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离婚后想要嫁给公公,2006年闹到法院,法官:驳回
在浙江宁波某处的民政局,一对喜气洋洋的新人、将户口本递进领证窗口。
工作人员核对两人身份信息后,有些尴尬地问:“不好意思,请问两位之前是公媳关系?”
“是,”其中的女子开口道:
“我特地研究过婚姻法,符合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非被胁迫、非三代内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没有医学认定的不能结婚的疾病就可以领证,我们完全符合条件。”
工作人员却有些为难:
“不好意思,两位的情况有些特殊,我这边需要先了解一下,您看我先把你们的信息登记下来,确定好之后再通知你们过来领证可以吗?”
这对特殊的新人通情达理,点头同意了工作人员的做法。
几天后,他们收到民政局的通知——驳回领证申请!
女子欲和前公公领证结婚被拒绝
这位女子叫做谢兰(化名),几年前,谢兰因为丈夫李尧(化名)出轨、和他离了婚,男方作为过错方,两人的女儿被判给了谢兰。
谢兰和丈夫李尧结婚后,就做起了家庭主妇,如果离开李家,她独自带着女儿在外面租房子,日子可能不会太好过。
好在谢兰的公公李珂(化名)十分体谅儿媳,认为这件事错在自己的儿子,不该让儿媳受苦。
于是,李珂将儿子赶出了家门,并让儿媳留下来继续居住。
李珂家的家庭条件不错,他儿子李尧在外面管理公司,他自己手里也有一些股份,完全足够照顾儿媳和孙女的生活。
谢兰做了多年的家庭主妇,早已与社会脱节,很难在外面找到工作,而且她如果工作的话,就没办法照顾女儿。
看到公公将前夫赶出家门,谢兰在几番思量后,同意了继续留下来。
一来可以让公公帮自己照顾女儿,二来避免女儿小小年纪跟着她在外奔波,留下童年的阴影。
解决了居住问题,谢兰没有继续当家庭主妇,有公公帮她照顾女儿,她可以放心的出去工作,但毕竟已经脱离社会多年,谢兰能找到的工作有限。
在公公的劝说下,谢兰没有选择那种薪资相对较高但很忙的工作,她找了一份朝九晚五的文职,工作轻松空闲时间多,完全可以顾家。
李珂虽然已经60多岁了,但他年轻的时候就很注重保养和健身,所以依旧身体硬朗,在前儿媳、公公和孙女组成的这个特殊三口之家,李珂俨然成了家里的顶梁柱。
三人的生活越过越滋润,李珂主要靠股份拿钱,谢兰的工作也不忙,两人待在一起的时间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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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的,两人都发现彼此非常合得来。
李珂的妻子早逝,除了儿子,李珂就是独身一人,谢兰也已经与丈夫离了婚,两个单身男女,长期生活在一起,很快就摩擦出了感情的火花。
一开始,两人还顾及之前是公媳关系,只能将对彼此的感情隐藏在心里。
当感情压抑到了一个临界点,两人突然想通了,他们并没有亲属关系,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于是,曾经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谢兰想到了婚姻法,如果婚姻法允许他们在一起,外人又有什么资格嘲笑他们?
那段时间有一句话在网上非常流行:“做自己的事,何必在意别人的看法?”
这无疑又助长了谢兰和李珂的信心,他们过他们自己的日子,又不需要到别人的灶头上煮饭,也不需要别人给他们钱,何必在乎别人的看法?
