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女子遭遇黑车司机威胁,差点被侵犯,事后被判刑9个月
原标题:陕西榆林,女子遭遇黑车司机威胁,差点被侵犯,事后被判刑9个月
白女士是在外地上班的,碰到假期打算回家看看,于是订了车票回家,出了车站后才发现车辆不多,在一位看似忠厚的黑车司机马某劝导之下,将信将疑地上了车。
马某看白女士的眼神不对劲,可是等了半个小时没有其他车辆,白女士咬牙还是接受了,和马某商讨价格,马某欣然同意了,她就只好上车指明回家的路。
然而,马某并不打算放过白女士,眼见她年轻漂亮,心里头有侵犯她的念头,谎称常走的路有维修,他认识一条小路可以节省时间。
白女士没有多想,让马某尽快到达,随后马某将车开到了一个小路上,路上根本没有其他人,而且越来越安静,白女士望了望车窗,感觉到不对劲。
白女士询问马某,这里是否能够到市区,马某起初敷衍地回复,后来直接将车停了下来,威胁白女士和他发生关系,否则就不会送她出去,如果她同意的话,他不会收取车费,还会平安送她回家。
听到带有威胁的口气,白女士根本不同意,于是准备打开车门逃走,马某看到白女士拒绝,就下车走向后排要对白女士实施侵犯,临危之际,白女士翻到了驾驶位,将车门锁死。
马某让白女士打开,她根本不听,马某想了想不能如此算了,于是转身拿起石头砸破了车窗,白女士没有想到马某如此坚决,心里头一震,于是一踩油门准备离开了。
可是,白女士没有看到,在开车时候,马某不慎被车辆撞倒,造成了严重的伤势,白女士直接将车开到了大路上,之后直接报警。
办案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情况进行了解,发现马某被白女士撞倒,对其实施救助,并且将白女士拘留,经过司法鉴定,认定马某构成二级重伤,白女士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
经过法院的审理,认定白女士有罪,判处其九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赔偿马某3.7万,此事彻底成为了人们议论正当防卫的案件,大部分认为白女士是无辜的。
1.由于案件发生的时间较早,对于马某的犯罪情节和白女士的处罚有些不同的看法,白女士并未遭受侵犯,而马某被车辆撞成重伤,当时法院依据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有依据的。
而大部分网友认为,马某采取砸窗的方式已经对白女士造成困扰,如果不离开现场,那么后果极其严重,不可否认,法院在处罚上是采取轻判的,但是应该以正当防卫来维持社会的道德准绳。
2.白女士的行为能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在法律上,对正在进行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认定的关键在于侵犯行为是否还存在?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马某当时处于车外,侵害已经中止,白女士选择驾驶车辆冲撞马某导致其重伤,属于防卫过当,负刑事责任。
可是最为争议的一个地方是,马某用石头砸破玻璃,试图继续对白女士实施侵害,换句话说,白女士是在马某有进一步动作时才做出的反应,应当认定为侵害仍旧在进行。
由于强奸的受害者大部分为女性,白女士在马某砸窗时,选择开车离开现场是迫不得已,并不是有意将马某撞成重伤,换句话说,如果白女士不驾车离开,那么很有可能遭遇马某侵犯。
综上所述,白女士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即便是法院考虑到马某有过错的情况,对其轻判9个月,也是一种考验法治精神的判决。
3.马某属于强奸未遂的犯罪情节。
强奸未遂是指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企图实施强奸行为,但没有达到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即未实施强奸行为。虽然未遂强奸不构成强奸罪,但仍然是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
即便是马某已经被重伤,但是他的犯罪情节仍然存在,因为被制止或者其他原因未能实施强奸罪,同样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只不过刑罚的程度会有所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