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一男子被两女生诬告偷拍,警察证明清白,女生拒不道歉!
川大女生地铁冤枉大叔偷拍一事还未结束,然而在成都地铁上又发生了一起关于“偷拍”的事情,当事人出面发声!
一男子坐地铁时,因为穿耐克鞋子,鞋面闪光,随后被两个女生叫住大喊:“你是不是在偷拍?我怀疑你在用小型摄像头偷拍!”
随后,这名男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脱鞋开始自证清白,但两女生依然不依不饶,坚称他鞋面装有摄像头。
无奈之下,地铁值班室人员选择报警,让警方处理此事。
一番“调查取证”后,警察还原真相,并未发现任何可用于偷拍的工具,这名男子是清白的,而且被这两名女生冤枉了。
但是,面对事实真相,一名女生侮辱性道歉,而另一名女生拒不道歉。对此,这名男子出来发声,准备就此事进行起诉!
那么,事情的前因后果到底是怎么样的呢?让我们一探究竟。
一、事情经过:男子鞋面发光,被两名女生诬告偷拍。
6月11日,这名男子坐在成都地铁1号线上,因为给一对年龄较大的夫妇让座,他就在地铁扶手柱位置站着。
不久后,坐在座位上的两名女生突然站起来,直接指着男子大声问道:你是不是在偷拍?我怀疑你在用小型摄像头偷拍。
男子一脸懵逼,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及时赶到的列车安全员控制住,并询问两位女生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两名女生开始介绍情况,一名女生说:他鞋子上有摄像头,他在偷拍。而另一名女生接着补充道:就是他的鞋带最前端,刚刚有绿光,我们看到后他就关了。
这件事情,引来了全车其他乘客围观的目光,男子还在纳闷,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哪里来的摄像头?鞋子发光就是摄像头?
就在此刻,其中一名女生做了和那位川大女学生同样的事情,他要求男子脱鞋自证清白,并肯定得说:他鞋子里绝对有摄像头!
没有办法,事情到了这一步,男子虽然很无语,但是必须要向那位地铁大叔一样自证清白,他脱掉鞋子,脱掉袜子,让两名女生好好检查,看看到底有没有她们所说的摄像头,女生则掏出手机对着鞋子开始“拍照取证”。
地铁还在继续前行,在接下来的8分钟时间里,两名女生和列车安全员一直监视着男子的一举一动。
到站后,男子被列车安全员带出地铁,并在乘务人员陪同下,来到地铁站内电梯入口处,他们让男子脱下鞋子并靠墙站着。
而后,地铁的保安来到现场,男子和两名女子又将地铁上的事情复述了一遍。但是,男子发现,从保安领导的眼神可以看出,他似乎更愿意相信女生的说法,无奈之下,男子请求报警,值班室人员就报了警。
二十分钟后,警察赶到现场。而流程和前面差不多,警察开始询问两名女生的具体情况,并没有询问男子,而后让男子和两名女生一起跟着来到地铁,开始还原当时的场景。
而后,警察打开执法记录仪,对男子的鞋子、鞋带、鞋舌等全面做了检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就将两名女生叫出去给她们解释情况。
事情到这里,已经非常清楚了,鞋子里根本没有监控摄像头,偷拍一说更是无从谈起,而鞋子闪闪发光是因为鞋子前面那个金属片反光导致的。
二、男子自证清白还不够,只能让警察帮助证明清白。
这名男子被两名女生怀疑偷拍那一刻,他整个人都是懵逼的,而说他鞋子有小型摄像头时,他更是感觉到无语。
对这名男子而言,他的遭遇和几天前地铁上那位大叔如出一辙,两人的遭遇非常相似。
当时那位大叔被川大女生逼着打开手机相册,证明自己没有偷拍。而现在这两个女生同样如此,让他脱鞋自证清白。
可问题是,当男子脱掉鞋子,甚至脱掉袜子让她们检查,但这两名女生依旧不相信,这就让人心态崩了,自证清白都不相信,那就只能让警察来处理了。
所以,男子最后才选择报警。
只有这样,自己“偷拍”嫌疑才可以洗脱,不然,两名女生要是回头发一篇“小作文”,男子估计因此又得“走红”,想想都后怕。
三、谁质疑谁举证。
其实,两名女子让男子自证清白的做法根本就不妥,而且她俩也根本没有权利检查别人的鞋子。
谁质疑谁举证,也就是说: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
那么既然如此,两名女生怀疑男子偷拍,怀疑男子鞋子有摄像头,那么她俩应该拿出证据,而不是男子自己找证据,男子根本不需要证明什么!
这和地铁大叔那件事很相似,当时大叔完全可以不打开手机相册,既然那个川大女生怀疑,那么她自己去找证据。
说回到这件事情,也是同样的,除了警察之外,其他任何人没有权利检查别人的私人物品。
所以,以后要是遇到这样的事情,就直接打电话报警,原地等待警察过来处理,否则,就像这名男子,这种自证清白,但别人还是不相信你,有什么办法呢?
我们要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既然是法制社会,那么就遵循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没有证据那就是冤枉诬陷。
当冤枉诬陷他人后,需要做的就是道歉,征得对方的原谅,而这两名女生却并没有这么做。
四、警察证明男子清白后,女生拒不道歉。
警察对现场进行了还原调查和分析,对男子鞋子里里外外也做了检查,证明没有问题,不存在摄像头,也不存在偷拍。
那就说明男子是清白的!但是,对男子而言,这样的冤枉和诬陷让人非常难受,为什么看到发光就想到摄像头和偷拍,这两位女生的联想能力是不是太丰富了?
而且,按照正常逻辑,冤枉他人就应该道歉,请求对方原谅,但是这两名女生并没有做。
据这位男子发文交代的过程来看,其中一名女生进行侮辱性道歉,而另一名女生拒不道歉。
显然,这两位女生的做法非常不妥,而且极其错误,没有意识到自己诬告对他人带来的影响。
这两人和那名川大女生很相似,做错事后还理直气壮,真是不多见。
当然,这名男子也表示,这样的事情发生后,让他感到很困惑,他并不接受道歉,而且已经在寻求律师帮忙,准备就此事进行起诉,为自己讨回公道,支持这名男子的做法!
结语
说话做事都要有原则,更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诬陷他人偷拍,这种做法十分不负责任,而且非常离谱。
另外,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要去想着自证清白,既然是被怀疑的对象,那就让怀疑者去找证据证明,也就是:谁质疑谁举证!
既然找不到证据,或者发现是冤枉诬陷,那么就应该对当事人道歉,请求对方原谅。
在没有证据情况下诬陷别人,已经给对方造成心理伤害了,难道道歉不是应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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