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和大妈同居,多次侵犯她13岁孙女致多种妇科病:有强奸罪前科
原标题:男子和大妈同居,多次侵犯她13岁孙女致多种妇科病:有强奸罪前科
文/海盗君(谢绝抄袭,所制作图片盗用必究)
标题:男子和大妈同居,多次侵犯她13岁孙女致多种妇科病:有强奸罪前科
孩子是每一个父母心头的宝贝,父母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安全地长大。
然而,很多别有用心之徒却把魔爪伸向了他们。
这些人利用孩子年少无知,利用孩子手无寸铁,利用孩子毫无防备,利用孩子反抗不能,对他们实施侵害。
他们“爽”到了一时,却让孩子“痛苦”一世,需要用一辈子去“愈合”这个伤口。
山西太原一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了一起“马某某强奸、猥亵儿童”的案例,这是一起未成年人被侵犯的案例,值得很多人深思和警醒。
被告人叫马某某,被害人叫王某某,是一个只有13岁的未成年少女。
两人并无血缘关系,但是却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并且马某某有强奸犯罪前科,这为女孩受侵犯埋下了伏笔。
两人之间的联系,源于女孩的奶奶。
马某某与女孩的奶奶确立恋爱关系后,便与女孩及女孩的妹妹共同生活。
根据官方通报,马某某在与小姐妹共同生活期间,明知女孩是一个只有13岁的未成年人,仍多次、多地与其发生性关系、实施猥亵行为。
直到女孩因为身体难受,到医院检查被查出“患有多种妇科疾病”。
很多妇科疾病只有在有性生活之后才会有,13岁女孩患有多种妇科疾病很显然非常不正常,这也导致此事东窗事发。
对于女孩来说,这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说幸运,患上多种妇科疾病“变相拯救”了她,让她得以不再遭受不法侵犯。
要说不幸,如果没有遭受不法侵害,她也不会小小年纪就患上这么多种妇科疾病,要知道这些病是很伤身体的。
最终马某某因强奸、猥亵儿童等罪,数罪并罚19年,除相应的医疗费、检查费、营养费等,法院还支持并酌情判马某某支付女孩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马某某没有选择上诉。
女孩的遭遇让人同情,事发后,她在与妈妈的交流中表现出不小的消极情绪。
可见这样的遭遇,对她的身心都造成了极大的创伤。
在官方通报中,有几个刺眼的字眼,“多次、多地、长期”,说明女孩受到侵犯不止一次,而是很长一段时间,且还在不同的地方,这对女孩来说是多么煎熬,也可以看出马某某的丧心病狂。
更值得一提的是,马某某是一个“强奸犯罪前科人员”,那么关键点来了:别人知不知道这一点?
从通报的信息看,女孩很可能是留守儿童,不然也不会让所谓的“爷爷”多次得逞;马某某可能是至少五六十岁的中老年男子,但也不排除“小伙为了接近孙女故意恋上大妈”的可能。
这起案例的发生,很显然是奶奶“引狼入室”了,但奶奶事先是不是也不知情呢?
现实中有很多老人找老伴,但“马某某”这种会侵犯女朋友孙女的“坏人”毕竟只是极少数,大家都不会把人往这个方面想。
可不想归不想,却万万不能“毫无防备”,即便是“极少数”,那也代表是“存在”的。
如果事先知道马某某有“强奸罪”前科,奶奶还不会与他交往?父母还会不会让女孩和马某某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呢?
很显然,不会!
生活中,虽然要保护罪犯的隐私不让别人知道他们曾经做过的事,可如果与他生活轨迹密切相关的人早点知情,尤其是“强奸过别人”这种事,女孩的悲剧是不是可以避免呢?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