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偷化妆品被抓,想逃走被死死拽住,大妈看不过去:小偷也是人
心思不正,打扮得多漂亮都没办法让自己体面,内心里的恶臭,是没办法用光鲜亮丽的外表遮挡掉的。
在北京的某商场里,一个看上去年纪不大的女孩,正在跟两名年轻力壮的男士拉扯,两名男士的动作还算克制,但女孩却用尽了全力,动作都有些变形了。
奈何她一个小姑娘力气有限,任其如何用力,都没能逃脱成功。
据悉,这两名男士是某化妆品柜台的销售人员,这名女孩刚刚在商场里偷了化妆品,被当场抓获,于是上演了一出“抓小偷”的戏码。
可能是女孩叫喊的声音太大了,她一边挣脱,一边叫喊着“放过我吧,救命啊!”
引来了很多围观群众,其中一名上了年纪的大妈看不过去了,问旁边的人发生了什,得知女孩是小偷后,她依然心疼地喊道:“小偷也是人……”
大妈这句话惊到了其中一名男销售,他不可置信地看了大妈一眼,然后继续跟女孩“搏斗”,生怕她跑掉。
据悉,在这一幕发生之前,男销售已经报警了,但女孩不肯等警察到场,一心只想溜之大吉,这才发生了“强制扣留”的画面。
道理很简单,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发现不法行为,在已经报警等待警方赶到现场处置的前提下,被损害的一方可以对嫌疑人进行短暂控制。
如果按照大妈的说法,发现了违法、犯罪行为,明明可以将人控制住,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其溜之大吉,那么这个世界上大概不会有小偷被抓到,人人皆可上街“零元购”了。
这位大妈无非是看着小姑娘挺可怜,同情心泛滥,反正也没有损害到自己的利益,当个大善人挺好。
我们不妨联想一下过去那些被租客伤害了的房东,一个个看上去光鲜亮丽人畜无害的租客,退租时却把房间里的所有值钱物品都卖掉换钱了,还给房东留下一屋子垃圾,这时候房东大妈们是否还会心疼这些人呢?
永远不要用一个人的外表去判断他的人品,有些人长得五大三粗,却心细如真,有些人长得婉约飘逸,却肮脏不堪,极尽龌龊之能事。
有这样一个案例,至今仍令闻者惊叹不已。一名只有23岁的女孩,在超市里偷盗化妆品,人赃俱获,为了逃避法律追责,她竟然主动提出了“肉偿”,超市老板竟然还答应了。
发生关系后,女孩自觉太吃亏了,想借机再讹超市老板一笔,被超市老板拒绝,女孩一怒之下竟报警,谎称自己被超市老板强奸。
结果可想而知,女孩因盗窃、卖淫的罪名被判入狱,超市老板本来是受害者,经此一遭,也因嫖娼被罚款。
人世间有很多“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选项,家暴如此、吸毒如此、赌博如此、偷盗也如此。
这些行为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会成瘾”,偷一次就会偷第二次,因为不劳而获的滋味远胜于自力更生,尝到了甜头就忘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