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陶俳优俑,见证汉朝与域外诸国的文化交流,其价值弥足珍贵
文|星揽史说
编辑|星揽史说
汉代社会崇尚厚葬、视死如生,随葬陶俑是当时丧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潜夫论o浮侈篇》中说:“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多埋珍宝偶人车马。”
两汉时期全国各地出土的随葬陶俑不仅数量巨大,而且种类丰富,大致可以分为执兵俑、仪卫俑、车马俑、侍俑、乐舞俑、俳优俑、动物俑等。
俳优俑一般头戴冠或发梳髻,上身袒露,鼓腹翘臀,下身着宽口长裤。其造型多变,神态各异,服饰刻画不拘泥细节,大巧若拙地塑造出真实自然、极具趣味性和生命力的俳优艺术形象。
汉代乐舞百戏中的俳优
俳优属于俳谐性质的综合技艺表演者,起源于先秦,兴盛于两汉,唐宋时逐渐衰微,其表演内容包括乐舞、杂技、滑稽等诸多部分。
《荀子-王霸》篇中:“乱世不然,污漫突盗以先之,权谋倾覆以示之,俳优、侏儒、妇女之请谒以悖之。”从该记载可以看出俳优和侏儒、妇女一样,在那个时代,属于社会最底层,不被人们尊重。
俳优在先秦时期被称为“优”,是指一些技艺的熟练掌握者和表演者。这些技艺主要有调笑、歌舞、杂技等。优人表演的内容和方式起源,可以追溯到初民时代的农业生产、部落战争、宗教祭祀等相关主题国。
到了汉代,乐舞百戏兴起,根据俳优的表演形式和内容,可将其角色分为三类:第一类,调笑者,主要从事一些谐戏、逗乐活动,通过诙谐的语言与夸张表演形式、大胆的装扮逗笑观众。第二类,歌舞者,指与俳优职能十分相似的倡优。
倡优多为女性,在表演形式和内容上,倡优注重歌舞,俳优注重滑稽逗乐。第三类,杂技者,专指掌握特殊杂耍技能的艺人。
汉王朝四百多年的时间里,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文化包容。经济和文化发展较好的社会,更适合孕育出诙谐轻松的艺术表演方式。俳优通过滑稽的语言,生动的歌舞、令人,原叹的杂耍技艺等多种表演形式构成了汉代社会乐舞百戏文化的重要组成。
徐州博物馆藏一组(四件)汉代陶俳优俑,从五官到服饰刻画乃至身体比例构造等方面,都不如汉代早期陶俑那样写实,但注重人物神情、体态的把握,追求神韵的塑造。
以面部五官而言,已脱离其他种类陶俑面部神情严肃之束缚,显得生动活泼,或许是为了表现俳优戏谑、逗笑的特点,俑的表情比较夸张、舒展,形态给人以强烈的动感。
馆藏陶俳优俑赏析
调笑俳优俑,高14厘米。上身裸露,鼓腹翘臀,下身着宽口长裤:头向后仰,张口吐舌扮滑稽状。因年代久远,原俑全身彩绘可能在出土前已经完全剥落。
调笑俳优俑,高20厘米。上身裸露,鼓腹翘臀,下身着宽口长裤;双手置于腰际,左腿前跨,右腿侧伸,身体前倾,做俯首帖耳状。彩绘完全剥落。
调笑俳优俑,高20厘米。头戴冠,上身裸露,鼓腹翘臀,下身着宽口长裤。左手握拳上举,右手捂嘴而笑,左腿直立,右腿抬起作踩蹬状。上身施酱釉,下身长裤施绿釉。在所见的汉画像乐舞百戏图像中,经常有俳优谐戏的形象出现。
多为五短身材、上体赤裸、大腹便便、形象和动作均较滑稽可笑的男性伎人。他们的表演夸张生动,富含浪漫气息和深刻的艺术表现力。《汉书o景十三王传》:“后去数置酒,令倡俳裸戏坐中以为乐。
相强劾系倡,阑入殿门,奏状。事下考案,倡辞,本为王教修靡夫人望卿弟都歌舞。”冋从上文可以看出,裸露上身,穿很少的衣服,是俳优为了取悦主宾,烘托搞笑的气氛而常常采用的着衣方式。
《史记o朦布列传》:“貯布者,六人也,姓英氏。秦时为布衣。少年,有客相之曰:'当刑而王。‘及壮,坐法舞。布欣然笑曰:‘人相我当刑而王,几是乎?'人有闻者,共俳笑之。”
同司马贞注:“谓众共以俳优辈笑之颜师古曰:“俳谓优之亵狎者也,言相与谐谑而非笑之,非以俳优辈相目也丁貯布在秦朝时是个平民百姓,有一天他自信满满地对众人说“有看相人说他日后必称王”。
大家认为躁布说大话的样子就像俳优一样可笑。从这个简短的故事情节,可以知道秦汉时期俳优表演的一个主要特点是通过夸张的语言和滑稽的表情来逗笑观众。
王国维曾说:“故优人之言,无不以调戏为主……皆以微词托意,甚有谑而为虐者。”俳优们戏谑的语言不仅仅是取悦、逗笑君主的方式,也是借词托意讽谏君主的一种隐秘手段。
