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交警要求处罚50元,酿成一场悲剧
原标题:云南昆明,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交警要求处罚50元,酿成一场悲剧
某一天,徐女士驾驶电动车路过某路段,想快一点通过,就闯过了红灯,正好被执的交警廖某拦下,要求她配合违规处罚。
徐女士还以为是简单地教训一下,可是廖某提出要徐女士缴纳50元的违章罚金,她一听到要罚钱,立即开始诉苦。
徐女士解释,她家庭环境一般,只是没注意红灯而已,希望交警不要罚她钱,廖某耐心地向徐女士解释,表明遵守交通规则,违规要接受处罚的。
徐女士不接受这个说法,坚持让廖某放过她,廖某多次劝说无果,警告如果不缴纳罚金,那么就要扣除她的电动车。
然而,徐女士根本听不下去,直接坐在了电动车上,就是不愿意配合,廖某将徐女士拉下车,徐女士大喊:“警察打人了!”
原来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徐女士拒不配合,廖某可以要求扣留徐女士的电动车,廖某就采取强制措施,将徐女士按在地上。
在这个争斗的过程中,徐女士的手部受伤,头部也有一点擦伤,后来经过医院的诊断,确认徐女士的伤势达到轻伤一级,符合十级伤残的标准。
徐女士经过医院的救治,出院后对交警进行追究,起诉索要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62,748元,希望廖某进行赔偿。
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廖某提供了现场视频,徐女士的行为违反交通规则,存在闯红灯的违规行为,因此对徐女士进行50元的罚款。
而徐女士解释,廖某将自己徒手拽下去,并没有肢体上的反抗,是廖某强制压制自己,导致自身的人身出现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徐女士在此次纠纷之中,有明显的违章行为,廖某处以50元的罚款是合理的。
在本案之中,徐女士违反了道路通行规定,罚款是合理的,廖某持有执法记录仪,上面拍下了他10次对徐女士进行劝说,告知其承担50元的罚金,可是徐女士拒不配合,导致双方的纠纷升级。
而廖某根据相关法律,要扣押徐女士的电动车,徐女士在此次纠纷之中,是有过错的,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侵权责任。
2.廖某的执法行为是否有超过法律规定,这是此次事件责任承担的主要认定。
结合本案的细节,徐女士被廖某拉下车时,并没有做出反抗行为,廖某是可以直接将电动车扣留,无需超过执法的范畴。
其次,廖某应该遵守执法程序和规定,不能随意使用暴力手段,徐女士经过医院的诊断,检查出轻伤一级和十级伤残,廖某应承担超过执法权范畴的责任。
3.法院经过审理,交警需对徐女士的伤势经营赔偿,金额为83,302元。
具体到本案之中,廖某的执法力度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需要作出相应的责任承担,结合此项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承担侵权责任,应该给予受害者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