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男子突发重病,40多个亲人都纷纷躲避,声称:没命活就去死
2020年,甚至一男子突发重病,昏倒在了自己的出租屋内,幸运的是,他被合租的室友及时送到了医院。
因为病情严重,男子需要立即手术,但手术需要家人签字,这个时候,人数高达40人的家人群却变得鸦雀无声了,并表示“没命活,就去死。”
一、病重男子无亲人看望
2020年的1月20日,深圳的警察局接到了一通报警电话,报案人员称,自己的一个朋友病重,正在医院等着家属签署同意手术的单子,希望警方能帮忙寻找病人的家属。
当时警方还在疑惑,难道病人连自己亲人的手机号码都没有吗?心中带着这个疑问,警方问清楚了具体的情况,也开始投入寻找,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生病的人名字叫做老付,他的老家不在深圳,他是来这边工作的,当时他正跟一个姓潘的人合租。
当时潘先生在早起上班的时候,就没有看到老付,一开始还以为老付自己在房间待着,就没打算过去打扰。
但在经过老付的房间的时候,潘先生突然发现,房间的门是虚掩着的,从门缝里,潘先生还能刚好看到一只脚。
于是潘先生立刻就意识到了不对,打开房间门发现,老付果然是出事了。
只见老付平躺在地上,手脚还在不自觉的抽搐,旁边桌子上的东西也洒落了一地,发现老付是失去意识了之后,潘先生立即就拨打了急救电话。
一直到救护车将老付拉进了医院,他都没有要醒过来的迹象。
此时的老付情况看起来非常的不好,为了能尽快的确定病因,医生马上给老付安排了各项指标的检查。
可奇怪的是,老付的各项指标显示都非常的正常,没有发现任何的问题,无奈之下,医生只能给老付开了更精密的检查,只不过检查费用也要更高一些。
这个时候,跟老付一起来到医院的潘先生毫不犹豫的就带着检查的单子去缴费了。
找到问题的所在之后,医生告诉潘先生说,老付的情况需要动手术,要请他签字。
这个时候潘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是老付的家人,只是他的合租室友,至于老付的家人,他也没有听老付提起过。
没有亲属在身边的话,事情就不太好办了,于是医生告诉潘先生一定要尽快联系到老付的家人,让他们来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潘先生也十分的着急,因为自己根本就没有老付家人的任何联系方式,突然,潘先生的眼前一亮,因为他发现了老付随身携带的手机。
于是,潘先生便解锁了老付的手机,并且打开了微信,想要寻找老付的家人。
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老付的手机里竟然没有亲人的备注,都是连名带姓的,但好在,老付在聊天记录里发现了一个叫做一家人的群聊。
打开群聊的时候,里面正聊得热火朝天,随即,潘先生就立即发过去了一则求助的短信,这条短信一经发出,本来热闹的群聊立即变得鸦雀无声。
潘先生当时还在想,老付家里人还怪警觉,怕自己是骗子,于是就发了一条老付躺在病床上的视频。
可是,家人群里还是无人应答,就这样沉默了大概有一个小时,下面终于有个人说话了,但也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寒暄。
二、患难见真情
无奈之下,潘先生只好给亲戚们一个一个大打去电话,希望能有一个人是真心关心老付的。
但事实永远都是残酷的,老付所有的亲友对他的态度都非常的冷漠。
接到电话之后,不是说自己没时间,就是说自己跟老付不熟,反正就是没有一个人来看望。
甚至还有人说了非常绝情的话,说老付死了也不关他们的事,有命就活,没命就死。
听了这些话的潘先生也觉得非常的震惊,为什么老付的家人对他都如此的冷漠,能说出这么绝情的话,还是说老付之前做过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情,所以他的家人才会这么对待他。
但这几年,他跟老付一直都住在一起,老付的为人他也是知道的,平时老付发了工资,除了留自己的生活费之外,其余的全部都转给了家里,说这是在补偿家里的人。
这个时候,警方也顺利的找到了老付的女儿,但这个时候她也在另一个城市,没有办法到警察局来。
接通了电话之后,老付的女儿也和他的其他亲戚一样非常的冷漠,似乎跟自己的父亲不熟一样,不在意他的生死。
这个时候的潘先生也已经尽了全力了,没有人愿意来照看生病的老付。
潘先生心里犯起了难,于是就跟医生说,自己有点事情需要离开一下,紧接着就下楼了。
刚开始,医生以为潘先生也决定抛下老付了。
但没想到,没一会儿,潘先生就又回来了,表示他会尽力照顾老付的,而且也已经跟自己的公司请了假,还给老付买了些生活用品。
因为没有亲人愿意来照看老付,为了老付的生命安全考虑,医院只能按照三无人员,给老付做了手术,总算是保住了老付的命。
而潘先生,也一直都待在老付的床前,等待着老付醒来。
老付清醒的时候,潘先生刚好下楼去了,医生就将潘先生所做的事情都告诉了老付,老付非常的感动,同时也感觉非常的伤心,因为家里的人就真的不担心自己的生死。
