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来吃一嘴“强东哥的瓜”,兼论饮食男女能不能相亲相爱
试想一个如此有名有权又有钱,简直主宰一切的男人,在2018明尼苏达州那个酒精与荷尔蒙横飞的豪门夜宴上,又遇到热情大方、深夜邀男人深入闺房的一个她,——谁都不可能没有想法。
就连强东哥的司机都做证说:“这个有权有势的男人决心得到她”。
而且这“得到”的整个过程居然是有人(强东哥的助理和司机)全程“知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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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当时那种逢场作戏,蛋定从容,志在必得,许多人表现还不如强东哥。
所以其实,那一夜的事,如果不爆大锅就只是一次婚外偷腥而已。但如果爆了大锅就是一场大丑闻,加上强东哥的身份地位身家,这事就容易变成一场阴谋甚至事变!
奇怪高贵如强东哥,也敢于拿自己如许身价去犯这样的险!
而敢于以千钧之躯这样犯险又说明了人身上的动物性有时是不顾一切的。关于这个大家也不用讳莫如深,虽然普通吃瓜群众往往只能压抑自己,但顶层如强东哥者,人家可能是以“释放自己”作为人生另一种境界也未定的。
当然,释放是要负社会责任的,因为人毕竟还是具有社会属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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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反观女生这一方,就有点那么不够从容和老谋深算了。
若说她没有想法,但她却自始至终没有走开。
若说她有“想法”,她又说她没有表达同意。
她没有表达同意,但在车内已经遭遇了骚扰的情况下,她还是“毅然”带他深夜回了志己的公寓。
她带他回了公寓,在见不得人的地方自然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但他们做这事不是为了相亲相爱,而是似乎就为了“讲故事”。
反正“事后”她和他都“招供”了,而且口供吻合。
他们亲了,抱了,澡了,连两分钟都那么具体,连体外都那么娴熟,这分明就是一次“外遇”而已。
如果抛开一切阴谋论,这多少有点象是“X情,最初的样子”,也就是饮食男女的一次释放。
但人终归还是社会人,在释放完以后,人还是会回归自己的社会属性的。而这个回归常常带来许多尴尬,——譬如开始遐想金钱地位物质欲望等等,而这尴尬以及随之而来的冲突正是一切疑似人间美好突然遭到破坏的开端。
不幸强大如强东哥,他的事也逃不过这一尴尬定律。
也许他也万万想不到,一件原本暗渡陈仓的“两情相悦”,怎么突然就演变成了“疑似性侵”的爆瓜大案呢?
一只原本只是“她吃,我也吃”的瓜,就这样滚到了大家的面前!
许多人认为强东哥这个瓜是阴谋论的瓜,但我真心认为,此等“发乎情”的事对于动物来说本属正常,无须阴谋,或者先是激情起意,然后才到“阴谋”。所以“阴谋”应该是后发的,后来当事人回归社会属性时才发生的,不是前置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从“案发”(这里指报警后)双方的表现来看就很清楚。
首先看女方。
女方报案就报得很勉强。事前不拒绝,事中很配合,事后才来报被强了。难怪这马上让人想到“事后”“讲数没讲好”。所以如果即使有“阴谋”也应该是后起的,被激起的。
其次,女方报警的言论前后矛盾,至少没做过任何“周密部署”——譬如她报警先说是被强了;但当警察到场后,面对警察的执法记录仪时,她居然又说她这是自愿的(她用英文说自愿这个复杂的词时还贼溜!)。而且她说这话时,完全不是在控诉,更像是“隔空喊话”。——而你既然是自愿的,那你还报个毛线案啊?随后她被带去警局做笔录,她又改口自圆其说,这回她说是“受到胁迫”,——因“不想惹麻烦”,所以“从了”?
女方这等混乱的报警,充分说明了她没有想好怎么说。这是捍卫自己权利的合格表现吗?应该不是,而是心有所求而闪烁的表现。所以如果有阴谋,也是临时起意,没谋划好的阴谋。
更不要说那些监控录像拍到的“不会说谎”的画面,那比比皆是纯属主动的画面啊!
正是女方这毫无准备的、临时起意的、前后失据的报案,最后坑了自己,帮了对手。
然后我们再看男方的表现。
男方“案发”后的表现实话说可圈可点。
再没有身价身份如强东哥这样的,犯了错误后竟能不顾一切代价勇敢去面对的男人了。
记得当初强东哥的一张“被捕入门”照,可是曾震惊了整个的朋友圈的!当大家握腕叹息这是多严重的错误,而强东哥这回必定“身败名裂”、“死定”了的时候,人家本尊显然不是“这么想”的。
反正强东哥当时是从容“被捕”,积极“应诉”,和奋起“还击”的。
从这从容应对来看,一方面看得出强东哥还算是条汉子,敢做敢当,或许也是被激怒了。另一方面,人家本尊可能真不认为他那事是犯罪。
也是的呢,现代社会,饮食男女和释放天性,那都是自然天性的事,能说是犯罪么?面对这样的诉讼也许一般人还能腿软一下,但强东哥何等人物,他能随便吃瘪吗,如果他确实没有用强的话。
终于,也不知算是幸呢还是不幸呢,总之在强东哥强大的反击下,在女方反向助攻下,在米国警方莫衷一是下,这件见不得人的事终究还是被判为类似于“天性”私事,并不予起诉。
历史罕见地,强东哥作为“出了事的男人”,居然反败为胜,仅仅几个月他就逍遥法外了,甚至于差一点成为了当年的励志故事!
这事……从女方反常的证词,和从相信证据的角度看,也许就真的只是一只“她吃,我也吃”的瓜而已。
最后的反胜虽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但对于强东哥,也算是一个“完满的解决”。虽然鉴于他作为公众人物,这事带来的冲击和损失还是有的,涉及京东、事业、家庭等等,但毕竟没有“身败名裂”对不对。
而与之相反,此事的草草了结,对于“共同吃瓜人”的女方,就灰常遗憾了,虽说这遗憾大部分是“咎由自取”。
若说“身败名裂”、一无所获的,反而是她。
近日,时过境迁四年后的近日,女方突然再次跳出来申索“惩罚性赔偿”据称高达500万美金的时候,吃瓜不嫌事大的人们再次聚拢过来,而且大多数都以回放“案发经过”,双方呈堂证供,以及之前警方的“判定”来说事,意思是虽然深表遗憾,但此案想翻案可能性非常小,而且女方如此死缠烂打,不值得同情云云。
但笔者我“内心深处”当年掠过的“遗憾”却忽然清晰起来。
因为此事如果跳开案件视角来看,其本质就是一场风花雪月饮食男女之事,不管怎样都是曾经“发乎情”的事,是千万人里的一线因缘。许多穷人想而不得的咧。
所以我那“遗憾”就是怎么饮食男女就不能相亲相爱,最终非得弄到你死我活呢?
大家有没有可能——能不能互相让一下把事情解决了呢?
——听说当年的庭外和解索偿只是5万美金,不知为何没有达成支付呢?结果今天的“惩罚性赔偿”已经闹得升级变成了500万美金了!这多不好呢!不过实话无论5万还是500万对于不爱钱的富豪来说根本就不是事吧。
那么花点钱消灾能不能成立呢?
就冲人家在警车上那一句“隔空喊话”:I have X with him spontaneously.(我和他自愿发生......)
强东哥,有一句话叫做“一夜吃瓜百日嗯”,人家那一喊已经帮你在案件上逃出生天了,但你在道义上其实还没买单的呢!你怎么说呢?
(你富你饮食男女,咱穷咱吃瓜论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