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无法理解!他喝喜酒死亡,新娘要赔偿?”法院如何判?
我们永远无法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所以我们要珍惜每一天的时光,过好每一个清晨和黄昏。
这并不是一句无病呻吟的哀伤,很多的意外,真的就是你完全想象不到,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突然人就没了,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尤其是中国的酒文化盛行,喝完酒之后,突然出事这种情况很多,原本都是高高兴兴,开开心心的,突然人就没了,这事儿搁谁也受不了。
下面这个案子,就是一个典型的,出门的时候,幸福的跟花儿一样,去参加婚宴,家属却突然收到噩耗,但没想到结局是新郎新娘也要赔钱,我们一起看看是怎么回事。
男子齐某生性豪爽、酷爱饮酒,经常和朋友们是不醉不归,家人也劝过好多次,也没用,主要是因为,在酒文化之下,你如果完全不喝酒,其实很难融入这个社会之中,除非你对事业对人生,完全没有追求,愿意躺平。
齐某这次出门参加婚宴,家人知道他到了之后,肯定会喝酒,就特意嘱咐他不要开车去了,齐某也知道,大学同学结婚,去了之后,肯定是要叙叙旧,喝酒是难免的,也就没有开车,直接打车过去了。
婚礼上,热闹非凡,大家喜气洋洋,老同学见面又都是非常热情,期间齐某喝了不少酒,开心嘛,毕竟结婚是人生的头等大事。
齐某临走的时候,看见王某开了车,就上前询问是否顺路,正巧王某顺路,但不幸的是,王某也喝了酒,喝了酒之后,自控力其实会下降,就这样两个喝过酒的人,就这样上了路。
这就是意外,齐某的确是没有开车,但悲剧还是发生了,因为王某酒后驾车,导致齐某死亡,驾驶员王某也身负重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齐某没有责任,齐某的家属悲痛万分,和王某无法达成赔偿协议,于是一纸诉状把王某告上了法院。
最终法院审理之后,判决王某赔偿了死者齐某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8万元,这是一个悲剧,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齐某得家属,坚持认为,新郎新娘也有责任,把他们也给告了,认为如果没有他们举办婚礼,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这个听起来,似乎有点难以理解,但是法院审理后,判决新郎新娘应当补充赔偿经济损失13万元。
一场婚礼下来,本来从筹备到结束,要接待那么多人,那么多事,本来就累的要死,居然还被来的亲朋索赔,这对新人,实在是感觉有点冤枉,那么法院判决新郎新娘赔偿的理由是什么呢?
《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的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新郎新娘作为婚礼、婚宴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及时阻止王某酒后驾驶,也没有劝阻齐某乘坐其车辆,造成齐某的死亡,应当对齐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作为任何一次公众活动的主办方,其实都面临着类似的压力,婚丧嫁娶这些都是人生大事,来来往往人生也就过完了,只能说珍惜每一天吧,我们永远无法知道,意外会什么时候突然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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