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男子发现女童被人侵犯,收集证据举报,嫌犯被判十二年
原标题:江苏宿迁,男子发现女童被人侵犯,收集证据举报,嫌犯被判十二年
(信息来源: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检察院)
徐先生是一家医院的医生,为人正直,做事负责,某一天,有家长送来女儿到医院治疗,向徐先生透露,孩子身体异常,希望查明情况。
然而,当徐先生检查女童的身体状况时,发现女童有些奇怪,从医生的角度来看,女孩很有可能遭受过侵犯。
要知道,据孩子的父母所说,孩子才6岁,一旦确认了这个情况,那么实施犯罪的行为人将面临严重的追责,而女孩的一生也毁了。
徐医生内心很是纠结,还未遇到过这种情况,不过为了孩子的未来,他决心保留证据,报警惩戒伤害女童的人。
随后,徐医生通过专业的手段,迅速将涉案的证据和线索保留,整理成有力的证据,向当地警方报案,以自己的职业道德为赌注。
可以说,徐医生是很勇敢的,因为这件事涉及到受害者的隐私,家长或许不知情,但是他忍不了,必须要让嫌犯付出代价。
随后,警方介入调查,通过排查女生接触的人员,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并且成功将其抓获,检察机关对刘某的犯罪情节进行起诉。
刘某通过非法手段对女孩进行伤害,已经构成了性侵未成年人的重大罪行,犯罪事实清晰,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而徐医生勇于举报刘某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也对其进行肯定,申请向主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徐医生发放奖金2000元。
事件曝光之后,大家都在同情6岁女童的生活,她年纪小就被嫌犯盯上,为了减轻对受害者的影响,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保密,让她能够开始全新的生活。
1.刘某的犯罪行为清晰,依法对其进行重判。
在本案之中,受害者为6岁的女童,刘某对其进行侵害,属于“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从重处罚情节,构成强奸罪,按照相关的法律,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幼女的标准是不满14周岁,也就是说,只要故意和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同意还是拒绝,都构成强奸罪。
最后,刘某被判十二年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2.为什么徐医生的行为值得肯定?
换句话说,在徐医生保留证据举报时,是有可能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往深了讲,还要鼓励患者的亲属感受,对他们来说,是否会报警还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没有徐医生的举报,那么刘某的犯罪行为或许无法被认定,女孩仍然会被继续伤害,因此检察机关认可了徐医生是主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此外,还依照《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奖惩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第一时间向县民政局递交了强制报告奖励审批表,申请奖励徐医生2000元。
3.侵害未成年少女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发现此类情况,法律要求知情人必须上报。
结合本案的细节,徐医生发现女童被侵害后,选择保留证据报警,他的行为符合职业道德要求,也是守法的体现。
在此次判决之中,未提及刘某和女童的关系,重点提到了主动强制报告义务,表明了法律从业人员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惩罚力度,知情人必须及时上报,否则将会面临法律追究。
其次,由于侵害未成年的嫌犯不少都是熟人,隐蔽性高,所以更需要大家的共同监督,为孩子们的未来一起努力,将嫌犯绳之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