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的30万奔驰被划伤,熊孩子父母只愿意赔一千
原标题:浙江杭州,女子的30万奔驰被划伤,熊孩子父母只愿意赔一千
张女士给自己买了一辆红色的奔驰车,对车子很是爱护,平时都会小心开车,毕竟磨蹭到要去恢复是不便宜的。
案发前夕,张女士工作休息,将奔驰停在了车库几天,等到要使用时,看到车身上都是划痕,影响了它的整体美观。
张女士没有想到,会有人对她的车辆进行恶作剧,自己想知道到底是谁做的,查看了物业的监控,才发现是熊孩子用玩具划破的。
都说熊孩子背后有熊父母,张女士原本对这句话不太理解,可是当自己将爱车上的划痕给熊孩子父母看到时候,对方的态度并不友好。
要知道,红色的车身是会反光的,而张女士的奔驰并不是一两道划痕,整辆车几个面都有痕迹,是熊孩子故意绕着车子弄的。
有了监控后,张女士找到熊孩子的父母,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可是对方家长以可以不管为由,想要张女士到外面维修店修补。
由于,对方只愿意承担一千元,张女士不同意,考虑到外面修车的颜色会不对称,她想要去4S店维修,维修费用为9600元。
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发生纠纷,对方认为张女士是在敲诈勒索,和孩子计较什么?还说出法律都约束不了自己。
张女士被孩子的父母气倒了,协商无果只能将此事曝光,记者采访到张女士,张女士还拿出了监控做证,画面上清楚地拍下事件的起因。
随后,记者采访到孩子的父母,孩子的父亲坚持要找第三方介入,不认可记者的调解,事件进一步发酵。
张女士希望和孩子谈一谈,让他认识到错误,对方却坚称,孩子只有六岁,你和他谈什么?多次不配合调解,态度十分嚣张。
张女士面对无理的行为,只能将此事曝光,让网友评论谁对谁错,事件一经曝光,对方家长的态度一下子转变了。
1.车库监控能够证明,熊孩子为此次纠纷的主要原因,家长没有理会事实,决心袒护是不正确的。
结合本案的情况,熊孩子为六岁孩童,他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换句话说,张女士遭受的损失为9600元,对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否则张女士可以起诉对方。
2.有人认为,张女士提出的价格有点偏贵,对方家长的担心是有可能的,但是赔偿的责任并不是空口说白话,家长是可以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赔偿。
张女士提出9600元的维修费用,家长质疑的话,是可以向相关人士进行咨询,还可以跟随张女士一同前往,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赔付,自家孩子确实侵害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照价赔偿才合理。
3.他们当着张女士和记者的面,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提出赔偿张女士一万元损失,张女士提出让孩子出面道歉。
熊孩子侵害他人的权益,在法律上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来说,就是对普通的事物和行为欠缺基本的认识判断能力,也不能正常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要法定监护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张女士作为受害者,要求孩子道歉是法律支持的,家长最初的态度暴露了自身的家庭教育一半,可是在多名网友的指责下,还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孩子进行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