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误杀17岁少年仅判囚51月!网友:判的太轻了!
元朗一间发型屋的发型助理,因不让女同事把雪糕放入雪柜,而与对方积怨,后来他又因踩到女同事与之争执,之后女同事便找朋友陪她收工,众人再起冲突,其间发型助理持刀伤及接送女同事的17岁少年致死。
案件昨日(11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张慧玲指本案源于琐碎事件,亦明显是一宗悲剧,假如当时双方节制便不会发生,但被告当时所用的刀十分锋利,案件亦令一名年轻人丧命,判他入狱4年3个月。
死者母亲闻判后在庭内大骂:「死咗一个人啊,而家仲唔洗坐咗…你个X街仔,唔会有好结果,我个仔17岁咋!」说罢便被请离法庭。
(被告于2019年中被捕后一直被还柙,已囚禁逾4年,扣除假期等应已可刑满出狱。)
被告求情信向黄的家属致歉
被告张某,31岁。他被控于2019年7月6日谋杀黄某(下称黄,17岁)。
被告原否认谋杀罪,承认误杀罪,但不获控方接纳。
庭上透露,被告在亲撰的求情信中表示希望向黄的家属致歉。辩方亦称他在事件中某程度上是被激怒的。
张官判刑时指,本案明显是一宗悲剧,事件源于被告踩到女同事戴某的脚这件琐事,双方先是口角,被告再用水淋戴的口,戴则掌掴被告还击,而戴当时声量很大,并显得不愉快。
事件本应在此阶段完结,但戴因为“嬲过头”,拒绝接受被告道歉,继而找朋友陪收工,并在发型屋外大声呼喝被告要求他出来。
黄被刺胸死身上无武器
张官续指被告持刀走出发型屋的确愚蠢,但他当时并非是想报仇,双方打斗十分短促,期间被告刀插黄的胸口致死。
当时黄只有17岁,身上没有武器,并非戴原本找来的朋友。
张官直言:「如果双方能够节制,唔发咁大脾气,根本唔会发生。」
但不能忽视被告使用的刀十分锋利,虽然当时戴一伙人有伸缩棍,但伸缩棍不能与刀相比,该事件中也夺去一名年轻人的性命。
考虑到被告开审前曾认误杀罪,但不获控方接纳,案件也因疫情两度押后无法如期开审,对他构成很大精神压力,考虑后判囚4年3个月。
被告踩到戴而口角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元朗一间发型屋任发型助理,案发前数月曾和女同事戴某起争执。
案发当晚8点左右,被告在发型屋踩到戴的脚,两人初则口角,被告其后以水淋戴的头,对方则掌掴被告。
被告之后发型屋,戴联络朋友「猪红」和「老鼠」,要求二人到发型屋陪她下班。
「老鼠」同意,而「猪红」未有答允,但指会叫另一人到来。
被告及后折返,在发型屋东主和其妻调解下,被告向戴道歉但不获接纳。
其后「老鼠」、黄和另外两名戴不相识的男子先后到达,戴一伙人前往发型屋找被告。
众人之后走到发型屋外,被告从裤袋取出利刀,向黄等人挥舞。
混乱间,一名男子以棍状物体打被告,被告则多次用刀插黄。
黄之后离开发型屋,但随即倒地,途人见状报警。他被送院抢救,晚上10点左右去世。
法医指,黄的头、胸口和双手有20多处伤势,死因则为胸部的刺伤和割伤。
犯案后即离港10天后回来被捕
事后,被告随其返回发型屋,更换身上的T恤后离开。
他于案发后不足1小时离港前往内地,10天后返港时被捕,并在警诫下称:「我自卫㗎咋,我无心杀渠」。
戴某早前作供指,她曾于案发前数月与被告发生争执,当时她打算将雪糕放入发型屋的雪柜,但遭被告所阻,两人继而以粗口对骂。
此外,被告案发时曾踩到她的鞋,两人口角,被告打开喷壶用水淋她。
控方庭上播放涉案闭路电视片段,其中被告曾向戴称:「要打嘛?我10分钟之后番嚟。」
本是生活上的一些小事,各退一步,海阔天空,没必要为此逞一时之快,从而害了自己,也害了朋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