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姐相亲事件回顾!再婚的难点在哪里?如何处理下一代之间关系?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在婚恋当中的两人能不能走到一起要看两人在感情上的投入以及彼此之间的意愿,但也需要考虑现实上的问题。一份稳定的工作,可以给即将到来的家庭在物质上给予保障,也可以让人有依靠。
而在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之后,52岁的于大姐在离异多年后,没有了儿女的牵绊也就为自己的未来生活做打算,而这一次她通过相亲便认识了比自己小两岁的李大叔,那么他们二人的相亲最终会走向什么样的结果?
于大姐在早年间认识了长相帅气的前夫,在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两人便办理了婚礼的仪式,成为了一家人。但是有些事情是在结婚后才会发现的,而前夫在面对生活和家庭上的态度也就让于大姐的这段婚姻变得不幸。
在结婚之后,于大姐和前夫也度过了一段甜蜜的婚姻生活,在女儿出生之后,一家人在生活上的压力也就变得大了一些,于是在坐完月子之后于大姐便开始四处打零工来贴补家用。而前夫则没有承担起支撑家庭的重任,没有一份正式的工作之外还喜欢问她要钱去买酒喝。
如果只是和朋友出去喝酒的话,于大姐也不会对这段婚姻感到太失望,而她的前夫在喝酒之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回到家里就对她拳打脚踢。于是,在这种环境中于大姐也就对前夫感到了失望,而在不久后的一天晚上,一件更让她失望的事情被她给撞破了。
当晚,打完零工回家的于大姐发现家里多了个陌生女子,在这件事情发生后,于大姐也就对自己的婚姻和丈夫感到了失望,于是她便选择了离婚,将女儿留在自己身边照顾。在照顾女儿长大的这段时间内,于大姐也没有再去找过另一半,这些年里她的生活中很少接触异性,直到她将女儿养大。
当她在来到李大叔家里后,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和择偶的标准,那就是要找一个老实的且不喝酒的男人。而她的这一要求李大叔也都符合,即使是让他把家里养的小狗送人,李大叔也满口答应了下来,但当李大叔提出自己的要求之后,两人之间的气氛却变得凝固起来。
李大叔在早年间也已经和前妻办理了离婚手续,而他的孩子也已经长大,不需要他去操心。在和于大姐见面的20多天前,他的母亲刚刚过世,而在母亲过世前,他的母亲有些放心不下一个人生活的李大叔,于是李大叔在处理完母亲的丧事之后便开始张罗起自己的婚事。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在婚姻上,无论两人是办理结婚还是离婚手续,只要是自愿作出的选择,都是可以自由地选择是否去形成婚姻的关系,或者去结束这段婚姻。而作为两个已经离异的单身男女,在面对重组家庭这一问题上也应当遵循婚姻自由的原则,想要组建家庭的两个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去办理结婚的手续。
而他的要求很简单,他想找一个比自己年龄小一点的,而这一点于大姐就不符合,因为她比李大叔大两岁。但李大叔还是做出了改变,觉得于大姐虽然年龄上大了一些,但会照顾人,以后会是一个居家好伴侣,将两人的尴尬气氛化解了。
事后,于大姐也将自己的顾虑讲了出来,她的年纪毕竟比李大叔要大一些,所以在身体方面也就衰老得更快一些,所以她在夫妻生活方面担心李大叔会有些顾虑。而面对这个问题,李大叔也表示并不在意,只要两个人可以互相照顾,相伴着走完下半生就可以。
但两人最终还是在一个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最终也就终止了这段相亲的过程。
由于于大姐长期以打零工为生,在年纪大了之后赚钱也就困难起来了,所以她也给自己办了社保,养老的问题不算大。而李大叔还在打工赚钱,每个月也有两千多元的收入,还有一处60平米的房产,但是他却没有给自己办份社保。在这一点上,李大叔虽然表示自己会去处理,让自己在老了以后也可以有份保障,但还是遭到了于大姐的拒绝。
以后两人的生活总得有个保障,尤其是在年老之后,两个人都失去了劳动能力,那么李大叔总不能靠着这些积蓄去养活两个人的生活。而因为于大姐在第一段婚姻中已经受够了这样的生活,所以在心理上也就有了些抗拒。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两人的孩子都已经长大,并且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两人也各自为自己的孩子做了付出,尽到了作为父母的抚养义务,那么即使他们离异了,他们的子女也对他们有赡养的义务。当于大姐和李大叔年老失去了劳动能力之后,作为子女的便需要尽到赡养义务。
于是,在这件事情上产生分歧之后,她便拒绝了李大哥的好意,提出了结束这段相亲的要求,最终还是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