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前夫承诺每月一号给我打一千,五年后我去取钱看病时愣了
和我丈夫第一次相遇是在一次见面会上,一个“八分钟恋爱”的见面会。那个时候公司同事组织了组内25岁以上所有单身员工都去参加,就是那八分钟,我相识了李强。
当然,并不是因为那八分钟导致了最后我们在一起的,但确实是那一次短暂的交谈给我们彼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个时候我印象中的他就英俊的,坚定的,有主见的。
后来再次偶遇,让我开始相信命运的安排,然后我们理所应当的熟识然后在一起。刚刚在一起时他很照顾我,可能是因为长我几岁的缘故,和他在一起时,我很有安全感。那时的他是最好的他,有担当有责任心。
在一起有三年了的时候,我们商量着要结婚。我总觉得这种事情还是要男人提,可却迟迟不见他说起。后来我在姐妹们的说服下,主动向他提了结婚。本以为他会惊喜或是什么的,却不成想他还有些迟疑和推脱。这让我很不开心,李强似乎看出了我的情绪,在第二天的晚上当众向我求了婚。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所有人都以为我遇到了这样一个人,也有一场浪漫的婚礼,就会有一段浪漫的爱情和美好的婚姻。可事实上并不是,直到结婚后,我才慢慢发觉察觉为什么当初他会迟疑。
李强在外面有人,一直都有,从我们刚刚在一起不久他就和那个女人在一起了。那个女人的出身不好,也没有体面的工作,但他愿意养着那个女人,那个人女人也愿意永远在他背后,即使见不得光。
可我做不到,我做不到熟视无睹。这对我来说就是一种欺骗,一场背叛。甚至在婚后,李强还是没有和那个女人彻底断了关系,有一次忘记了是什么事,那个人竟然把电话打到我手机上说要找李强。
我没有办法忍受这种三个人之间纠缠不清的关系,而且我也不同意协调离婚。当将讲官司打到法庭时,李强找我说,看在当初我们还一起彼此相爱的份上,不要把事情闹得那么难看,也让我给他一次机会。
但我们还是离婚了,我没有打官司,而是协议离婚。李强离婚后每个月一号打一千给我,本来我说不要,但后来想想,作为精神补偿费吧,也算是对自己的合理补偿。
离婚后五年里我的生活还是过得不错的,只是一直没有在找到合适的,说来可能也是因为第一次婚姻的失败让自己更加的小心翼翼。但有时又想,其实还是不能凑合,宁缺毋滥。
直到有次我生病,手里没有那么多可以一时间周转的钱,才想起李强给我在一张卡上每个月都有打钱,刚好可以给我现在应急来用。却不成想当我到银行查账取钱时,柜台告诉我说卡里只有五千块,我让她打印出转账记录给我,竟然会只有离婚后的那五个月里打了钱给我……
渣男,原来我一直都没有真正了解和认识过他,那个叫李强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