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团团长被判性侵 电影仍上映,网友骂翻
韩国演艺圈4月爆出同性性侵案件,现为6人男团成员的B,练习生时期遭队友A猥亵至少3次,受害的B报案提告,A后来退团并坦承部分犯罪行为,一审遭检方求处3年有期徒刑。不过A演出的电影,最近还在电影节放映,引发争议。首尔中央地院昨开庭审理,以强制猥亵及疑似性侵等罪嫌,判决2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接受性教育课程80个小时,网友对于A躲过牢狱之灾都感到忿忿不平,痛批「恐龙法官」。
法院认为,「从犯罪手法、次数及受害人的年纪等来看,犯行非常不好,受害人看起来感受到相当大的不适与精神苦痛。考量到A坦承错误,表现出反省的态度,与受害人也达成和解,没有任何前科的初犯等,综合以上原因做出判决」。A当庭忏悔表示:「我对受害人感到非常抱歉。」并在宣判后开口「我想说一件事」,但遭法官制止。
韩媒《首尔新闻》报导,A在线上时演出的戏剧作品,最近在某电影节放映,不过许多粉丝被蒙在鼓里,不知道A的犯行,持续在社群网站转贴电影上映消息,留下为A加油打气的讯息,令人反感、起鸡皮疙瘩。网友纷纷要求公开A的名字,也有人持反对看法,认为这样受害人B的身分也会随之曝光,不希望受害人2度受到伤害。
经纪公司受访时澄清,「知道事态后,就马上采取措施,将『当事人分离』,针对旗下艺人进行个人心灵与性教育等咨询,尽全力保护及支援受害者」。至于对A的处置,「虽然想终止与A的合约,但数个月来联络不到他的人,并未从当事人或电影公司得到刑事诉讼进行的状况与电影节上映的任何消息」。
A于2017年至2021年,在宿舍和练习室抚摸B的身体部位至少3次,B忍无可忍,2021年向首尔江南警局报案,A应讯时坦承大部分犯行,但辩称「当时喝太醉了,不记得了」,今年1月被以强制猥亵、类似强奸等罪嫌起诉后退团。检方对A求处3年有期徒刑、公开身分、完成性暴力治疗课程、5年求职限制等命令,获得3年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