在嬉笑怒骂中,用或夸张或婉约的形式,用讲故事的方式将想表达且不便直言的意思融入表演,让人能够在鲜明夸张的比对中,自行感悟领会另一番言下之意。俳优通过表演进行讽谏,不仅仅是对君主进行委婉的讽劝,还可以代替君主对臣子做一番间接的敲打和奉劝。
俳优还可以采用歌舞说唱的形式,将所要讲述的道理形象化、艺术化,通过诙谐幽默的语言与滑稽的表演,将所要表达的道理故事化、通俗化,弥补了朝廷上直谏的弊端,其戏谑的表象下,承载了更多的深刻隐喻。
调笑俳优俑,左手握拳上举、右手捂嘴而笑,右腿抬起做踩蹬状。从其夸张的肢体语言,让人不禁联想到这位俳优正在通过自己的插科打详、夸张戏谑的言语来博得主人欢笑的同时,或许还能旁敲侧击地提醒自己的统治者纳谏。
杂技俳优俑,高23厘米。上身裸露,鼓腹翘臀,下身着宽口长裤。双臂前后伸张,右腿前跨,左腿后伸,做杂技吐火状。
“吐火”是较为残酷危险的来自域外的幻术技艺,通常是口含诸如油类的助燃液体,遇到明火时将易燃液体喷出,其制造的火龙形象甚为壮观。张衡《西京赋》有云:“吞刀吐火,云雾杳冥。”
东汉的汉画像石乐舞百戏图像中均有吐火的人物形象出现,可见汉代大型百戏演出中,吐火已经是几乎必备的节目,逐渐成为我国的传统杂技戏法之一。杂技的萌芽始于春秋战国时期,至秦汉发展为“角抵”“百戏”,并达到了相当高的艺术水平。
从汉赋及其他文献的记载中,可知汉代杂技节目内容丰富多样,有安息五案、扛鼎、缘竿、钻圈、跳丸剑、走索、鱼龙变化、吞刀吐火、水人弄蛇、画地成川等许多精彩杂技、幻术节目。汉代兼容并包的文化特征同时也反映在百戏文化对域外文明的接纳态度上。
其中不少节目是来自汉帝国以外,如来自安息国的“叠案倒立”,来自都卢国的“缘竿之戏”,来自大秦国的“跳丸”,来自古印度的“弄蛇”,来自揮国的“变化吐火、易牛马头”的表演。还有来自黎轩国的被称作“眩人”的魔术师。
来自罗马、印度、安息等国的马戏团和魔术师,都不同程度地丰富了汉代百戏的表演内容,汉画像石图像中表现百戏杂技的画面也非常多,主要内容有冲狭、缘竿、倒立、跳丸、滚球等,它们与乐舞节目融合在一起,精彩纷呈,夺人耳目。
西域杂技的输入,为本国百戏文化提供了新的艺术形式,促使汉代百戏吸收接纳外来技艺,进而促进本土百戏艺术的极大发展。此件杂技俳优俑是汉代中原地区与域外诸国进行文化交流的实物见证,也是研究世界杂技史与中国杂技史的珍贵实物资料。
通过对出土的俳优形象的相关考古资料的观察分析,发现乐舞百戏中的俳优形象在汉画像石、砖中有较丰富的表现,而俳优调笑俑却在墓葬出土中有较多发现。从众多的汉画像石图像中,我们可以观察到“乐舞百戏”主题的画像石图像构建规律。
在较大的室内外场景中,为了表现复杂的主题,创作者将百戏中各类角色人物进行组合配置。但是俳优在进行调笑戏谑表演时,多在场面较小的室内,独自进行表演,这从多地出土的俳优俑独立自主的动作神态,且不与周边其他表演者相呼应可知皿。
这就解释了乐舞百戏中的歌舞杂技俳优形象,趋向于场面宏大的构图,适合通过汉画像石这一媒介来表现。俑这一媒介更便于表现俳优调笑角色的特质,其表演形式和内容更类似于现代流行的单人脱口秀综艺节目。
俳优逗笑表演是单独直接面对主人和观众,舞台上人物相对单一和冷清,但却深得主人和宾客的喜爱,更适合在墓葬中作为俑随葬。汉代人事死如生,正如《荀子o礼论》所说:“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
将俳优俑随墓主人一起葬入墓中,使墓主人在死后的另一个世界依然能以俳优逗趣解闷。
结语
除了将俳优形象刻画、烧造成陶俑作为明器用以陪葬外,文献中也有提到供小孩把玩的陶俳优俑玩具。东汉王符所著《潜夫论o浮侈篇》有描述:“今民奢衣服,侈饮食,事口舌,而习调欺,以相诈绐……或作泥车瓦狗、马骑、倡俳诸戏弄小儿之具以巧诈。”回泥车、瓦狗、马骑、倡俳,汉墓中多有随葬。俳优的滑稽搞笑形象最讨孩子们喜爱,奸巧之徒制作俳优偶俑用来售卖财。俳优偶俑被当作汉代孩童玩具大量制作,俳优风靡整个汉代社会,正是汉王朝乐舞百戏文化兴盛的表现。笔者揣测汉代俳优的滑稽装扮,应该跟当代马戏团中的小丑穿着特大号鞋子与奇装异服,面部涂有彩妆,穿戴大大的鼻套有异曲同工之妙。也许古代俳优即是当代小丑之鼻祖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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