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10年挣的钱都给了母亲,结婚时她给了6双被子我当即给她磕头
我叫苗苗,我恨自己生在农村,更恨自己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虽然近些年国家大力扶持农村,农村的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而且政府也一直提倡“男女平等”,可是父母的重男轻女思想特别顽固,我从6岁起已经开始承担一部分家务,别的小朋友放学以后可以去玩,但是我却不行,我必须在家帮母亲烧火,渐渐大了点,家里的饭都是我做,我的童年就是与家务为伴,直到我上了初中,才算暂时与家务脱离。
我上初三的时候,弟弟也该考初中了,家里的经济条件有限,所以父母决定让我退学,我肯定不愿意,因为我的成绩一直是班里的前3名,老师对我抱有很大的期望,但是我的不肯换来父母的一顿打,最后我还是辍学了,为此班主任往我们家跑了好几趟劝说父母,但是父母就用“女娃上学没什么用”这句话把班主任堵回去了。
辍学以后,我一直在家里帮忙做家务,后来父母告诉我过两天跟着堂姐一起去南方打工,那天,母亲给我简单收拾了行李,其实里面就是两件换洗衣服,一双破被子,还有50块钱的零花钱,就这样我踏上了南下务工之路,我进了一家玩具厂,每天在流水线上像机器一样的干着,工厂都是包吃住的,所以我很少花钱,每个月10号发工资,11号的时候,父母就会给我打电话让我把工资寄回去,每个月3900元的工资,我要寄回家3500元,我每年只有过年回家几天,回去以后父母还让我干家务,而且弟弟从来不喊我姐,都是直接喊我的名字,仿佛我只是家里的保姆一样,这样的打工生活,我持续了10年。
我25岁的时候,父母中途让我回家,说是给我说了一门亲事,让我回家相亲,当我见到男方以后,他长得也就一般,个子不算高,脸色有些黑,也是在南方的工厂打工,父母并没有询问我的意见,就直接收了人家的礼金,我知道即使我反对也没有什么用,而且我也习惯了这样的命运,按照习俗,男方拿了8万彩礼,女方应该回4万,这叫做“礼尚往来”,彩礼给完以后我们结婚的日子也就定下了。
结婚前夕,我忙着买家具装扮新房,可是母亲却像没事人似的,除了给我做了6双被子,其他的什么都没准备,我心想估计母亲也与时俱进,不准备其他东西了,到时候多给点钱就是了,可是当我结婚那天,除了那6双被子之外,我在没有其他陪嫁,我问她给我的钱呢,母亲说:“我辛苦把你养这么大,趁着你结婚我收点彩礼算是补偿一下,你还好意思要陪嫁?”我不甘心的问:“那我这10年打工挣得钱呢?母亲说那是我偿还的利息,看着母亲咄咄逼人的样子,我的心里彻底寒了,她全然不顾我嫁到婆家以后的日子,也许在她心里从来没拿我当女儿,只是当她挣钱的机器而已,我含着泪朝她重重的磕了一个头,磕完之后我们的亲情也就此终结,从此再无瓜葛。
大家说,像这样的父母,我还有必要再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