但小芸却为此犯了难,小静这一整天都在护着自己,因此大部分的宾客都早已离开,而小静却还在自己身边,小芸也知道小静长得很漂亮,因此也不放心让小静这么晚独自一人打车。
这时小李自告奋勇的说自己可以去送她,小芸心想反正是自己相爱多年的老公,除了他之外没有人能够放心的下,因此便嘱咐他们路上开车注意安全,小静也对小李赶到非常抱歉,认为这么晚还要打扰他们两的新婚之夜。两个女孩却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让双方都信任的小李,却对小静进行了侵犯。
在送小静回去的路上,朦胧的夜色在柔和的路灯的映衬下,把小静的美更加增添了一丝柔和。小李想到既然小静对自己也有意思,那何不如就趁此机会好好相处呢。于是小李便将车子停靠在路边。由于小静平常都是一个人住,所以对周围环境都比较敏锐,她很快注意到小李的异常举动,随即就想下车。
小李岂能让她如愿,凭借男女力量相差悬殊,轻易地就将小静拉了回来,然后立马将车门锁死。小静知道无处可逃,便只能不停地反抗,导致身体多处抓伤。绝望的小静眼看小李就要得逞了,便愤怒地对着小李说:“你忘了还在家里等着你的妻子吗?”,这一声怒喊似乎让小李想到了还在家中等待自己洞房夜的妻子,手下动作也慢了下来,但随即一想反正她在家也不知道,小静也不可能把这种事情到处张扬,因此小李便更加肆无忌惮了。
就在小静已经绝望的时候,小芸打电话过来了。原来小芸给他两发信息但没有一个人回,害怕出什么事,因此便打了电话给小李。小静趁着小李打电话无暇顾及其他的间隙,立马打开车锁逃了出去。小李见着小静逃走却无能为力,便只能放弃对小静的QF。
小李本以为一般女孩子碰到这种事情一般都会为了自己的颜面而选择忍气吞声,因此小李冷静了一段时间后便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回了家。却没想到回到家的小李在新房内看到了小静以及警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小静在确认小李没有追上来之后立马报了警,于是警方当晚就把小李带到了警局。小李此刻不仅没有为自己犯下的过错而后悔,反而信誓旦旦地对小静说:“我并没有成功QF你,你又能拿我怎么样呢?”
小李如此嘚瑟,真的不用负刑事责任吗?当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的李某是因为小芸的电话中止了对小静的QF,而小静在此危急关头顺利逃走,这次QF没能成功,并不是小李自己的主观意愿而中止的,因此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再加上犯罪后拒不认罪,反而还威胁被害人,此举影响恶劣,最终法院判处小李3年6个月有期徒刑。
婚姻大事是非常重要的,对另一半的人品一定要清楚,切不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而导致婚后不幸。还好此次案件中小静及时逃脱,小芸也及时抽身离开这段不幸的婚姻,不然这段婚姻毁掉的将会是两个女孩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