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1万,工资5千的现状必须改变!8,000万人吃掉40%财政收入
我国目前面临着财政供养人员问题的多个方面:数量过多、比例过高、退休金水平不公、养老保险制度不可持续等。这些问题不仅对社会公平和财政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影响,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构成了威胁。因此,我们亟需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一个多层次、多支柱、公平、可持续、适应性强的养老保险体系。
据悉,截至2022年,中国公务员数量为710万,加上参公、党群、工会妇联等人员总计为1300万;事业编制人员为3100万,总计为4400万。再加上离退休人员,我国财政供养人员总数已经超过8000万。
根据财政部数据,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4.9万亿元,其中中央级为9.6万亿元,地方级为15.3万亿元。而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8.7万亿元,其中中央级为11.4万亿元,地方级为17.3万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总支出的23.7%,达到6.8万亿元。如果按照70%的比例分配给财政供养人员,相当于4.8万亿元。也就是说,我国财政供养人员每年消耗了全国税收的19.2%,中央税收的50%,地方税收的31.4%。
与此同时,2022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9万元/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万元/年。而根据社会保障部数据,2022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为3000元/月(36000元/年),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为200元/月(2400元/年)。媒体报道显示,2022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平均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为6000元/月(72000元/年),军人退休人员平均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为8000元/月(96000元/年)。可以看出,我国财政供养人员的退休金水平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甚至高于在职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这种差别不仅体现在退休时的收入水平上,还体现在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缴费比例等方面。
我国存在的问题主要源于过去采用的双轨制养老保险制度。这种制度下,财政供养人员享受较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而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则相对较低。这造成了不公的局面,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平性和效率性,还增加了财政压力和社会风险。
首先,这种制度安排违反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在一个社会中,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员应该享有相等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相同或相近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并按照相同或相近的标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然而,我国的双轨制对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员实行不同的待遇标准和缴费规则,造成了明显的差别,使得一部分人享受超额福利,而另一部分人得不到应有保障。这不仅损害了参保人员的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和谐。
其次,这种制度安排影响了社会效率和可持续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养老保险制度应该采用激励机制,鼓励参保人员增加劳动供给和储蓄积累,促进经济增长。然而,目前的双轨制打破了这种机制,导致一部分人无需或少缴纳保险费就享受高额待遇,而另一部分人即使缴费多或缴费久也难以获得合理回报。这降低了参保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增加了财政负担和社会负债,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
我国目前正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已启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该改革旨在建立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辅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同时结合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这一体系不仅可以确保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还可以提升其福利水平,同时减轻财政压力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首先,我们将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和整合。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分割和差异,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员面临不同的缴费标准、待遇标准和退休年龄等问题。这种分割和差异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也不利于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效率和可持续性。
因此,我们将逐步消除这些分割和差异,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和整合。具体的措施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之间的待遇平等;建立全国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企业职工、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军人等之间的待遇平等;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运行机制,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身份的缴费和待遇转移;建立全国统一的基金征缴、管理、投资、监督机制,确保基金的安全、高效、增值运营。
其次,我们将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比如缴费比例过高、待遇水平过低、退休年龄过低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参保人员的积极性和满意度,也影响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和适应性。
因此,我们需根据国情和实际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具体的措施包括调整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使之符合公平原则和激励原则;调整退休年龄和退休条件,使之符合健康状况和劳动力市场需求;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方式,使之符合个人缴费情况和社会平均水平;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使之符合物价变动和经济增长。
我们需要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的改进和发展。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覆盖面狭窄、服务水平不高、功能不完善等。举例来说,一些人还未能或无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些地区还未建立或无法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一些服务尚未提供或无法提供基本养老保险。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参保人员的权益和福利,也损害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因此,我们需要根据需求和条件,进一步改进和发展养老保险制度。具体措施包括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养老保险;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服务水平,满足参保人员的需求;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的功能,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此外,我们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多样化和多层次化。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过于单一和单层次,过度依赖基本养老保险,忽视其他形式的养老保障,缺乏个性化和差异化的养老选择。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参保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也限制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多样化和多层次化。具体措施包括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发展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有效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加强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的发展,为基本养老保险提供有力支持。
总而言之,我国面临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和退休金不公等问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加快。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提高参保人员福利水平,增强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这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