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群主召集9人聚众淫乱,仅为增加粉丝,法院:判刑1年6个月
网络不是非法之地。
这句话,很多人都听过,而且就算是不知道,在网上辱骂网暴,随意捏造事实,发布不良信息的事后,内心也都是知道,这样做是不好的,只是存有侥幸心理罢了。
但是也有些人,长期混迹于网络的,对网络规则已经很熟悉了,于是就有了一种,只要是发到外网上,就没事的想法。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法律管辖有两种,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属地指的是只要你在中国领土上,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不是说,你发到那些所谓的,能发的网站上就行了,在中国境内,照样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发各类淫秽视频本身来源问题,也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下面这个真实案例,就是一个典型的,要在推特上面涨粉,但是却苦于没有门路,发现了偏门之后,大肆行动,结果被抓的事情。
周某是1990年出生,案发前处于无业状态,90后可以说是互联网的原住民,从小就开始接触网络,对网络可以说是非常熟悉。
2020年初,无所事事的周某,迷恋上了国外的推特,疯狂的在上面浏览信息,而且看到那上面有很多大网红能赚很多钱,心里也萌生了,成为推特网红赚钱的想法,但是粉丝量一直都上不去。
一个机会,让周某发现这上面有淫秽内容,于是周某就萌生了利用上传淫秽内容涨粉的想法,而且周某比较大胆,因为普通的视频,已经无法吸引眼球,周某决定搞个大的,多人运动,全程拍摄。
周某其实很有商业头脑,为了能够顺利完成计划,周某组建了QQ群,在群里大肆发布不良信息,激发人的欲望。
之后就开始采用报名的办法招募成员,周某计划周密,男的报名需要交5000元报名费,女的则给予5000元报酬,这样控制男女比例,就能从这个活动中赚钱。
2020年6月,周某组织了第一次的活动,地点在某酒店,共有6名男士及3名女士参加活动,周某对全程进行了拍摄。
这次活动,让周某的粉丝大涨,周某看到甜头,很快准备开展第二次集体活动,2020年10月5日,国庆节期间,周某在经过长期的准备之后,开始了第二次集体活动。
这次周某甚至还使用了道具和场景,场面搞得非常大,但是周某的多人行为,因为噪音太大,动静过分,被人报警了。
警方出警后,将这帮正在进行集体活动的12人抓获,周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将违法所得4.9万元上缴至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系首要分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聚众淫乱罪,法律规定的很明确,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要受到惩罚,对于初犯从犯,一般不予刑事处罚,构成卖淫嫖娼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周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收缴周某违法所得4.9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案件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案号长岳检一部刑诉〔202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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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顾:群主召集9人聚众淫乱,仅为增加粉丝,法院:判刑1年6个月》人名部分为化名,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