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约朋友吃饭,餐馆老板多算241元,事后直接投诉
原标题:河南郑州,男子约朋友吃饭,餐馆老板多算241元,事后直接投诉
当天晚上,李先生带朋友到一家餐馆改善伙食,总共来赴约的是五个人,按照各自的喜欢点了八个菜品,李先生还自带了酒水。
酒足饭饱之后,李先生叫来服务员结账,由于喝了一点酒,迷迷糊糊之中只看到了消费648元,几名朋友催促他离开,没有多想就支付了餐费。
等到李先生坐下来冷静想想,发现账单上记录的菜品有的根本没上,八个菜被记成了13个菜,任谁都无法接受,于是李先生带着账单找到老板询问。
起先,老板解释,是在喝酒期间陆续加的菜,可能是李先生没有注意,但是李先生向朋友查证,后续的餐桌上并没有再加菜了。
紧接着,李先生叫来了几位朋友,几人坐在餐厅之中开始核算账单,一一对应之下,八个菜的价格应该是407元,期间肯定有问题。随后,李先生叫来老板对证,双方就餐费的问题进行沟通,老板眼见无法糊弄过去,只能承认是上一桌的客人没买单,多算了241元。
可是,李先生不同意这个说法,明明账单在点餐之前已经确认了,怎么会出现这个错误?李先生认为,老板是趁着他们喝醉酒的状态,多加了5道菜和酒水,本意就是想多赚他们一点钱,老板无法解释,只能连连道歉承认错误。
要不是李先生对菜式有印象,真的会被老板的把戏多收了三分之一的钱,于是他要求老板按照相关规定,三倍赔偿!老板听到李先生的要求,语气逐渐变了,拒绝了他们的索赔,李先生一气之下选择报警,由警方来协商解决。
等到警方到达现场后,老板才认怂退回了241元,可是不接受李先生的索赔要求,告知他可以向市监局投诉,态度十分生硬。李先生看出了老板的无赖,直接将这一情况反馈到市监局上,投诉饭店不合规经营,事件经过媒体报道成为别人避雷的参考。
1.老板的做法显然是不对劲的,属于侵犯李先生的消费权益。
具体到本案之中,李先生一行人到店消费,在法律上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商家应保证价格合理,公道透明的原则,可是老板过于贪心,想趁着李先生等人醉酒时,多收三分之一的餐费。
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事后还强硬地让李先生去投诉,可想而知,他并不是第一次如此操作!
2.老板在提供菜品时,故意加多5个菜,李先生要求他进行赔偿是合理的。
经营者对消费者是承担如实告知和社会公德的,应当以诚信经营为主,在李先生提出质疑时,老板并没有说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涉嫌价格造假的问题,虽然老板退回了241元,但是不足以抵消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要知道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老板错了就是错了,应当及时赔偿争取李先生的原谅。
3.老板以“上一桌没买单”为由,对李先生等人进行安抚,可是消费者在下单是通过线上点餐的,出错的几率大大降低,这构成了消费欺诈。
老板作为经营者,在菜品上的价格比消费者更清楚,故意算错账单,主观上有欺瞒李先生的嫌疑,客观上李先生已经付款,说明欺诈行为已经形成,男子是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要求老板三倍赔偿的。
如果老板是有诚意的,应当在退钱的基础上给予李先生一点补偿,不至于将问题严重化,最终导致李先生不爽投诉到市场监督局,将面临更大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