抱着这样的想法,谢兰和李珂恩爱牵手,两人的感情得不到身边朋友的真心祝福便想寻求法律的认同。
谢兰查阅过婚姻法,她和李珂的情况,不属于婚姻法任何一条不能结婚的可能。
经过双方商议一致后,他们挑选了一个黄道吉日,拿着户口本前往当地的民政局,民政局工作人员拒绝了他们的结婚申请。
谢兰据理力争后,工作人员同意将他们的情况记录下来,向上级反馈后再给他们结果,当时,谢兰和李珂都信心满满,认为他们的感情一定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然而,民政局最后给出的答案却是,他们的结婚有违公序良俗,因此不予颁发结婚证。
得到这样的结果,谢兰很生气,认为民政局工作人员是在用自己的评判标准拒绝他们的结婚申请,并没有根据婚姻法规定执行。
谢兰再次找到民政局工作人员理论,谢兰说:
“我和李珂并不存在亲属关系,和我老公也已经离婚很多年了,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他出轨,我并不觉得我和李珂走在一起有什么不对。”
工作人员再次遗憾地拒绝了她,回到家后,谢兰越想越气,于是,谢兰直接一纸诉状将该民政局告上了法庭。
然而,法院的回复与民政局相差不大,法院驳回了谢兰的诉讼,并向她解释:“我国《民法典》第八条有规定,公民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
谢兰不服气,她不认为自己和李珂在一起有什么错。
丈夫出轨,谢兰离婚后被公公收留
谢兰大学毕业后就和前夫李尧结了婚,婚后两人的感情算不上多深,但也还算和睦。
李家是做生意的,并不是很缺钱,谢兰怀孕生下女儿后便没再出去工作,在家照顾女儿,为李尧打理家务。
谢兰性格温顺,知道李尧在外面做生意挣钱不容易,替他孝顺父亲,把家务打理得井井有条。
李尧的父亲李珂当时并不和他们住在一起,两人见面的次数虽多,但纯粹是公媳的情分,从来没有多余的想法。
可能正是因为谢兰把家务打理的太过完美,给了李尧太多的空闲时间,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谢兰发现李尧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回家后对她的态度也越来越差。
女人是敏感的生物,谢兰几乎立即意识到,老公可能在外面有人了,丈夫出轨是每个妻子都不能容忍的事情。
为了不冤枉李尧,一个周末,李尧离开后,谢兰偷偷跟在他身后,想看看老公是不是真像他说的那样去应酬了,如果真的是,她一定好好给他道歉。
然而,结果令她失望,李尧的车开到一个居民小区外,接上一个身材窈窕的女孩,直奔商场。
当时距离有点远,谢兰没看清那女孩的模样,在商场里谢兰才看清楚,那女孩正是李尧的新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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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助理刚刚上任的时候,还在家里提李尧拿过文件,那时候,小助理叫她“姐姐~姐姐”一声声的可甜了,之后李尧下班回家,谢兰还在李尧面前夸赞过她。
此刻,小助理将柜台上精致的手链戴在手上,扬起手向李尧撒娇的模样,比叫她姐姐那时候更甜。
谢兰伤心欲绝,但还是决定给李尧留点面子,并没有立即冲出去揭穿他们,她独自回了家,打电话强硬的把李尧叫回来。
李尧回来后,谢兰给他看了自己手机里拍的照片,沉沉道:“让她走吧,辞退她,为了女儿我不会再跟你计较。”
李尧却摆出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模样:“她又没犯错,我为什么要辞退她?”
谢兰满眼通红:“她勾引你还不算犯错吗?”
“我自愿的。”李尧说:“我喜欢她,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我们在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意思?我们离婚吧!”
谢兰惊呆了,犯错的人是李尧,她为什么要离婚?
对于谢兰的拒绝,李尧不屑一顾,从此,他光明正大的和女助理住在了一起,只有在父亲呵斥的时候才回来看谢兰两眼。
相看两相厌,李尧找到机会就对谢兰恶语相向,女儿看到爸爸骂妈妈,开始还会哭闹,看多了眼神也越来越沉默。
谢兰抱着曾经天真的小公主,知道自己的已经婚姻完了,在公公的呵斥下,李尧会回家,但他回来还不如不回来,每次见面,他只会戳谢兰的心窝子,甚至毫不顾及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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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兰终于决定和李尧离婚,要求是女儿的抚养权必须归她,她不放心把女儿留给李尧和那个女助理。
李尧在外面有了人,又怎么会在乎女儿?
他轻而易举的,答应了谢兰的要求,李尧是过错方但生意人就是聪明,离婚后谢兰并没拿到多少财产。
虽然法院判决李尧每个月要向女儿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但这笔钱远远不够女儿的学习和生活开销。
谢兰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发愁,她开始思考自己带着女儿离开的决定是否正确。
就在这时,前公公李珂找到了她:“你找到房子了吗?”
