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情杀案,吴某玲比情夫大三岁,隐瞒婚史林某不知情?怎么可能
林某是漳州情杀案里的男二号,28岁,他被男一号方某团捅刺了27刀,被紧急送往医院后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当时在警方通报里,林某的身份信息待查中,只知道他疑似吴某玲的情夫,被方大个子当场捅伤倒地,其他情况一概不知。
在后来的网传信息里,林某的身份被曝光了,原来是一个富二代,刚28岁,比吴某玲还要小三四岁,父亲在柬埔寨做石板材生意,早已在长泰区买了房子,经济条件不错。
吴某玲是在聚会中认识林某的,她隐瞒了自己的婚史,加上她外形靓丽,身材好,皮肤白嫩,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小不少,就把富二代林某蒙蔽了,在相处过程中,林某越来越喜欢吴某玲了,觉得她各方面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就冲着结婚目的与吴某玲谈起了恋爱。
就是说,网传信息指向林某完全是被吴某玲欺骗了,林某只知道吴某玲是单身女士,根本没有家庭,要是知道的话,大概率不会与吴某玲在大白天秀恩爱。
这个说法我是不相信的,林某绝对不会是无意躺枪,他应该知道吴某玲的婚姻状况,他找寻的就是刺激游戏,绝对不会单纯到无辜,是被欺骗的,他又不是小孩。
再说,林某已被吴某玲带回家多次,难道他没有发现还有一个孩子在家吗,即使吴某玲把孩子送到了娘家,他发现不了其他的秘密吗?
方某团已经把有陌生人到过家里的情况,通过微信向好朋友透露过了。
方某团的家在四楼,就在他的床上,发生了不该发生的故事,而且不是一次,因为是惯犯在作案,一个丈夫、一个男人不会平白无故说这些的,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由此可见,林某不会是无辜的第三者,他不是无辜的受害者,在明知吴某玲有家庭的情况下,选择继续与有夫之妇有染,真的就是他的问题了,就是咎由自取,就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有网友说,其实林某在与吴某玲交往胡来的那一天开始,就已经做好了被她老公逮住的思想准备了。
所以,受害者林某真的不值得同情,他被捅刺了27刀,有的说是52刀,是罪有应得,条件那么好,为什么非要与一个玩火的女人牵扯到一起呢?
网上还有一个信息,说林某是吴某玲的初恋情人,已经离婚,是在同学聚会中意外重逢,点燃旧情,干柴遇烈火的。
这个同学聚会,多多少少都有点贬义词了,一场聚会就把小命都丢了。
如果真的是同学,又是初恋情人,林某就更应该知道吴某玲的背景了,包括她的丈夫是一个足有一米九的彪悍男人的重要信息。
知道了,却不离开,而是凭着侥幸心理与吴某玲长时间打成一片,就不怕某一天纸里包不住火吗?
有一位名人说过:不要去碰一个已婚的女人,她是一个男人的脸面;不要去碰一个已婚的男人,因为他是一个女人的余生。
林某不听这一套,他去碰了方某团的老婆,网上还有帮他洗白的自媒体,我认为太不负责任了,林某不管是不是富二代和初恋情人,他在知道吴某玲有家庭的情况下,还在招惹吴某玲,就是他的问题了,就早已埋下的祸根儿。
应该说,吴某玲这个女人是害了两个男人,最无辜的男人应该是她的丈夫,一个深爱她不想伤害她的有情义的方大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