潘先生回来之后,老付也说出了为什么他的家人都对他很冷漠的原因。
原来是他在年少的时候,做出了一些非常对不起家里的事情,因为出轨,妻子带着女儿走了,自此,除了给生活费之外,老付就没见过自己的女儿,女儿长大之后,更是断了联系。
而且当初他对自己的父母非常的不好,导致他的哥哥姐姐们对他也有非常大的怨言。
虽然自己没有得到家人的帮助,但老付表示不怪他们,是自己有错在先,现在他也在尽力的弥补,同时老付也表达了对潘先生的感谢。
三、对于老付事件的法律分析
在老付病重之时,幸好被潘先生这个室友发现,并且及时送进了医院。然而做手术需要其亲属签字的时候,却找不到老付的家人。好不容易联系上了,却无人愿意对老付伸出援手,包括他的子女。
原来老付年轻的时候因为出轨,自己的妻子就带着孩子离开了。那么老付的出轨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呢,竟然落得如此下场?
其实在规定中,并没有关于出轨行为的犯罪惩处。不仅如此,我国目前现行的各种法律规定中,都没有关于出轨行为的惩处措施。
虽然在规定中,也有“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的规定,但是对于违反该规定的行为,法律并没有什么强制惩处措施。
也就是说,不管是婚外情出轨,还是情侣之间出轨都不是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也就不构成犯罪,而且也不是违法的行为。只能说是违背道德并且有悖于公序良俗的行为。
只有出轨行为触犯了重婚罪的情况下,才能对这种出轨行为做出法律惩处。但是法律惩处的是违反重婚罪的行为,并非是出轨行为本身。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有配偶或者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依然与他人结婚的,应当以重婚罪判处其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已有配偶是指男女双方共同在自愿的情况下,到民政局登记申领结婚证后,没有领取离婚证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属于已有配偶。在这种情况下又与第三方申领登记结婚证的话,就构成了重婚罪。
不仅是再次登记申领结婚证,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举办婚礼或者是其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都应当认定为重婚罪。
而且不仅是婚内出轨构成重婚罪的那一方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出轨的第三者,明知其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依然与其登记结婚或者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也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果出轨第三方并不知情的话,就不能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虽然老付有出轨行为,但是并没有构成重婚罪,因此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为老付的出轨行为,其妻子带着孩子离开了。那么如今老付上了年纪,他的孩子并不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是否构成违法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也就是说,就算父母离婚后,孩子也依然要履行自己对于父母双方的赡养义务。
在我国,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并不是和抚养义务进行交换的行为。也就是说,就算父母因为无力抚养孩子而没有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身为孩子也要履行自己赡养义务,而且这种赡养义务是无期限的,也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
所以,在本案中其他人可以对老付不管不问,但是身为老付的子女,是要对其履行自己赡养义务的,如果拒绝履行这种义务,很有可能会构成遗弃罪。
四、结语
有人说“种什么因,就会得什么果”,正是因为老付之前的做法让家里人都对他寒了心,所以才会落得躺在病床无人照顾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