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北一美女惨死山洞,体内取出2人DNA,凶手让家属难以置信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社会中我们总会遇到心存歹意的人,除了远离他们以外,还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和品行,这样才能结识三观正、道德感强的人。否则“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仅容易被他们影响,还有可能因此而遭受无妄之灾。
2011年,河北邢台发生了一起惨案,19岁女孩惨死在山洞中,法医竟从她体内提取到两个男人的DNA,凶手身份令人不敢置信。这起案件给人以怎样的警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如何规避可能存在的人身损害呢?
2011年12月8日,几名工人在荒山野岭玩耍时,突然在一个废弃的防空洞里撞见了凶杀现场。山洞里掩藏着一具已经高度腐败的女尸,她身上不着寸缕,身体上的损害昭示着她生前遭受了非人的对待。
工人们吓得立马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先是对案发环境及尸体进行的调查,立马就发现了重点。死者是被人用锐器捅刺要害而死亡,生前曾被暴力虐待及X侵害。在现场,警方发现了类似的搏斗痕迹及残留的生物证据,这说明本地点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这是很不寻常的案件,因为一般来讲,尸体出现在荒山野岭,通常是凶手杀人后再将尸体转移至此;但是本案很显然的是,死者自主(或者经劫持)跑到荒无人烟的地方被人残害。根据这个特点,结合凶手对待死者的残忍程度,警方认为大概率为熟人作案,凶手很可能对死者具有较大的仇恨。
既然如此,探查死者身份就成了重中之重。就在警方搜山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张被丢弃在山坡上的银行存单,上面的取款人名为张玉芳。虽然这个存单不一定和死者有关,但警方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找到了对应的银行,根据银行记录的个人信息找到张玉芳的父亲老张。
巧合的是,老张称他女儿离奇失踪了。张玉玲平时在石家庄新乐市一家超市打工,案发前两周,她和父亲讲自己要去邢台市找朋友玩,需要1000块钱旅游费。老张给女儿转钱过后,没过两天她却又说钱不够,还要3000块钱。老张认为女儿平时不是花钱大手大脚的人,所以预感她可能出事,特地打电话过去询问,结果却收到忙音。
老张大感不妙,从老家启程前往新乐。然而等到达女儿所在超市后,老板却称她请了一个月长假,去石家庄鹿泉区见网友了。这令老张感到深深的忧虑,因为此前女儿就曾被已婚男网友欺骗过感情,他生怕女儿再掉进网恋的深坑中。
在老张的指认下,警方调查到张玉芳生前光暧昧不明的男网友就有10来个,其中确认男女关系的是在监狱中服刑的周某。当然,周某肯定没有作案时机,不过其他网友就不一定了,毕竟张玉芳的人际关系实在是有点复杂,或许某个男网友因爱生恨痛下杀手也未必不可能。
就在警方为这十几个男网友的身份焦头烂额之际,案情突然峰回路转。他们发现张玉芳的网络社交账号突然间处于“在线”的状况,究竟是谁冒充已经死亡的张玉芳呢?他们探查到登录张玉芳账号的人具体的入网地址,“顺着网线”在网吧里找到了还在上网玩游戏的李强、李东。他们俩并没有做太多挣扎,很快承认了自己犯罪的事实。
李强就是老张口中那个欺骗张玉芳的有妇之夫,他与张玉芳在网上结识后,因其容貌出众又年轻,便萌生了不轨之意,用花言巧语哄骗张玉芳与之成为网络情侣。张玉芳并不知道他是已婚人士,沉浸在这段虚假的恋爱中无法自拔。两人第一次见面便跨过雷池,此后多次线下交往。
直到某次张玉芳提到结婚一事,李强实在是隐瞒不下去,只好道出事实真相,遭到了张玉芳的唾弃与厌恶。她果断分手后,没多久又找了一名男网友做自己的男朋友,也就是后来入狱的周某。
虽然周某成了服刑人员,不过张玉芳并没有嫌弃他,而是想尽可能找关系把男友保出来。她找的关系就是在网上结交的另一名关系较近的网友李东,不过好巧不巧的是,李东和之前的李强其实是邻居。
张玉芳并不知道他们俩这层关系,为了能将周某赎出来,她找到了声称在某单位有关系的李东帮忙。而李东又找到李强,这才知道李强和张玉芳的烂账。李东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因为他并不知道自己要帮助的人是张玉芳的男友,还以为可以借助这次帮忙博得张玉芳的好感,继而追求她。
李强在李东面前贬低张玉芳,称她就是个“女海王”,喜欢吊着一堆男网友。李东由此决定报复她,让她“生不如死”。他们俩经过商议后决定,利用她对周某的感情将她约出来。随后,李东对张玉芳说,他已经利用关系把周某从监狱里接出来了,不过因为钱还没到位,所以刑满释放的文件还没审批下来,他目前不可以在市区居住,只能先暂时躲避在无人的山洞里生活。
张玉芳或许是病就乱投医,并没有察觉这个谎言有多么蹩脚,她立马按照李东的指示到山洞里去见周某,结果却看到了自己绝不想看到的李强。这时她似乎反应过来,但是已经掉入二人设下的陷阱。李强和李东一拥而上,将张玉芳残忍地QF,随后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把她杀害了。
李强和李东已经同时触犯了QJ罪及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QJ妇女、JY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四、二人以上LJ的。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强和李东终将因为他们的罪行受到应有的处罚。
这起案例中,虽然李强和李东罪恶滔天,但是不得不说张玉芳的防范意识确实有些弱。无论如何,在与并不熟悉的人见面时,通常应避免选择人烟稀少的地方。另外,网恋有风险,如果想要和网友有现实中的交流,更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心,希望社会上不要再上演张玉芳这样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