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因纠纷致2死1伤,现场画面曝光,三个建议可以考虑!
原标题:福建一男子因纠纷致2死1伤,现场画面曝光,三个建议可以考虑!
文/社会时谈杂论
福建一男子因纠纷致2死1伤,现场画面曝光,警方2个字披露案发原因
(警方通报)
3月27日,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发布情况通报,其中确认了在秀屿区东峤镇发生一起伤人案件,嫌犯已经被警方控制,因纠纷持刀行凶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随着网友对案情的深入了解,越来越多的信息流出,案发时间在当天早上9点50分左右,嫌犯林某扬到别人的家中行凶,说明目标明确,直接导致一人当场死亡,两人送医治疗,一人在治疗期间抢救无效死亡。
由于在通报之中只提到了嫌犯和死者家庭存在纠纷,讲出了嫌犯的年龄和姓名,并没有对该事件更清楚地解释。
一个50岁的中年男子,为什么会选择向同村人下手?
警方通报中指出的双方有纠纷,是“财产纠纷”、“情感纠纷”还是“土地纠纷”,按照网传的多个福建地区的网友所说,这一起案件涉及到的是令人揪心的“土地纠纷”。
某乎上有个高赞回复,“莆田农村翻建房子就很奇怪,不仅需要邻居签字同意,还早镇里审批,网友夹千辛万苦拿到了四个邻居的签字,然后提交了表,等了好几年都不批。”
(高赞回复)
这段话被一千一百人点赞,他们对于尴尬的处境感同身受,要知道在农村,攒钱起一栋自建房是老辈人的心愿,不少人吃苦了一辈子,就是有这个愿望。
有网友解释,林某扬想要在原地址建房,可是邻居不同意,多次协商无果后冲动行事,两家人在此之前爆发过不小的矛盾。
另外有福建网友指认,受害者家庭为林某扬村长,碍于对方的势力,他一直申诉无果,这很容易就让人代入共情的思绪之中,有待当地的进一步调查。
另外这一起悲剧也让人联想到2021年的欧某,他曾经跳水救人,可是在和邻居发生房屋纠纷时,一个人支撑了几年,直到忍无可忍,他冲入对方的家中,持刀报复致两死三伤。
(第一起悲剧现场)
(另外一起悲剧)
我们必须承认一点,持刀杀人是严重的犯罪情节,尤其是造成多人伤亡的局面,嫌犯肯定是要面临法律的严惩,可是法外不外乎人情,悲剧同样推动着对此类事件的进一步思考。
我们应该如何避免此类悲剧?
长期居住农村的人员,自建房是奋斗一生的心愿,它是想要更好明天的希望,对于这合理的要求,不能过于限制别人,人性化处理可以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一个人有了希望,他就能保留基本的理智,邻居之间即便是不能守望相助,也不要故意为难他人,记住“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危房)
试想一下,一个人存了十多年的积蓄,眼见房子成了危房,他想要换一个好的住所,这难道不是人之常情?
房屋纠纷就是邻居签字起房开始,这个条款拖延了急迫想要换环境的人,它的存在能够让人想歪,给了某些人可趁之机。
当一个条款反复出现问题时,它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如果一味地要让无法建房的人容忍,那么谁来保证下一次的悲剧发生在哪一家?
我想说的一句话是,这不是在共情罪犯,这是在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伤害他人的性命,自身也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每当杀人悲剧发生,我们都希望其中揭露出来的隐瞒可以解决,不必用一次又一次的暴力行为推动,那是走投无路的选择,大可通过改变来缓解相关的矛盾。
(网络评论)
在这里要提醒某些人,邻居不签字,是真的会致命的,别再惹火上身,以势压人了。
分享我很喜欢的一句话:“如果法律不能成为照进黑暗的灯塔,那至少也要发出守护人权的微光。”