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了得到房子和一个女人结婚了;他是为了保住婚姻才去买的房子
我有一个同事,他是独身主义者,他50岁的时候还没有结过婚。
在住房制度改革以前,他一直住在单位的集体宿舍里,因为当时的分房制度是结婚的人才可以分房子,单身职工只能住单位的集体宿舍。
其实他是一直非常渴望有自己一套房子的,但因为当时国家的政策就是那样,虽然每次分房他都找领导交涉,但他始终没有分到属于自己的房子。
他非常不愿意再住在单身宿舍了,因为住单身宿舍不可能让他自己住一间房子,他的房间里经常有同住的同事,这样让他感到非常不方便。
到了上世纪90年代末,国家最后一次分房子的时候,这个同事感觉如果再没有自己的房子,这一辈子就不可能有房子了,难道自己一辈子住单身宿舍吗?再说住房制度改革了,将来单身宿舍也会没有的,那时候自己怎么办?
这时候他已经五十多岁了,如果失去这次机会,他这一辈子就和房子没缘了。为了分到房子,他开始到处托人,让人给他介绍对象,他要找个人结婚,因为只有结婚,他才有资格分房子。
他就这样匆匆忙忙的和一个农村女人领了结婚证,虽然这个农村女人他并不喜欢,但只要能分到房子,只要能拿到结婚证,他的目的就达到了。
他终于拿着结婚证,分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和他领结婚证的那个女人,不知道他这只是走的一个过程,他是不会真心和她结婚的。她和男人领完结婚证,两个人在一起吃了一顿饭,然后男人就把她送上了回老家的汽车。
男人让女人回老家等着,等他把房子装修好了,一切料理妥当,他会通知她什么时候过来,两个人再举办结婚仪式,到那时两个人就是正式夫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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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有了自己的房子,心情是非常舒畅的,他担心自己的假结婚会被识破,开始的时候还经常和女人联系,后来发现并没有人怀疑他,他就很长时间也不理那个女人了。
直到单位通知大家买房子的时候,他迅速的把买房款全部交齐了,这时候他的心里才一块石头落了地。
他通知女人过来吧,他说他考虑了很长时间,感觉他和女人的婚姻不合适,他让女人过来以后和他一起去办离婚手续。他说他会给女人一点补偿的。
本来认为自己找到了理想丈夫的女人,忽然被通知要求离婚,她当时一下子就慌了,因为她和男人领完结婚证就回自己老家了,她正在满心欢喜的等着男人通知她,和她举行婚礼呢!没想到她等到的是通知她去办离婚手续。
当时女人来到了我们居住的小区,就在院子里站着,向周围的人哭诉,说这个男人如何利用她分到了房子,现在房子到手了,他又要和她离婚了。
当时大家对这个女人都不认识,也不知道如何帮助她,所以大家都给她出主意,让她去找单位领导。
据说她后来找了单位领导,单位领导说这是个人私事,他们管不了。
这个女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没有和男人办离婚手续,就又回了自己的老家。
女人来了一趟,自己的婚也没有离成,男人这时候已经不在意了。他认为自己的目的达到了,通知女人离婚的话也已经告诉她了,离婚不离婚,下一步就看女人了,反正对男人来说是没有任何妨碍的。
因为男人和女人的婚姻是有名无实的,女人在这种婚姻中得不到任何好处,她自己后来感觉没有意思了,就主动过来和男人把离婚手续办了。
据说男人离婚时给了女人2000块钱,女人和他离婚后就又找别人结婚了。
我们小区里还有一个老头老张,他60多岁的时候老伴去世,那时候他住的房子也是国家的福利分房。
后来老张找了一个再婚老伴,老两口继续住在国家分给老张的房子里。
到了1998年住房改革,职工如果有需要,就把自己住的房子买下来,如果不买,可以继续租住在自己住房子里。
那个时候,老张已经70多岁了,他认为自己的生命不会有太长久了,买房子对他来说意义不大。他和自己的儿女们商量以后,决定不买房子,继续租住国家的房子。
可他的再婚老伴不干了,再婚老伴对他说,如果他不把房子买下来,她就马上和他离婚,回自己的老家去了。
因为他再婚老伴和他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来自己能有个地方养老的,如果他不买房子,他去世后他老伴可能就没有地方住了,因为他租住的是自己单位的房子,他去世后单位会不会把房子收回去啊?这是他老伴一直担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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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的再婚老伴比他小十几岁,她认为老张肯定是会走在她前面的,她担心在老张去世后,她会无家可归,所以她一定要让老张买上属于他们老两口的房子。
在这种情况下,老张又去找儿女商量,说要不就把房子买下来吧,不然老伴会和他离婚的。但他的儿女说,你都70多了,离婚就离婚吧,怕什么?
儿女对老张是非常不理解的,他们认为父亲那么大年纪了,要老伴没有什么用处。可是老张心里觉得他自己是离不开老伴的,他非常害怕老伴离开他,因为这么多年老伴一直在照顾他,如果没有了老伴的照顾,他的生活会变得一团糟的。
在这种情况下,老张终于和儿女们闹翻了,他不听儿女们的劝阻,最终把房子买下来了,这样他的老伴也就开心了。
可事情远远没有他老伴想的那么简单,老张92岁的时候就老年痴呆了,很快就卧床不起了,紧接着就去世了。
老张去世以后,他老伴刚刚喘了一口气,老张的儿女们就找上门来了,他们对老张的老伴说,这房子有老张的一半,他们作为儿女是有继承权的,他们要求老张的老伴把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款拿给他们,这样她就可以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
如果她拿不出钱,老张的子女要求把房子卖掉,卖掉房子后,他们可以把钱分了。
老张的老伴儿手里没有钱,因为老张活着的时候,他的子女们也是经常找老张要钱的,因为老张工资比较高,他们担心父亲的钱会让继母私吞了,所以每年都会找老张要几次钱。在这种情况下,老张去世后根本没给老伴留下什么钱。
没有钱给老张的子女们,老张的老伴只好同意买房子了。
他们卖房子以后,分房款时是找了律师的,按国家法律,老张的再婚老伴分到了大部分房款,他的子女们只分到了一少部分。
虽然这样,房子卖掉以后,老张的老伴就离开了这个小区,她后来去了哪里?我们就不清楚了。
所以说房子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只要活在世界上,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人,大家都是需要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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