谢兰默默咽下伤心,“没有,我正在找,谢谢您的关心。”
李珂叹了口气:“唉,都是我儿子做的孽,这罪不该由你来受!你们别搬了,我把那不要脸的东西赶出去!”
相处过程中,谢兰感觉前公公才是自己的真命天子
李珂虽然已经退休,但在家里还算有话语权,再说了,李珂不喜欢李尧新找的那女朋友,他也不想把女朋友带回来给父亲刁难。
他直接搬到了女朋友那边去住,将房子留给了李珂和谢兰母女。
谢兰心里清楚,前公公虽然可怜她,但真正让他将她们母女留下来的原因是他舍不得孙女,之后的一段时间,谢兰也向尊敬长辈一样尊敬李珂。
和李珂产生感情是她意料之外的事,谢兰认为她和李珂的关系,和那些狗血家庭伦理剧中讲述的儿媳和公公相爱不同。
她并非是在与李尧婚姻存续期间对李珂产生不该有的感情,而是离婚很久以后,在生活等接触中慢慢爱上了李珂。
她的工作虽然不忙,但也不是完全自由,她还记得有次她负责整理一个非常紧急的文件连续加班了两三天。
在这期间,女儿因为不慎淋了雨发起了高烧,是李珂将女儿送到医院悉心照顾,还安慰她说有他在让她不要怕。
她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小女孩生活有些事情解决起来总是很不方便,这时候都是李珂主动过来帮忙。
虽然李珂作为女儿的爷爷帮助孙女是应该的,但有些事情女儿那个亲父亲都没做到,李珂却做到了,这不由得让谢兰动容。
而在相处过程中,谢兰也发现李珂年龄虽然大了,但见识多广,思想非常先进,三观也与她不谋而合。
谢兰很多年没工作了,有些工作上的事情她不懂也是李珂悉心教导她,两人相处愉快才渐渐产生了感情。
谢兰知道法院和民政局所说的她和李珂在一起有悖公序良俗,是因为他们曾经是公媳关系,但如果抛开这层关系,她和李珂更像是苦命的单身母亲终于遇到了知己,两人不计较对方的过去决定走到一起。
这和很多苦命的女子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子并没有什么区别,她和李珂没有血缘关系,在一起也不会妨碍别人,所以谢兰认为,法律不应该阻止他们在一起。
谢兰再一次上诉,然而还是以失败告终。
经过法院人员的调解,谢兰才认识到,她如果和李珂在一起,并非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首先是她的女儿,小女孩一直管李珂叫爷爷,但如果谢兰和李珂在一起了,小女孩该管李珂叫爷爷还是继父?而站在小女孩父亲的角度来看,也同样尴尬。
另外,知道他们俩事情的人很多,如果民政局同意了他们领证,一些心怀不轨的人就会利用这个空子肆意妄为,这样的事情多了,容易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民政局正在为更多人考虑的角度上,必须拒绝他们的结婚申请。
严格依法登记
谢兰听完法院工作人员的解释后,沉默了许久,“意思就是我不能和李珂在一起吗?我们只是相爱而已。”
法院调解后,两人并未分开
法院工作人员在之前已经了解到了谢兰的情况,也知道她的难处,也知道她和李珂是真心相爱的。
这让工作人员一时不太好回答,于是她说:“理论上来说是这样的。”
谢兰失落地离开了法庭,几个月后,当初负责为她调解的法院工作人员在街上有幸偶遇到谢兰,她神采奕奕,容光焕发,似乎有什么好事正在身边发生。
两人碰面,谢兰认出了法院工作人员吗,工作人员委婉地问她:“你现在过得怎么样?”
谢兰笑着点了点头,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小姑娘对不起,我回家后仔细想了想,还是舍不得和李珂分开,我们领不了证,那就像之前那样互相扶持就好,我不知道这样犯不犯法。”
以外人的角度去看,谢兰与李珂的感情的确匪夷所思。
但正如俗话所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别人的生活如何,我们又怎么好轻易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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