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儿子转学屡屡被拒之门外,一查,原来在交警大队有“案底”
直到今天,焦先生都没有搞清楚,自己14岁的宝贝儿子身上莫名其妙多出来的“案底”究竟是否已经完全删除了。此外,对于自己儿子平白无故多出来的“案底”,他要求交警部门予以经济赔偿。
中年男子焦先生是陕西咸阳人。2023年前,他的儿子在彬州市上学。
今年2月,他打算将儿子转学到长武县的学校。
然而,令他感到郁闷的是,他在多家学校替儿子办理入学时均被校方以“班级人数超标”等冠冕堂皇的理由而拒之门外。
不过,自己的儿子被拒收后,他又听说有别的孩子转入了这所学校。
这到底是咋回事呢?为啥学校偏偏不肯接收自己的儿子呢?焦先生对此百思不得其解。
儿子的上学问题肯定得落实好的,总不能让一个14岁的孩子整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吧?
经过焦先生多方打听,今年3月7日,他在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服务大厅查询到,2022年9月16日上午9点53分,他的儿子在长武县城西十字附近,因坐副驾驶位没有系安全带,被处警告。
对此,焦先生感觉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说:“2022年9月16日那天是周五,我的儿子上午9点53分明明在彬州上学,怎么可能出现在长武县,而且还坐在副驾驶位上?”
焦先生说,今年3月8日下午5时左右,他前往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反映了这一情况,城区交警中队的一位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回复称,当时工作人员疑将身份证的最后一位数字的“1”误录入为“7”,警方会再调查后回复的。
“我向那位负责人提出要看当天的执法记录仪,但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焦先生说,4月7日,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已将错误录入的信息删除了。
4月16日,焦先生通过朋友查询到在有关部门的内部系统中,他儿子的“案底”记录依然存在着。
鉴于此,他再次联系到长武县交警部门,对方表示全部删除需要一个过程,让他稍安勿躁,耐心等待。
根据6月14日长武县政府出具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显示,县交警大队认为,焦先生多次向他们提出为其儿子转学,进行经济赔偿、登报声明等要求,他们已经多次与其沟通并致歉,但对方始终不肯接受,坚持不合理的诉求,并要求解决。
事后,他们已责令城区中队向大队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在全队予以通报批评等,对相关责任辅警予以劝退(现该辅警已辞职)。
看完这个视频后,我不禁想起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
2017年下半年,我将国道西面的一套面积为70平米左右的小房子卖给了一对安徽籍的年轻夫妇。
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竟然卡了壳,原因是我老婆的身份证上的最后一个数字跟结婚证上的不一致。
后来,我和老婆只得去附近的派出所打了户籍证明,之后去民政局重新拍了照办理了结婚证。
当房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看到新的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跟居民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完全一致时,她这才帮我们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上述案例至少给我们两点启示:首先,乘车千万记得要系安全带,不系安全带的后果很严重,一旦被电子警察拍照在交警部门留下“案底”的话,会给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的麻烦。
其次,不管做啥工作,我们都应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千万不可敷衍了事,否则,就容易出差错,给别人带来不小的困扰,自己呢,也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上述案例中,那个录错身份证号的辅警最后不是丢了工作吗?相信以后他一定会牢记这一教训,在新的工作上不会再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对此,大家有啥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