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纪实:当了信用社主任的二叔
文:大妮
二叔的爷爷和我的太爷爷是亲兄弟。二叔当兵出身,说话不会绕弯,直来直去,从部队转业回来后就在农村信用社上班。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四十多岁的二叔,当了信用社主任。
二婶是农村妇女,在家种着几亩地。因身体原因,她只给二叔生了一个闺女,中师毕业后留在县城教书。
农村宅基地放开后,好多人家都搬离狭窄的老院,另选宽敞的地方盖房,二叔就是其中一个。
二叔的嫂子在唐山大地震中死的,当时侄子大永才8岁,跟父亲爷俩一起生活。大永说话有点结巴,这并不耽误二叔疼他。
二叔之所以对大永好,一是心疼大永从小没妈,孤苦伶仃的。二是从内心来说,二叔总觉得自己百年之后,还得麻烦大永给上坟烧纸。因为我们这里有个风俗,凡是女子,除去祭日和平时,逢年过节是不准进坟地的。
二叔当主任的时候,国家贷款政策正松,谁想用钱,说个正当理由,主任一人就能搞定。这样一来,上门求二叔办贷款的人就非常多。人情世故谁都懂,没有几个是空手来的,所以二叔家的日子,是村里其他人可望而不可即的。
吃的喝的,二叔家就享用不完。闺女礼拜天回来连吃带拿,剩下的就都给大叔送过去。另外,大叔家地里用的化肥种子,花个仨瓜俩枣的钱,二叔就能给搞来。大叔父子俩有二叔照应,日子过得也很肥。
村里有户张姓人家,女儿春梅人长得水灵,十七八就出落得花似的。柳叶眉,杏仁眼,薄嘴唇,能说会道,初中没读完就下地干活,家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
不用说年纪相仿的小伙喜欢,就连村里大爷大妈们也稀罕得要命,见到春梅姑娘都要砸吧着嘴夸上几句。
大永和春梅同岁,知道自己从小没妈,说话还结巴,稀罕归稀罕,从来不敢想娶春梅做媳妇。二叔巴不得春梅能做侄媳妇,于是找到村长,让村长给大永做媒。
二叔对大叔爷俩的好,村里人有目共睹。虽然大永本身条件差点,遇事有二叔照应,春梅嫁过去日子肯定不发愁,于是顺当答应。在二叔的上下疏通下,还没到法定年龄,就结婚嫁给大永当了媳妇。
娶了这样的媳妇,大永也是偷着乐,大叔爷俩只管下地干活,家务事都是春梅说了算。
自从春梅嫁给大永以后,跟二叔二婶处得相当好,不知底细的都以为她是二叔的亲儿媳妇。有了孩子后,更是经常抱着孩子去二叔那边串门,二婶也稀罕春梅,有啥好吃的都给春梅留一份拿回家。
二叔家的大房子,是春梅最羡慕的。到了孩子十来岁的时候,春梅就跟二叔说,孩子大了,家里上有老小有小,房子显得有点窄,也想盖大房子。
听春梅说完,二叔一拍大腿开了腔:“盖啥大房子,再有几年我就退休了,到时候你二婶我俩就搬城里住,赶我退休前,把这房子再重新翻盖,就留给你们了,等我哪天死后能拉回家里办丧事就行。”
这简直就是馅饼砸脑袋上了啊,把春梅乐得,对二叔二婶更好了。当然了,她的好只需付出嘴上功夫就行,二叔二婶家的油水她是可劲儿捞。
一口唾沫一个钉,还有两年退休了,二叔找到春梅两口子,说要准备翻盖房子,钱有多少拿多少,剩下的他出。因为二叔有关系,买各种建筑材料都便宜,春梅听完爽快答应了。
二婶当了一辈子农民,喜欢农村生活,舍不得放弃自己的房子。可又明知道说不过二叔。就跟春梅说了自己想法,看能不能给自己留个屋子,等啥时候想回来住些日子,也有个落脚的地。再有就是二叔说的身后事,红梅也都满口答应了。
在二叔的操持下,新房很快盖好,两家都搬进去了。春梅把采光好的大屋子给了二叔,他俩在新房子里住了一年多,二叔退休后就搬进省城去了。
红梅一开始也没食言,每次二叔二婶回老家,都事先把炕给烧暖乎乎的,做可口的饭菜招待二叔二婶。遇上地里农活忙不过来,二叔二婶就特意从城里回来,帮着红梅做饭照看家。
随着年纪增长,二叔身体也不好了,回家住的次数越来越少,偶尔老家有红白事回来一次,住上几天就走。到二叔七十多岁的时候,春梅也娶了儿媳妇,二叔的大屋子被占用,留了个厢房的小屋,只能上午见到阳光。
三年疫情期间,城里小区一年要封几次,开始还好,时间长了,二叔二婶觉得太憋闷,尤其是二婶,就想回老家住些日子。
第一次回家住了半月,春梅态度还可以,早早起来,热乎饭菜做好,二叔心里还是觉得挺开心的。
第二次回来,春梅就不怎么热情了,说自己心脏也不好了,血压还低,总是头晕。每天还要80来岁的二婶,给她们一大家子人做饭,呆了几天,二叔二婶就回去了,从此再没回老家住过。
今年正月,二叔突发心梗,没抢救过来去世了。二婶母女俩按提前说好的,让春梅腾一下院子,把二叔拉回来办丧事。
春梅全然忘了当初的承诺,找各种理由推脱:正月在家办丧事不吉利,会影响她家的运势;再有大永身体也不好,操办不了。大永很想把二叔接回家操办丧事,奈何当不了媳妇家。
二叔闺女看明白春梅心思,也理解堂弟。毕竟是教了一辈子书的人,很有素质,一句难听的话没说。
就这样,二叔的闺女在城里给父亲风光办了葬礼,火化完直接拉回老家坟地埋葬。
若是二叔泉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会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