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女警被3人抢劫性侵杀害案,生前哀求:孩子需要妈妈
“哥!她是警察!快杀了她!”一名歹徒说道。
女警哭着向3名歹徒哀求:“哥,你们放过我吧,我家里还有孩子等着我”。
尽管女警不断哀求,3个歹徒还是残忍把她杀害埋在地下。
37岁的汪某是浙江省某县的一名人民警察。汪某不仅长得好看,工作能力相当出色。
经过多年的打趴,汪某成为一名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女警察。同事们都称她为公安局“最美丽的警花”。
汪某虽然结婚晚,但是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个可爱的孩子,在上幼儿园学。
2010年10月7日晚,汪某的丈夫吴某接到幼儿园老师的电话,说汪某还没去接孩子,让吴某快来接孩子。
吴某心想自己工作忙平时都是汪某接孩子,今天是不是很忙,忘记接孩子。
于是打电话给妻子问问情况,吴某打了几个电话但没有人接。
吴某认为汪某应该在加班,由于工作的特殊原因,可能接电话不方便。于是吴某去把孩子带回家。
但直到晚上11点,妻子还没有回家。吴某拨打妻子电话,妻子已经关机。
吴某打电话给妻子的同事询问妻子是不是在加班执行工作任务,妻子的同事告诉她,汪某今天很早就下班去接孩子了。
吴某挂了电话,打电话询问亲朋好友有没有见到汪某,然而都没有汪某的消息。吴某迅速向警方报案妻子失踪。
警方查看了周围的监控。监控中显示下午5:30左右,妻子汪某在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开门上车时,周围出现3个带着帽子的年轻男子走过来,其中一个男子用手帕捂住汪某的脸,不一会汪某晕倒,3个男子把她拖上车并开着汪某的车迅速逃离现场。
警方告诉吴某事实后,吴某整个人瘫痪坐在地上。他希望妻子只是被抢劫,生命没有危险。
然而由于他的妻子身份是警察,如果被歹徒发现后,妻子生存的可能性很小。
警方跟着监控中宝马车的行驶轨迹,最后发现宝马车在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小路上消失。
警方立即与当地警方协调,经过检查、走访,警方在发现了可疑车辆。
然而车上空无一人,警察带着警犬对周围进行搜查,不一会,警方在不远处的竹林旁发现了一点血迹,警犬对着地面汪汪大叫,最终警方在地下发现了汪某的尸体。
汪某头发凌乱,脸色苍白,衣服受损,救护车来到现场进行抢救,然而汪某已经没有了呼吸。
经法医现场的鉴定,汪某是被钝器打在头上致死的,身体内有有男性精液,曾遭到歹徒性侵。
鉴于案情重,警方对此案高度重视,警方调动了所有警察,对犯罪地周围进行检查、走访。
警方对汪某的银行进行监控时候发现有人用汪某的银行卡取走2700元。
警方根据这个线索发现3个嫌疑人躲在一家旅馆,警方迅速将3个歹徒逮捕归案,这3个歹徒分别是施正赞、吴正查、叶长峰。
经过警方的询问中,3个犯罪嫌疑人交代,当时身上没钱,准备弄点钱来花花。
看到汪某开的是豪车,猜测她身上肯定有钱,当把汪某绑到案发地后,他们抢了汪某1870元、银行卡并逼问了汪某银行卡密码。
施正赞发现汪某不仅长得好看,保养得不错,而且身材姣好。施正赞起了邪念性侵了汪某。
虽然在这个过程中,汪某服从歹徒的任何要求。不幸的是叶长峰发现汪某的工作证。
叶长峰大叫到:“哥!她是警察!杀了她!”。
这时,三个人惊慌失措。
吴正查说道:“杀了她吧,否则她会暴露我们的身份。”
汪某听了他们的交流。汪某向3人哀求到:“哥,你们放过我吧,我家里还有孩子等着我”。
最终3人因为他们一人是结巴、一人手有残疾,怕汪某记住他们的特征。于是决定杀了她。在决定后,3人用扼颈、勒颈方式将汪某勒死。
在发现躺下地上的汪某不动后,3人轮流用钝器砸向汪某的头,在确保汪某死亡后,3人把她埋在地下。
在3个罪犯中,33岁的施正赞五年前因盗窃入狱,吴正查,曾多次入室盗窃和强奸女性,出狱不久。25岁的叶长峰第一次作案,但他是本案的直接凶手之一。
在此案发生前,3人预谋实施7抢劫,其中4次预谋抢劫因其他原因中止,其他3次抢劫强奸其中2人并杀害1人。
案件迅速破案后,尽管3人主动交代自己所有罪行,但因情节严重,态度恶劣,其中2人系累犯。
最终3人被判处死刑,但对于汪某的家人来说确是无尽的痛苦和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